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在中国社会和政治结构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可以说,中国就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组合而成的整体。
从远古时候起,家庭观念就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脑海里。用圣人孔子的话说,就是只有先“齐家”才能后“治国”。
事实上,家庭就是缩小的政府,很多政治家都是由家庭培养出来的,连皇帝也是如此。
东西方人的家庭观念有着鲜明的差别,我想读者只有事先了解了其基本观念,再毫无偏见地洞悉其细节,才会对此更感兴趣。所以,我将首先对其基本观念进行详细介绍,然后再述说细节。
中国家庭恰如一个合作社,家庭成员全都生活在一起,互帮互助。据史书记载,有一个叫张公艺的唐朝大臣,他家居然九世同堂,在中国,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努力效法的典范。
这样组成的家庭和宗教组织没什么区别,它有固定的规章可遵照执行。统一调配家产,统一开销,无论多寡,所有收入全部归公。
“平等”和“友爱”这两个伟大的名词,作为构建家庭的基础,在别的地方,是写在墙上的,而在中国,却是写在每个人的心里。
固然,每个家庭成员都有责任维护全家的和睦,但世上并无十全十美之事,即使我们能想出一个完全之策,但按照经验,我们也必须承认会有例外,就如同太阳中也有黑子一样。
如果家庭的平静被突发事件所打破,无法再维持旧有秩序时,法律规定分配公共财产的原则是:家庭里的每个男成员都将平等的得到一份财产,而女性不能参与分配。接下来,我要解释一下为什么。
从家庭互助的观点来看,每个家庭成员都能从这样的家庭结构中获利。生病的人能及时得到救治;劳而无获、食不果腹的人,能得到家族的救助。总之,家族担负着或重新分配财产,或改善老年人生活状况的责任。
人们大概意识到了,这是一种流行于圣经时代的家长制风俗。
家中年岁最长的人拥有最高的权威,他可以决定家中所有的重大事件。他就像政治领袖,只不过是以家庭的名义来签发一切文件。
来中国旅行的人,很快就能知道我所说属实。他可以任意打听一块地的主人,答复肯定是它归属哪家。若他想进一步证实,就可以去查看那些划分地界的地标,那上面清楚地写着那些土地所归属的家族。
一些西方人死后才能做到的事,却体现在中国人的现世家庭中。人们时常能在欧洲小镇的墓区里,看到墓碑上刻着家族墓区的字样。那些活着的时候,极少见面,互不关心的兄弟们,只有在墓地里,才能并肩躺在一起,和睦共处。不同的是,中国人在活着的时候,就能互助互爱了。
中国的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独特的家法及惯例,通常是书写成文的。家法中明确规定了如何划分家庭财产所有权,以及如何使用和分配家庭收入。如用什么收入补贴老人,用何处的进账来奖励进学应考的年轻人,还有留给孩子当学费的,及用作女孩子嫁妆的等等。一句话,一切固定支出的费用,早已在预算中安排好了。
除了上述规定,家法还规定了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其中一条明文规定:不管是谁,只要犯法或者行为不轨,使家庭名誉受损,就要接受相应的严惩。
若不借助于教育及引导,要想将这些习惯和制度保持下去,是无法想象的。因此,中国的教育忠实服务于其终极目标,即反复重申家庭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此种预防措施,东方家庭会和西方家庭一样分裂。不可否认,家庭观念在西方,早已不是社会力量了,只有在继承遗产时,才会被大家想起,这看上去是唤起人们家庭观念的唯一事情。
中国有五条保证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它们是通过教育的方式形成的,即:忠君爱国,孝敬父母,夫妻和睦,兄友弟恭,朋友有信。
我们教育的核心及实质就是这些原则。它们的目的就是让人们牢记,即使有家庭成员以性格不合等为借口提出分家,也不能动摇家庭之爱的基本观念,这一古老的组织形式必须受到人们的维护。
中国人所赖以生存的家庭,已经有四千年和睦共处的历史了。它的权威性被每一代人所强化,所以,人们不必惊讶中国人重视家庭并把忠君视为一切信仰之首的举动。事实上,君主既是整个社会的塔尖,同时也是所有家庭的族长,所以,为他献出一切是理所当然的。对君主效忠,就是对一国之家的大家长效忠,也即对本家族效忠。中国人之所以个个都想成为王侯将相,并以治国平天下为平生志向,原因即在此。
不管在哪里,孝敬父母都是人之常情,这是种发自内心的自然而然生成的感情。在中国,孝敬是种很有特色的大事。它的主要表现是,儿女们加官进爵能给父母带来极大的好处与荣耀。不但儿女本身要对父母心存感激,就是那些受恩于儿女的人,也要对这些儿女的父母表达感激之情。若某人成了高官,他的父母也会立刻变得尊贵起来。总之升官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就连其祖宗的地位也会随着此人官位的升迁而上升。
这是种独特的风俗,也是东西方风俗之间最引人深思的区别。中国的贵族并不仅仅来自于君主的授封,它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世袭贵族,同英国一样,由长子继承;另一种是职官贵族。世袭贵族是不会被轻易敕封的,除非有特殊的贡献,比如立下赫赫战功。
职官贵族是有生贵族,即它不能世袭往替,只能用来光耀门庭。若某个官员升官了,他的父母也将获得与他同等的地位。说句实话,这个人的父母才是真正的权贵,他们拥有特权,可以接受他人“孝敬”的物品。但是不管这个人的职位有多高,他的子孙却没有任何特权。
虽然世袭贵族可以世代相传,但若他是个庸才,也不会在朝廷之内产生什么影响。
我提过,在中国,夫妻和睦这一原则被当作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但中国婚姻的稳固持久绝不都是教育产生的功效,因为在中国婚姻关系一但产生,基本上是不可解除的。我们不能仅仅从法律的意义上去理解这一点(众所周知,在某些情况下中国法律是允许离婚的),只能从孝敬家族尤其是孝敬父母的意义上去理解。
中国人婚姻稳固的原因,很明显是取决于婚姻缔结形式的。中国人一般很早就结婚了,都是由父母为儿子选择合适的人作妻子。欧洲却不是这样的,年轻人自由恋爱,自己决定是否适合结婚,是否应该结束独身生活。由于考虑的太多,他们往往错失了最佳的结婚年龄,尤其是对妻子来说错过的是最美好的那段时光。在中国,我们的生活仍然被古老的风俗习惯所左右。婚姻由父母作主,他们对自己的人生经验深信不疑,当然,这对儿子的择偶并非一无是处。
中国的婚姻被当作家庭制度之一,它的目的就是使家族繁衍壮大。只有人丁兴旺,家族才算繁荣昌盛。顺理成章的,夫妻出于尊重父母的意见而达成婚姻,自然属于孝顺的范畴。
前文曾提过“悌”,这不是一个空洞无力的字眼。每个汉字常常都有某种含义,“悌”也不例外,它特指兄弟之间的友爱,耐人寻味。这种源远流长的友爱之情是发自于家庭的。所以,对于家庭分崩离析的西方社会来说,也就谈不上什么兄弟之情了。在他们的社会里有一种类似于顺从的情感取代了兄弟之情,但那又不是对基督的那种顺从,我想出于这种顺从的习惯,在发生矛盾时,弟弟对兄长还是会有暂时的妥协的。中国的风俗则完全不是这样的。
我们最为珍贵的社会责任之一是友谊,它绝不是一种虚幻的情感。在中国,朋友就是朋友,用拉,封丹(La Fontaine)的话来说就是“ni le nora ni la chose ne sont:rares。”(名符其实)。在很早以前,我们用于歌唱的古诗中,就已经对友谊下了简单的定义:
日月为鉴,
天地为证,
父母为凭,
我二人盟誓结义,
愿车马衣轻裘,
与朋友共,
敝之而无憾。
这是纯朴而实在的友情,超越了金钱。不像西方,他们所谓的友谊,恶心地为金钱所包围,仿佛美德只是一件装饰品。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传扬着众多与友情相关的佳话。如某人在路上遇到因家道中落而穷困潦倒的朋友,便立即将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给他穿上。这类例子举不胜举。我发现在信仰基督教的国度里,即使是再寻常不过的慈善行为,也会得到公众的赞美;一丁点美德的出现,就是难得的奇迹。这是他们过度的谦卑,还是人性弱点的证据?我的揣测倾向于后者。
在我看来,“博爱”是人类诸多情感的祸根。这些西方人不过是打着“博爱”的名义,来取悦上帝及其门徒,或者说是取悦一切人,他们希冀通过这种方式使自己死后进入天国。他们从来不考虑自己作为人应承担的最基本和最明显的责任。虽然糊涂的博爱也是一种善的方法,但因它是神使用的一种方法,普通人只能模仿着去做,他们想扮演天使,却当了一次傻瓜。我想那些冒充上帝戏弄众人的人大概成不了天使。中国人没有这种欲求,却做得更好些。
在中国,不光有钱人慷慨解囊救济贫友,就连穷人也要省出钱接济比自己更穷的朋友。假如你身为文人,在你囊中羞涩的时候,你的文人朋友都会筹钱资助你;如果你是一个苦工,当身无分文时,你的苦工朋友们也不会对你袖手旁观。同阶层的人们之间互相帮助,已成为一种约定俗成。就连朋友中有人结婚,大家也要给他凑分子,有时还捐助朋友的遗孀,供其孩子上学。总之,在中国,没有人是孤立无援的。
西方社会给我最深的印象之一便是其人心冷漠、性情凉薄,不仅对他人的不幸无动于衷,在谈起其不幸时,甚至还有点幸灾乐祸。这种事真令人为之齿冷。但是这也不都是因为西方人没有同情心和缺少智慧所致,究其原因应归咎于他们的不务实。
诗人缪塞(Alfred de Musset)有首流传于世的诗歌:
那个狂热之夜,
他从不曾醒来,
在无端的惊恐中赤着足,
以灼热的眼泪和颤抖的手
到上帝面前祈祷一切,
他那颗怜悯之心
倍受莫名伤悲的折磨。
为了“莫名的伤悲”,便热泪盈眶、双手颤抖!太言过其实了吧!与其将怜悯留给这种莫名的伤悲,不如留给那些已知的更应该怜悯的伤悲,且这类伤悲触目即是。我以前和后来都没有再读到过与此类似的文字,作者如不是太过悲伤以致不知所云,就只能是毫无价值的无病呻吟了。当然,在诗中一切都是可以原谅的,即使是信口开河、胡说八道,这是诗的特权。哪怕是最美的诗恐怕也无意于表现生活的真实,它只是想给人留下悲哀的印象而已。阳光照射在剧院华而不实的装饰上所产生的景象,正是这种“伤悲”形象的影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