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一日……十天……一万八千里……”嬴政心里盘算着,“这丈母娘也真够牛的,十天就把我抛了一万八千里,这一天就得近两千里,再减去休息的时间……我的乖乖,这不知比千里马快乐多少倍。”
看着一直在锁眉思考的嬴政,旁边的传教士继续说出了先前的话题,“小孩,你能告诉我你的家在哪里吗?”
“家?”
一提到这个话题嬴政又愣了,现在自己可是悲催得很,有家不敢回,就那个深藏不露的丈母娘吧,现在是把自己扔了一万八千里,要是一回家,准给她发现,那可就没这次这么幸运了,指不定就会被扔个十万八千里,直接扔出国了,现在来说,起码在这两年内,都不能回家了。
“我没有家!”
嬴政故作一副欲哭的样子,是的,他有自己的想法,他已经打定主意跟着这个传教士了,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是个有家的人,在内心那仁慈的上帝的鼓动下,指不定就会把自己送回去,到时候未来丈母娘那关可怎么过?这简直就没法过,只能让她随意的折腾。
嬴政的回答让传教士内心一喜,教义也不用说了,一个三岁多的孩子能自我生存?这显然不可能,在他想来,只要自己一开口,让他做自己的徒弟,他准答应,谁会愿意做孤儿?那他肯定是个智障。
“小孩,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传教士轻声的问道。
嬴政仍旧是一脸欲哭的样子,道:“我叫嬴政,我全家人被恶魔杀光了,我……我没地方去了。”
“好了嬴政,现在一切都过去了。”
传教士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并试图将他揽进自己的怀里,对此嬴政可没有拒绝,顺势就倒了过去。
传教士抱着嬴政,继续道:“孩子,你看吧……这刚刚是上帝救了你,你现在也没家可回,不如就做我的徒弟,做一名受人尊进的神职人员,以后跟着我一起去讲述教义,宣扬上帝如何?”
嬴政倒是巴不得,省得给他死缠烂打,脸上那欲哭的表情顷刻间荡然无存,他高兴地叫了起来,“好啊好啊,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老师,那我们现在去哪?”
传教士看到嬴政雀跃的样,倒是没多想什么,小孩子嘛,就这样,喜乐无常,难过就哭,高兴就笑。
他捏了一下嬴政的小脸,“老师先带你回宗教所,让所长给你弄个神职人员的合法身份,以后你就可以跟着我去讲述教义,宣扬上帝了。”
传教士看上去开心极了,今天对他来说的确是个很有意义的日子,从魔鬼手里挽救了个小生命,这是一件光荣的事,招了一个神职人员,又立了一大功,收了一个徒弟,又值得庆祝。
高兴地背着嬴政,唱着上帝的悲歌,他们向着费尔马城的宗教所而去。
宗教所是什么?它隶属神圣教廷,是供奉上帝的地方,在这个世界,神权凌驾于皇权,在帝国的一些重要的大城市里,都设有宗教所,宗教所里有很多神职人员,他们都是上帝狂热的粉丝。
宗教所里权利最大的就是所长,随后就是祭祀,再随后就是执法队成员,再然后就是传教士。当然,宗教所除了这些神职人员外,还养着大批的教廷护卫军,他们是不能算作神职人员的。
步行了近五个时辰,在黄昏的时候,他们终于走进了费马尔城,这座在嬴政眼里陌生的城市是他此生见到的第二座城市。
费尔马城,地处帝国的中部,这里比嬴政的家乡摩尔伊小城可好多了,那城墙,简直就不是一个档次,完全不能能拿到一起比,它的厚度比摩尔伊城的起码厚了三四倍,就那些守城的城卫军,他们身上披的那套铠甲,还有手里的亮铮铮刀枪,绝对是帝国最新的装备,质量有很大提高。城市的规模,那就更不能比了,简直就是小乳猪和非洲象,人家的脚都能比它大。
一走进费马尔繁华的街道,嬴政眼里就经常看见那种举止高贵、谈吐优雅的人士,一看就知道是有涵养、有素质的贵族老爷,当然,这个量就比他的家乡多了不知好多倍,毕竟那里只有他们一家是贵族家庭。
在城市里又转悠了好一会儿,嬴政才跟着老师来走近了宗教所。
一走近宗教所,嬴政内心也是不经一震,“原来真的如书上所说,神权凌驾于一切,这建筑比城政府的大了可不止一号,这世界的皇权……哎……”
曾为华夏帝王的嬴政有些为这个世界的皇权感到悲哀,想着,他又将目光挪向了正门两旁的教廷护卫军,嬴政第一感觉就是精神饱满,英姿飒爽,那铠甲,那刀枪,它们正迎着落日的余晖闪闪发光,与城卫军的装备一比,只能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进宗教所,传教士先生就把嬴政背会了自己的住所,是的,每个神职人员在这座雄伟的建筑里都有自己的一个安乐窝,这是教廷分配的,虽然算不上宽敞,但居住还是没问题的。
在此,不要以为神职人员有多穷,他们实际上是很非常富有的,就拿最低级的传教士来说,每月就有五个金币,更别说敛财的机会了,简直是多的去了,只要稍微用上那么一点心思,金币就像流水般,滔滔不绝的往你兜里滚。再往上的职位就不用说了,待遇更诱人。
轻轻地把嬴政放到自己的床上,这位刚收徒弟的老师就到隔壁同行那里拿来了很多水果,小家伙也是敞开了肚子吃得津津有味,当然,少不了有几个同行过来串门,此时,嬴政的老师也会拿着今天的事自豪的向他们吹嘘两句,在他们的亲切的称呼里,嬴政也得知了老师的名字:索尔。
傍晚,等所有的同僚走后,索尔坐在书桌旁提起了笔,他要给嬴政起草了一份加入神职人员的申请书,然后给小家伙念了一遍,还仔仔细细的讲解了。
嬴政每一句话都听得很懂,那意思就是要把一切奉献给上帝,永不背叛,稍微详细一点就是要时时刻刻的想着上帝,这一辈子心里只能有上帝,在今后的余生中不能娶妻,就是一做一名光棍儿,一辈子跟着上帝过。
出人意外,嬴政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是的,他把自己的余生卖给了宗教所,卖给仁慈上帝。
但是,他并不认为自己这么做是错的,因为他的相思病发作了,在刚刚吃水果的时候,他就在想未来丈母娘所说的话,只要是他记得的每一句,他都从脑子里拿出来反反复复的想了一遍。
在他看来,丈母娘能十日就把自己丢了一万八千里,这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那她嘴里所说的话呢,想必可信度非常高,就算那个做梦就会做死人的事不可信,可是未来丈母娘的实力已经摆在那里了,这是无容置疑的。
嬴政知道,在江湖情节里,一个平凡的人似乎不可能和她这样一个高手的女儿走到一起,可是那个可爱的小妮妮却偏偏偷走了他的心,现在他只有两条路,要么变成一个超级高高手,要么为情孤独的老死。
如果自己在未来的某一天真正的变成了超级高高手,未来丈母娘也不能一下子把他丢老远,到时候就可以丰收爱情,想必宗教所也制约不了自己所以他签了,把自己暂时的卖给了上帝。
等到徒弟签好字,索尔拿着申请书离开了,他的尽快的把它交到所长的手里。
所长走了,嬴政偷偷地拿起了笔,是的,他要给自己的家人写上一封信,毕竟自己被未来丈母娘掳走十天了,现在家里恐怕还在到处找自己,尤其是母亲,肯定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得不成样子了,而且自己现在可是卖身给了上帝,卡卡里家族得后继有人不是?
内容大致如下:噢……我亲爱的母亲还有父亲,我猜你们一定认得出我的笔迹来的,我是嬴政,此我正俯视着俊美的群山为你们写信,你们是不是还在到处找我?如果是,那就请你们停手吧,我很好,并不是像你们猜想的那样,被凶恶的强盗掳走了,或是被儿童贩子拐走了,我其实去周游世界了。是的,家里太闷了,幼儿园也没什么好上的,所以我就偷偷的跑了,总之我很好,勿念。还有,该办的事儿得抓紧咯,我两年后会回来的,我希望那时候能有一个蹒跚着步子的小屁孩在我身边晃来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