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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女巫的面包(5)

公园里的星期天

〔美国〕贝尔·考夫曼

接近傍晚的阳光依然温煦怡人,而市声尘嚣被公园密密丛丛的树阻挡在外。她把书放在椅子上,拿下太阳眼镜,心满意足地舒了一口气。莫登正在看《时代周刊》,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他们三岁大的儿子赖瑞在沙坑里玩。和风轻轻撩起发丝,拂过她的面颊。已是星期天下午五点半,公园角落里的游戏场地差不多没有人了。秋千和跷跷板一动也不动地被遗弃在那儿,滑梯上也没有人,只有两个小男孩肩并肩蹲在沙坑里专心地玩。多美好啊,她想,几乎为了这份安详的感觉微笑起来。他们应该多出来晒晒太阳,莫登的肤色那么苍白,整个礼拜都关在灰灰暗暗工厂似的大学里。她充满爱意地握紧他的手臂,眼光瞧着赖瑞,他微微皱着眉头,专心挖掘渠道的神情,令她十分愉快。另外一个小男孩忽然站了起来,很快地挥动一下他胖嘟嘟的小手,铲了一把沙撒在赖瑞身上,还好没撒到他的头上。赖瑞继续挖,那小男孩依然举着铲子,面无表情麻木地站着。

“不可以,不可以,小弟弟。”

她朝他摇了摇手指,一边寻找那孩子的妈妈或保姆。

“我们不可以丢沙子,因为沙子可能会跑进眼睛,弄坏眼睛。我们要规规矩矩地在这个沙坑里玩。”

那男孩眼睛一眨也不眨地,带着期盼的表情望着她。他年纪与赖瑞相当,体重大约重了十磅,一个胖小子,脸上全然没有赖瑞的机灵敏捷。他妈妈在哪里?广场上仅剩两个女人和一个穿轮式溜冰鞋的小女孩,她们正朝出口走去,此外,还有一个男人坐在几尺外的长椅上。他块头很大,拿着《周日漫画》贴近了脸看,那身子几乎占满了整张椅子。她猜想他就是那孩子的爸爸。他的目光不曾离开那份漫画,但嘴角却很熟练地唾了一口。她赶紧移开自己的目光。就在这个时候,胖男孩又和刚才一样迅速地铲了一把沙撒在赖瑞身上,这回有些沙撒在他的头发和额头上。赖瑞抬头看看他妈妈,他的嘴唇犹疑地动了动。她的反应会告诉他该不该哭。她的第一个直觉是冲到儿子身边,掸掉他头发上的沙,并惩罚那个小孩,但她控制住了。她总是说她要赖瑞学习打自己的仗。

“不可以这样,小弟弟。”她很严厉地说,身体往前倾了出去。“你不可以丢沙子!

椅子上的男人动了动嘴,好像要再唾一口,不过他却开口了,并没有看她,只看着小男孩。“你尽管做,乔,”他大声说,“你爱怎么丢就怎么丢,这是公共的沙坑。”

她觉得膝盖忽然软了一下,转头看着莫登,他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他小心地把《时代》放在腿上,将他那端正、瘦削的面孔转向那个男人,带着他当面指出学生思想中错误之处时所展露的羞赧、歉意的微笑。他一开口,又是带着他惯常的理性逻辑。

“你说得很对,”他愉快地说,“但是正因为这是公共场所……”

那男人放下他的漫画,瞪着莫登,他慢慢地、仔细地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那又怎样?”他无礼的声音中夹着一丝威胁。

“我的小孩在这里和你的小孩有同样的权利。只要他想丢沙,他就可以丢。如果你不喜欢,可以带着你的小孩滚蛋。”

小孩眼睛和嘴巴都张得大大的,小手握着铲子,静静地听他们说话。她注意到莫登下巴的肌肉紧了。他很少生气,很少发火。她心中充满了对丈夫的温柔爱意,以及一股对那个男人的怒气,气他将她丈夫卷入了一个对他而言,如此陌生、如此可厌的情境,而这股怒气却又是那么无助。

“好,只要一分钟,”莫登很客气地说,“你必须了解……”

“喂,闭嘴。”

男人说。她的心开始怦怦跳。莫登站了起来,《时代》滑落到地上。另外一个男人慢慢站了起来,朝莫登走了几步,然后站住。他弯起他巨大的手臂,等着。她并紧颤抖的双膝。会发生暴力、打斗吗?多么可怕,多么不可思议……她必须采取行动,阻止他们,叫救命。她想把手放在丈夫的袖子上,拉他坐下来。但基于某种原因,她没有这样做。莫登推了推眼镜。他的脸色非常非常苍白。

“这太荒谬了,”他不平地说,“我请问你……”

“怎样?”男人说,他站在那儿,两腿分开,并轻轻抖动,轻蔑地看着莫登。

“你和谁一起上?”两个男人互相瞪视好一阵子。然后莫登转身静静地说:“走吧,我们离开这里。”

他笨拙地走向沙坑,不自然的脚步几乎踉跄摇摆。他蹲下去,把赖瑞和他的铲子抱出沙坑。赖瑞立刻回过神来,脸上全神贯注的表情不见了,开始又踢又叫。

“我不要回家,我喜欢玩,我不要什么晚饭,我不喜欢晚饭……”他们离开时,赖瑞的哭叫成了伴奏,他们一人一手拖着赖瑞往前走,他的脚在地上磨拖着。要走到出口必得经过那男人坐的椅子,现在他又大模大样地坐在那儿了。她小心不去看他,带着她可以找到的所有尊严,拉紧赖瑞满是沙子且冒汗的小手,而莫登抓住赖瑞的另一只手。她头抬得高高的,缓慢地和她的丈夫及孩子走出那片游乐场。她的第一个感觉是松了一口气,避免了一场打斗,没有人受伤。然而在这感觉之下还有一层别的,很沉重且摆脱不掉的感觉。她察觉到那不仅是一次不愉快的意外,不仅是理性败给了暴力而已。她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件事在她与莫登之间留下了某种非常个人,熟悉而又重要的东西。忽然莫登说话了。

“那并不能证明什么。”

“什么?”她问。

“打架。打架除了证明他比我高大以外,并不能证明什么。”

“当然。”她说。

“唯一可能的结果,”他继续有条有理地说下去,“就是——什么?我的眼镜破了,也许掉了一两颗牙,几天不能上班——为什么要这样?为了正义?还是真理?”

“当然。”

她重复一次。她加快脚步,只想回到家,让自己忙着做些日常工作,也许那种像强力胶粘在她心上的感觉就会消失。所有的愚蠢卑鄙的恶棍也都消失,她想,一面更用力拉住赖瑞的手。小孩还是哭个不停。以前她总对他那毫无抵御能力的小身体、柔弱的膀子、棱角分明的肩膀、细瘦不稳的双腿,有着一丝温柔的怜惜,但是现在,她的嘴唇愤恨地紧闭着。

“别哭了,”她很凶地说,“你真丢脸!”

她觉得他们三个好像踩在烂泥里前进一样。小孩哭得更大声了。如果刚才发生了事情,她想,如果他们打起来了……但是他还可能做什么呢?让自己被揍扁?企图对那男人说教?找警察来?“警官,公园里有个男人不肯阻止他的孩子把沙撒在我小孩的身上……”整件事就这么蠢,根本不值得想。

“老天,你不能叫他安静吗?”莫登怒冲冲地问。

“你以为我一直在干吗?”她说。赖瑞往后退,脚抵在地上。

“如果你不管教这个小孩,我来。”

莫登急促地说完,靠近那小男孩。但她的声音制止了他。她细小、冷酷、充满轻视的语气,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是吗?”她听见自己说,“就你?”

沙那罕名琴

〔美国〕保罗·琼斯

在我的一生之中,麦克舅舅的那把小提琴一直被视为传家的宝贝,在我离家求学之前如此,甚至那次以后它的地位也从来没有改变。大部分的家族都有诸如此类的“传家之宝”,一把剑、一幅画或者是一个人形杯。不论是什么,它都是这个家族的象征。只要它一天存在,这个家族就有其维系的力量。我最早的记忆是在麦克舅舅第一次让我亲眼看到小提琴的时候。他掀开破旧的黑盒子,那把提琴躺在华丽耀眼的绿色天鹅绒里。

“现在,你可以说真正看过一把名琴了。”

他严肃地说,并且让我从提琴两侧“f”形的洞中看到里面已经褪色的标记——“格里摩那安东纽斯·史塔拉第瓦里斯名琴”。

“这是一把顶尖的乐器。”

他说,一面把提琴放在颊下,演奏了一小段盖利·欧文的作品,然后又把它放回琴盒里。饭厅里有一个放瓷器的小橱柜,上面正是那把小提琴的安身之处。事实上,麦克舅舅算不上什么音乐家,而是水利局的职员,一位在附近广受尊敬的、沉默的长者。他偶尔的演奏,只有在爱尔兰人固定跳舞的那几个晚上,或者是那几天,才能得以见识。舅舅可以说没有小提琴的天分,而他自己也有自知之明。是他父亲把小提琴传给了他。不用说,他父亲自然又得自于他祖父之手。依此类推可以溯源到最早把小提琴从意大利带到科克来的老祖宗。麦克舅舅的妹妹,也就是我的母亲,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然而她总是喜欢把事情做最坏的打算。她常说,对于苦难的遭遇,她见识得太多了。然而这些话并没有发生太大的作用,因为我的父亲与之相反,一向非常乐观。正因为如此,我家一直有两股互相平衡的力量。父亲是一个糕饼师傅,一个非常优秀、刻苦勤奋的德裔美国面包匠。他孜孜不倦地工作,一直到自己拥有一家面包店。等他有了自己的店面以后,往往又会想把事业朝更大的地方去扩展。这件事一直困扰着我母亲。她老是担忧着父亲的那些远大的创业计划,害怕有一天我们会债务缠身而导致丧家毁业。在她的眼中,向别人借一毛钱不但是一种耻辱,甚至是一种可怕的危险。

父亲最大的冒险是在亚撒斯街开店的那一次。房子前半截规划成别致的面包店,后半截装上镜子、大理石台桌和大型吊扇作为冰淇淋店。在描述这个计划的时候,我父亲吐沫横飞,兴致勃勃。但是一看到母亲那张愈拉愈长的脸,他的热情就冷却了一半。

“我跟你说,玛丽,根本没有什么风险,”父亲说,“只不过是在贷款契约上签个字而已!”

“要贷款多少?”

“三千块。如果顺利的话,两年之内我就可以还清。我跟你说,那个地方真是一座金矿啊!”

“但是,万一房子被抵押了,”母亲哭丧着脸说,“我们会流落街头,变成乞丐的!查理。”

那天我们很早就吃过晚餐,全家都坐在餐桌旁边。我在一个角落写家庭作业;舅舅在左边看晚报。此时,他取下眼镜,阖上报纸。

“听我说,没有比争执的双方各持一理而相持不下更糟糕的事。我想,也许我能解决这个问题。”

他站起来,把瓷器柜上面的小提琴取下来。

“我听说这种牌子的小提琴可以卖到五千块钱。把它拿去卖了吧!查理。”

“哦!麦克!”母亲说。

“我不能这么做,麦克。”父亲说。

“如果你急着用钱,”舅舅对父亲说,“可以在老艾瑞关门之前送去给他。”

说完之后,他戴上眼镜,重新又摊开报纸。我发现他的手微微地在颤抖,可是他的声音却十分坚决。

“反正我也老了,不能再去动它了。”

因此,父亲就挟着那把提琴出去了。我们则坐在原处等候回音。艾瑞的乐器行就在离我家三条街的地方。记得当时我正在解一道习题,一直找不到答案。舅舅继续看他的报纸。母亲则在一旁做她的针线活儿。不久门口传来父亲的脚步声。他踏着快步,一面还吹着口哨。我们认定,现在一切应该都妥当了。意外地,他进来的时候,手里却仍然提着那个琴盒,而他做的第一件事竟是把它放回原处。

“这样看起来好多了。”他说。

“你没有把它卖了?!”舅舅问道。

“正当我要敲艾瑞的店门的时候,”父亲说,“我忽然想到,为什么我们要卖了它呢?把它放在那上面,就好像一座里面有五十张百元大钞的保险柜一样。有了它,三千块钱的贷款对我们就不会构成威胁了,对吗?玛丽。万一我们还不了钱,真的到了不得已的时候,只要走三条街问题就解决了嘛!”母亲立刻绽放出笑容,“我好高兴哦!查理。”

“这还蛮有道理的。”舅舅平心静气地说,“如果真是这样,我现在决定要正式宣布:在我的遗嘱中,小麦克是这把提琴的继承人。即使他仍然对小提琴一窍不通,日后仍可以作为供他上大学的费用。”

后来,贷款的偿还并没有发生问题,虽然比父亲预定的期限晚了三年。我上了高中以后,下午就在店里帮忙。至于上大学,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高中毕业那一年的夏天,舅舅驾鹤西归,他的小提琴就到了我手里。当时我准备进入工程学院就读,虽然家里的收入还无法供给我足够的费用,然而小橱柜上面的琴盒却使我深信一切都不成问题。

“学校里是不是应该有工读的机会让你半工半读?”一个晚上,我们在搓面团的时候,父亲问我。我告诉他,学校的确可以提供那种帮助。

“我想那样最好,”父亲说,“我在你写字台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二百块,就搁在领带底下。这样你就可以开始你的学业了。你知道的,那把小提琴对你妈有很特别的意义。”

他说得没错。可是母亲更担心的是我就要赴异地求学这件事,而坚持我不应该过分劳累去工读的也是她。她说过,小提琴是属于我的,况且麦克舅舅当初的意思也是要用它来供我完成学业。临行的前一天,爸妈都在店里忙着,我带着小提琴到了艾瑞的乐器行。老艾瑞从里面走出来,眼睛闪着鹰隼般锐利的光芒。我把琴盒打开,向他展现我的提琴。

“这个值多少钱?”

他拿起小提琴,把它靠在厚厚的眼镜边缘。“二十五块到五十块之间,这要看是什么人出价。”

“怎么会呢?它不是一把史塔拉第瓦里斯名琴吗?”

“它的确有这么一个标记。”他心平气和地说,“许多小提琴上面都有,可惜都不是真货。从来就没有一把真货!你这把大概有一百年的历史,可是,请恕我直言,它不是一把顶好的货色。”

他十分仔细地瞧着我,然后说:“我曾经看过这把提琴。你是不是查理·安格鲁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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