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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贪欢享乐,见帝王风流(1)

温柔乡富贵地,却非英雄冢

——浣溪沙(红日已高三丈透)

红日已高三丈透,金炉次第添香兽。红锦地衣随步皱。

佳人舞点金钗溜,酒恶时拈花蕊嗅。别殿遥闻箫鼓奏。

红日金炉,玉楼碧阙,佳人美酒,无不透露出李煜帝王生活的些许痕迹。或浓或淡,或深或浅,皆是些缠绵缱绻、显贵荣华的风景。这枕温柔乡,这片富贵地,曾摄过才子的魂魄,缠过词人的心田,再以后遭遇国破家亡,帝王仓皇辞庙,甚至沦为赵氏兄弟的囚徒,千般万般,皆由此起。

很多人说,承袭帝位非李煜所愿。由是出发,无数拥趸以“天教心愿与身违”诉说着李煜生于帝王家的无奈,将登基为帝的荣耀一刻,生生掰扯成了才子悲剧命运的源头。倘若他只是个寻常人家的公子,风流如他、才情如他,那一双眼睛定然像微风趟过的湖面,时而荡漾起一抹碧水的青光,时而暗淡出一片夜空的清寂。这样的男子,世人皆盼着他能有个快活且圆满的人生。

心有愿,但天不遂。历史与命运,屡屡与人们的愿景开些吊诡的玩笑,便让词客坐了皇位,又让君主成了俘虏。

清朝的第一位皇帝爱新觉罗·福临,便是被这命运玩弄的棋子之一。顺治帝六岁登基,十四岁亲政,仅这两个数字,已足够让人刮目相看。据正史记载,这位少年天子崩于天花,英年早逝。然而诸多野史,都称他后来看破红尘、厌倦宫闱,最终在五台山出家。

和这桩不见于正史的奇闻一起流传民间的,还有一首《归山词》,其中有这么几句自白:

黄袍换得紫袈裟,只为当年一念差,我本西方一衲子,为何生在帝王家?

十八年来不自由,南征北讨几时休?我今撒手西方去,不管千秋与万秋!

相传此诗见于五台山善财洞上院正殿的山墙上。康熙帝命人拓印,带回京城请孝庄太皇太后鉴别。这位在宫廷斗争的血雨腥风中鲜少落泪的老妪红了眼圈,颤巍巍地点头,认定笔迹确实出于她那抛却万里江山的儿子。

《归山词》是否是顺治亲作,历来争论不止。然二百余言,字字句句说的都是同一宗遗憾:事与愿违。

后人多说,继承大统,这本就与顺治的心愿相违,也和李煜的心志相悖。他们隔着千年的凄风苦雨,都成为被皇权羁缚的可怜俘虏。

公元961年,二十五岁的李煜子承父业,成为南唐的统治者。因为兵败,当时的南唐已取消帝号,沦为后周的附庸。李煜继位不久,即向代周建宋的赵匡胤大量纳贡,并亲笔写了封言辞谦卑的表文,表示愿意恪守臣道。

若观时局,李煜这番举动或可称是不能不为;倘论骨气,则是人未举步但膝骨已弯。

先读顺治的《归山词》,再吟李煜的《浣溪沙》,猛然惊觉,或许,自作多情的后人,大多误读了李煜。多情如他,即使亡国后,也未像顺治这般发出过“为何生在帝王家”的感慨。

这位南唐君王的生活,自有一番绮丽光景。

红日升,已有三丈之高。大殿里,太监和宫女们忙着朝金炉里添加炭火。侍者往来不绝,连地上的红毯都被踏出了褶皱。善舞的美丽宫人,随着舞曲翩飞似蝶,跳到用情处,束发的金钗沿着光滑的青丝坠落。

或是因那缭绕不去的香气,或是因宫人曼妙的舞姿,或是因舞者那柔顺乌黑的长发,或者只是因为美酒,置身其中的李煜有了些许醉意。他随手摘下一朵鲜花,希望能借此醒酒。恰在此时,其他宫殿里的音乐飘渺传来,先入君王耳,再绕君王心。

宋代的陈善在《扪虱新话》中有言:“帝王文章,自有一股富贵气象。”李煜词中这一番尊荣至极,又怎“富贵”二字了得?

炉是黄金铸成,虽然贵重,却不及用炭之讲究。香兽这种用炭,并非寻常人能用。最初使用香兽为炭的是晋朝羊琇。据《晋书·羊琇传》记载:“琇性奢侈,费用无复齐限,而屑炭和作兽形以温酒。洛下豪贵咸竞效之。”李煜学不来羊琇的智勇,已是可悲,又竭力效其奢侈,更加可叹。

红日高过三丈,皇帝没有批阅奏章,也没有接见大臣,更未思索国家命运百姓祸福,反而沉醉在歌舞美酒中,日日以谱新曲、做新词、制新舞为乐,实在让人忍不住怨之恼之。

若非一国之君,李煜自然无法把风流才子的奢华迷梦变成现实。宋代李颀在《古今诗话》说:“诗源于心,贫富愁乐、皆系其情。”此语可视为《浣溪沙》一词的注脚——做着太平天子的李煜,有着由衷的快乐和满足。

他曾沉醉于那温柔乡、富贵地,待到想从中抽身而出时,则是怕那温柔乡终会成为英雄冢。乱世出英雄,当赵匡胤厉兵秣马准备一统天下时,不识干戈的李煜有成为英雄的机遇,却没有成为英雄的雄心。他早已在醉舞狂欢、夜夜笙歌的欢愉中大醉,在金炉红毯的奢华中迷失。

和他一同迷失的,还有整个南唐朝廷。

《资治通鉴》有言曰:“楚王好剑客,路人多疮疤;吴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这说得是上行下效之害。可惜李煜早生了些年头,无缘得见司马光对君主的劝谏。正因“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整个南唐朝廷被诗词和歌舞笼罩,文人无谋,武士无志,表面繁华至极,背后隐忧重重。

故而,小小南唐的旖旎宫廷,算不得是英雄冢。

在那些歌舞升平的年华里,李煜对皇位甘之如饴。他贪恋这个至高无上的位置能带来的诸多特权,并选择对帝王的责任视而不见。难怪史书评价他:“性骄侈,好声色,又喜浮图,为高谈,不恤政事。”

才子李煜掌舵南唐,或许是他的不幸。然与之相比,南唐子民却更加不幸。当他在大好晨光里逗弄佳人,拈花听鼓的时候,赵氏的兵卒已磨刀霍霍。

有人或许要为李煜辩解:不恤政事不上早朝,李煜并非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只要向前追溯二百年,便有唐玄宗有过之而无不及。诗人白居易的一首《长恨歌》,揭了这位帝王的短: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唐玄宗和杨贵妃的故事,早已烂熟。李隆基与李煜这两位君王,同样“不早朝”,同样夜以继日沉溺于政务之外,同样,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安史之乱起,六军不发,唐玄宗眼睁睁地看着宠妃“宛转娥眉马前死”,却“掩面救不得”,只落得“此恨绵绵无绝期”。爱情支离破碎,盛唐也随之一并成了说书人嘴里的往事。

帝国在玄宗手中由盛转衰,相较而言,李煜则失去的更多。当他手擎白幡向宋军投降时,不仅失去了“三千里山河”和深爱的女人,还有为君的尊严、为人的自由。

历史不止一次证明,不管是因为女人,还是因为其他和朝政无关的兴趣,但凡荒废政务者,大多会被历史荒废,成为一卷汗青中灰暗的一笔。

后人说唐玄宗是被女人所误,其实,这位“开元盛世”的开创者,只不过是把自己从“应做”之事中解脱出来,放纵任性地投入到“想做”的事情里。他是被放纵吞噬的。

李煜则与他不同。享乐是人之天性,而奋发图强则需后天磨砺。李煜被极具文人气质的父亲教育长大,在他为一首词的韵脚紧锁眉头时,没有人教过他怎样去做好一个皇帝。他是被无知戕害的。

他懵懂无知地,过着他理想的生活。这种红日升而不起,佳人舞而心醉的日子,被斥为奢靡无度,或许能够和杜甫诗中“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两相对照,成为极乐与地狱的范本。然而,很多人像明代文学家杨升庵一样,疾言厉色地“讥其忒富贵耶”,但论词章,又赞其豪华妍丽,甚至引为“绝唱”。

帝王的狂欢不是一日,也不是一夜,而是夜以继日;宫殿里的宴乐,不在一处,而在多处,甚至,整个宫廷都迷失在了箫鼓齐奏的歌舞升平里。词里前后呼应,帝王生活之放纵无度,可见一斑。

日头是红灿灿的,兽炭是带着熏香的,箫鼓一曲曲,荡漾了心神,美酒一樽樽,已染醉了灵魂。李煜眼中的宫廷生活,说得文雅些,恰似一桌色美香浓味鲜的珍馐美馔。先哲们说尽了“治大国如烹小鲜”的道理,可叹李煜却不懂。

值此美景,面对佳人,耳闻仙乐,不沉醉,难,抽身而退,更难。

难怪李煜醉了。

寂寞宫廷里的奢侈爱情

——玉楼春(晚妆初了明肌雪)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笙箫吹断水云闲,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

有一种美丽叫天生丽质,有一种俗气叫浓妆艳抹。那不施粉黛、肌肤嫩白如雪的美人儿,在鱼贯而入的嫔妃和宫女的簇拥下,愈发显得高贵脱俗。

她,便是李煜的发妻大周后。

后宫佳丽三千,唯独她,不需靠脂粉讨得君王的垂青。把她和李煜牵在一起的那根红线,名曰爱情。在与权势难脱干系的寂寞宫廷里,爱情是件奢侈品。便是李煜和大周后最初的结合,多少也沾了些权力的影子。

那一年,她十九岁,他十八岁,一个是开国功臣之女,一个是当今君王的血脉,年龄相若,门户相当。君父指婚,不论他们中的哪一个,都不能也不敢摇头。

之后,爱情的种子在两个年轻人心头迅速发芽并茁壮成长。这金风玉露相逢的欢愉,源自她仰慕他学富五车,他爱她秀美多才。青春易逝,容颜易老,才情却在岁月的踽踽前行中,积淀成了一种醉人的气质。

大周后就是拥有这种醉人气质的女人。十八叠《霓裳羽衣曲》,是她给李煜的莫大惊喜。

在《霓裳羽衣曲》奏响南唐深宫前,这乐曲显现的是一代帝王的大手笔。开元年间,河西节度使杨敬忠把此曲献给唐玄宗,精通音律、恨不能投身梨园的玄宗亲自润律,使之成为唐代舞曲的集大成之作。

后来,白居易曾作《霓裳羽衣歌》,伴舞者颜如玉、貌倾城,裙色如虹,丝帔如霞,以黄金珊瑚做配饰,闻乐而舞,则长袖翩翩似风中弱柳,裙带飘飘如天边流云;乐曲曼妙,百转千回,此一刻如白雪簌簌落地之音,突然间声若游龙惊后,到高潮处,“繁音急节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铿铮”。

安史之乱后,又经五代十国的动荡,这首名曲也被历史尘埃埋葬,只留下白居易的残歌,撩拨后来者的心弦。

李煜有幸得到了残谱。他本是书、画、词、曲无一不通的全才,不过,对于音乐,他比“通书史,善音律,尤工琵琶”的大周后还是略逊一筹。据《南唐书》记载,大周后破解并重造了这首古曲,留佳音,去淫繁,用一把琵琶,弹奏出了清越可听的新声。

在改造《霓裳羽衣曲》的过程中,大周后曾修改原曲中节奏缓慢之处,使新曲更加欢快。因有悖于尾声渐缓的传统,新曲并没有被所有人接受,甚至有人称之为淫曲。大臣徐铉甚至为此作了一首诗,影射其为亡国之音:

清商一曲远人行,桃叶津头月正明。

此是开元太平曲,莫教偏作别离声。

徐铉一定没料到,此后不多年,一语竟成戳。

早在唐朝盛极而衰时,《霓裳羽衣曲》就被视作亡国之音。制成此曲三十多年后,安禄山起兵造反,玄宗丢了长安,曲谱也消失无踪。再到南唐,新曲不过在宫苑内响了二十载,江山变色,李煜将曲谱付之一炬。

因君王喜爱,杨贵妃和大周后都曾组织宫人排练舞蹈,惹得君王心醉神迷,无心国事,这也是后人称她们为“祸水”的一条罪证。没有人去想,她们不过是女人。当岁月在她们姣好的容颜上烙下印记时,还有正值豆蔻的莺莺燕燕时刻环绕君侧。大周后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抓住情郎的心。

当一叠曲罢,笙箫已停,听曲的人却还沉浸在水云仙乡,是在仙境中迷了路,还是邂逅了暂离天宫的仙女?恐怕只有听曲的人,才能知晓吧。不多时,下一叠舞曲又响起,如云的美女抛开拘谨,翩翩起舞,如在花间穿梭的蝴蝶,婀娜而不放浪。

每叠曲罢,绕梁之余音尚在,新一叠又已开始。十八叠奏罢,听者已不知身在仙境还是凡尘。

曲得新生,舞更销魂。“重按霓裳歌遍彻”,李煜也借此向大周后倾诉爱慕,握着她的纤纤素手,欣赏着人间天籁,还有眼波流转,眉间情浓。

南唐宫廷内的《霓裳羽衣曲》,印证着大周后的才情,也见证着她和李煜的爱情。曲罢再奏,舞罢从头,日日夜夜不停,惟有你侬我侬。

人婀娜、曲勾魂、爱情润人心,怎不叫人醉?忽一阵风至,夹杂着春日的温润气息和阵阵香泽,直把人吹得肢体舒爽、春心荡漾。李煜早已沉醉不能自拔,此番又被撩拨心性,顾不得君王威仪,忘情地和着拍子,敲击栏杆,还不忘问一句:“香气何来?”

李煜果真是醉了。否则他怎会忘记,宫中的主香女一职乃他亲设,她们不时在宫中遍洒百合花的粉屑,让江南温柔的风,把香气带到深宫里的每个角落。这大概是明知故问,不然,他实在无法表达,这恰到好处的香气究竟带来了多大的惊喜。

谁说春风不解风情?撩人暖风,已让帝王喜不自胜。

曲终舞罢已不知何时,该回寝宫安歇了。李煜不忘嘱咐:“不必掌灯,莫辜负了这朗朗晴空和如玉圆月,我且骑马而归吧。”

踏月而归,良辰已足够醉人,又有大周后这如花美眷相伴,可谓幸事。

历代文人骚客早已将月这一意象用滥。但凡明月出现处,必与朗朗乾坤相关联,容不得藏污纳垢之事。所以,一直觉得,踏月的男子,皆非俗人。古龙笔下就有这样一位妙人儿: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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