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名城大舞台的演出节目,在一场无比劲爆刺激的迪厅音乐感染之下,刘若凡与孙学友等人一同步入了舞池,彻底享受了一把这种蹦迪狂欢给他们带来的疯狂冲动的感觉。
过完了蹦迪瘾,一行人又来到大厦一层名城夜总会的普通KTV房间,继续喝酒、唱歌和聊天儿。
唱歌的时候,孙学友终于以一首《情网》在众人面前展示了自己模仿港台大牌歌星的独特魅力,而陈鹤庭也情不自禁的拿着麦克风,深情款款的演唱了几首自己的拿手曲目,反观刘若凡,这次倒是没有一如既往的模仿“华哥”或是某位乐坛流行歌手,而是点了一首中国最有名的摇滚乐队“黑豹”的成名歌曲《无地自容》,激情澎湃的用他那震撼高音,为大家带来了一次超级感官刺激。
刘若凡在风城一中的时候可是有着“高音之王”的美誉,所以,他演绎起这样的一些高音摇滚歌曲,也是可以自由驾驭,这倒是完全超出了孙学友的想象,他可没有想到,刘若凡这样一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学生,竟然也是深爱着如此放荡不羁的摇滚音乐。
“哈哈!老五,你的唱功厉害得简直都可以当乐队的主唱了!”
听完刘若凡的一番劲爆狂歌,孙学友大为赞叹,忍不住开了一个玩笑。
“三哥,说实话,我倒是真的很想在京华大学组建一支乐队,像奇迹乐队那样,不仅可以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而且还能赚到一些钱,这样也可以让我有能力去做一些别的事情。”
听完孙学友的玩笑,刘若凡倒是没有笑,反而是脸色一正,一本正经的说道。
“哦?你还有这种想法?不过,虽然大学里的功课不是很紧张,做一些别的事情也有时间,但是,要想组建乐队,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光是成员和乐器,就是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嗯,在这些方面,三哥能否帮到我呢?”
“这个嘛……现在的老生当中会玩乐器的人差不多已经都有自己的乐队了,至于新生嘛,我还不是很了解,不过,我自己也曾经出于对音乐的兴趣练过几天贝斯,如果你要组建乐队,我倒是可以当个贝斯手,呵呵!”
“哦?那感情好啊!哈哈,我们的乐队终于有主唱和贝斯手了!”
“不过,光有主唱和贝斯手还远远不够,最起码我们要有个主音吉他手,还应该有鼓手和键盘手,你要是作为主唱的同时能够再来个伴音吉他的话那就更好不过了!”
“嗯,我以前的时候也练过几天吉他,不过现在都忘得差不多了,如果再练练的话应该差不多可以!”
说到这里,刘若凡想起了自己前世的时候,那时候的他出于对音乐的热爱,曾经买过一把木吉他,苦练过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最后由于种种的不如意,最终还是放弃了这种行为,而那把他曾经非常喜爱的木吉他,也最终被遗弃到了一个布满灰尘的角落。
现在重生回到九十年代,而且还上了大学,一切都是顺心如意,这又重新点燃了刘若凡昔日的音乐热情,对于组建乐队这种在前世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他也产生了一种高度的自信。
可是,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乐队的鼓手、键盘手和主音吉他手,都是完全没有着落,这可是让刘若凡和孙学友全都陷入了一阵沉思。
“呵呵,若凡,如果实在是没有合适人选的话,那么就让我来当鼓手吧,我小的时候也练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架子鼓,只不过后来上了高中没时间练习了而已。”
正在两人发愁间,一旁的陈鹤庭终于沉不住气了,挠了挠头,他缓缓的说出了一番让得两人如同云开见月明的话。
“你怎么不早说?”
闻言,刘若凡立刻就是一巴掌拍到了陈鹤庭的肩膀上,力量之大,令得陈鹤庭直接被拍得身体连续打了几个晃。
“二哥,我小时候也练过电子琴,能不能让我来当你们乐队的键盘手?”
正在陈鹤庭痛得呲牙咧嘴之际,另一旁的小红终于也来了兴致,又是说出了一番让刘若凡和孙学友大感意外的话。
“哈哈!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没有想到,这仅仅是一转眼间,这乐队的鼓手和键盘手就都有了!”
听了小红那略显迟疑的话,刘若凡也不多想,直接就是两手一拍,任命了两人鼓手和键盘手的职位。
“老五,你可不要高兴得太早!要想组建乐队光有人可还不行,只是购买乐器的开销就需要不少,乐器的演奏技术我们也都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熟练和配合,而且还要有练习的场地,最为关键的是,我们的主音吉他手到底应该去哪里寻找呢?”
“这个嘛……”
听了孙学友的这番提醒,一时头脑发热的刘若凡也不由略微冷静了下来,沉默了一会儿,他缓缓说道:“资金方面我们大家想办法一起凑一凑,等挣了钱就好说了,技术是要慢慢练习的,而场地我们也可以像别的乐队那样慢慢寻找,至于主音吉他手嘛……嘿嘿!我们班跟我一个宿舍的就有一位吉他高手!”
这个时候,他忽然想到了自己开学第一天就认识了并且后来还称兄道弟的那位同班同宿舍的京城土著——欧阳东辰!
当刘若凡将欧阳东辰这个人的情况说出来的时候,众人都是不由眼前一亮,这下,乐队的成员齐了!
“老五,虽说是乐队差不多可以按照你说的进行了,但是,还有最后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没有解决!”
看着刘若凡那兴奋的样子,孙学友也是笑着说道。
“哦?还有什么问题?我怎么没有想到?”
见到孙学友最后又提出了一个问题,而且还是最主要的问题,这可是让刘若凡有些摸不着头脑。
“呵呵,这个问题就是,我们的乐队应该叫做什么名字呢?”
“名字?”
这个问题倒是一时难住了刘若凡,他只顾着想乐队的一些实际上的事情,反而是把乐队名字这个最主要的问题给忘到了一边。
前思后想了一番,刘若凡突然想到了自己。
他的重生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而重生后所做的一件件辉煌事迹,更是成为了他的骄傲和荣耀,所以,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名字。
“神话!”
(今日三更,六千多字,是《重生共鸣》自发布以来更新最多的一天!又是半个月过去了,书友们,坚持到今天真的很不容易,Fly不想让这本书沉默下去,你们能理解吗?希望你们能够看到我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