变蒸者,阴阳水火蒸于血气,而使形体成就,是五脏之变气,而七情之所由生也。盖儿生之日,至三十二日一变,每变蒸毕,即觉性情有异于前,何者?长生脏腑意智故也。何谓三十二日长骨添精神?人有三百六十五骨,以象天数,以应期岁,以分十二经络,故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生癸,属足少阴肾,脏精与志。六十四日二变一蒸生壬,属足太阳膀胱,其发耳与 冷。至九十六日三变生丁,属手少阴心经,心藏神,其性为喜。一百二十八日四变二蒸生丙,属手太阳小肠,其发汗出而微惊。
一百六十日五变生乙,属足厥阴肝,肝藏魂,喜哭。一百九十二日六变三蒸生甲,属足少阳胆,其发目不闭而赤。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辛,属手太阴肺,肺藏魄,生声。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四蒸生庚,属手阳明大肠,其发肤热而汗,或不汗。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已,属足太阴脾,脾藏意智。至三百二十日十变五蒸生戊,属足阳明胃,其发不食,肠痛而吐乳。又手厥阴心包络,手少阳三焦,此二经俱无形状,故不变而不蒸也。前十变五蒸,乃天地之数以生成之,然后始生齿,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太仓云∶气入四肢,长碎骨。于十变后六十四日为一大蒸,计三百八十四日,长其经脉手足,手受血故能持握,足受血故能行立,经云∶变且蒸。谓蒸毕而足一岁之日有余也。师曰∶不汗而热者发其汗,大吐者微止,不可别治。又六十四日为二大蒸,计四百四十八日,又六十四日三大蒸,计五百一十二日,共五百七十六日,变蒸既毕,儿乃成人也。变者,变生五脏也,蒸者,蒸养六腑也,所以成人。变者上气,蒸者体热,每经一变一蒸,情能既异,轻则发热微汗,其状似惊,重则壮热脉乱而数,或吐或汗,或烦啼躁渴,轻者五日解,重者七八日解,其候,与伤寒相似。亦有变蒸之余,续感寒邪者,但变蒸则耳冷 冷,上唇发泡,状如泡珠,若寒邪搏之,则寒热交争,腹中作痛,而啼叫之声,日夜不绝。变者,易也,蒸于肝则目眩微赤,蒸于肺则嚏嗽毛耸,凡五脏六腑筋脉骨节,循环各有证应,其治法,和平之剂微表之,热实者,微利之,或不治亦自愈。〔汤〕《千金》变蒸论云∶凡儿生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一百六十日五变,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积三百二十日,小蒸毕,后六十四日大蒸,蒸后六十四日复大蒸,蒸后一百二十八日复大蒸,凡小儿自生三十二日一变,再变为一蒸,凡十变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毕,乃成人。小儿所以变蒸者,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故一变竟,辄觉情态有异,其变蒸之候,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变蒸有轻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尻冷,上唇头白泡起如鱼目珠子,微汗出,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又云∶目白者重,赤黑者微,变蒸毕,自精明矣,此其证也。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凡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后期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或违日数不歇,切不可妄治及灸剌。(海藏云∶言变蒸通一十八次,盖前三百二十日为十小蒸,后二百五十六日为十大蒸也。 ,乎典切,不呕而吐也。)〔无〕若身热、耳热、尻亦热,此乃他病,可作别治。〔薛〕变蒸治法,平和者,微表之,实热者,微利之,古方紫霜丸、黑散子、柴胡汤、皆可。有寒无热,并吐泻不乳多啼者,当归散、调气散主之。
前证,盖小儿所不免者,虽勿药亦可也,前药峻厉,非惟脏腑不胜,亦且反伤气血,余尝见一小儿至一变发热有痰,投抱龙丸一粒,卒至不救,慎之慎之!其有不热不惊,略无证候,而暗变者,盖受胎气壮实故也。
紫阳黑散 治小儿变蒸壮热,亦治伤寒发热。
麻黄(二钱半,去节) 大黄(一钱,同锉,炒黑,为末) 杏仁(去皮尖,二钱半)上件,同一处捣和,并略烧,存性,再以杏仁研膏和之,密器盛。每服一豆许,乳汁调和灌之。
紫霜丸(癖积)柴胡汤 治变蒸骨热心烦,啼叫不已。
人参 甘草(微炙) 麦门冬(去心。各二钱) 龙胆草(酒炒黑) 防风(各一钱)柴胡(五分)上,每服一钱,水煎。
当归散 治变蒸,有寒无热。
当归(二钱) 木香 官桂(辣者) 甘草(炙) 人参(各一钱)上,每服一钱,姜枣水煎。
调气散 治变蒸,吐泻、不乳、多啼,欲发慢惊。
木香 香附子 人参 橘皮 藿香 甘草(炙。各一钱)上为末。每服一钱,姜枣水煎服。(《幼科类萃》此方,有制浓朴一钱)平和饮子 治婴儿变蒸,于三日后三日进一服,可免百病,百日内宜服。
人参(去芦) 甘草(炙,冬半钱) 白茯苓(一钱,去皮) 升麻(二分,煨)上 咀。用水煎,不以时候服。禀受弱者,加白术一钱。肥大壮实者不用。
参杏膏 治小儿变蒸潮热。
人参(去芦) 杏仁(去皮尖) 川升麻(煨。各半钱) 甘草(二钱,炙)上为极细末。百日以前,每服一字,用麦门冬去心煎汤,食远,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