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父亲领着四岁半的儿子去游玩,遇到一个土坑,儿子非要下去玩。当儿子玩得高兴时,爸爸躲到不远处的地方,不让儿子看见。儿子玩够了,要上来,开始喊爸爸。爸爸却一声不吭,装作没听见。儿子开始直呼其名,他还是不理。于是,儿子连哭带骂:“坏爸爸,大坏蛋!呜呜……”可无论怎样叫喊哭骂都不见爸爸露面,儿子只好自己想办法。他发现土坑里有一个小阶梯,便手脚并用地爬出了土坑。当他发现爸爸就在不远处蹲着时,便惊喜地扑上去,高兴地举着小拳头自豪地说:“我是自己爬上来的!没有爸爸,我自己也能爬上来!”
孩子小的时候,对父母、长辈有所“依赖”是自然的,也是正常的表现。随着年龄的增长、自立能力的增强,年轻的父母这个时候要锻炼他们的自理能力,就不要事事代劳渐渐帮助他们改掉依赖的习惯。。
帮助孩子改掉依赖的习惯,做父母的就应该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不能什么事情都代替孩子做。因为孩子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孩子也有独立的人格、尊严和决定自己未来的权利,家长不能把自己一生未竟的理想和抱负强加在孩子身上。
每个孩子都有自身的特性和幸福、快乐。有的家长不顾孩子的天性和意愿,以过来人自居,越俎代庖地为孩子一生画下明确的路线,让孩子按照自己制定的目标和路线去努力。而有些年轻的家长让孩子完全脱离集体这个大环境,在与世隔绝的状态下按自己的方式教育孩子,给孩子的心理造成难以消除的阴影、性格扭曲,孩子成了满足自己心理愿望的工具。这样的做法看起来似乎是为了孩子的将来,实际上不利于孩子责任意识的养成和培养,也是父母极为自私和残酷的体现。
鲁迅先生曾说:“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但既已分立,也便是人类中的人。因为即我,所以更应该尽教育的义务,教给他们自立的能力,帮助他们改掉依赖的品行,锻炼他们的责任意识;因为非我,所以也应同时解放,全部为他们自己所有,成为一个独立的人。”鲁迅先生的话正表达了这样一种现代儿童观——子女,是我的孩子,又不完全等同于我,他从母体出来后,已与母体分开,成了人类中的一个独立的人。因为还是我的孩子,作为父母就有教育他的义务,而这种教育主要是教给他自立的能力,而不是任何事情都帮助他们处理,因为他不等同于我,所以要解放孩子,使他们完全成为独立的人。
孩子告别依赖,一个重要的表现是独立地生活。要独立生活,就要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孩子在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事情时,只有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并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才能成为真正独立的人。那么,年轻的父母怎样做才能让孩子摆脱依赖,走向独立从而成为一个有责任意识的人呢?
第一,帮助孩子走出依赖心理,因为依赖心理不仅使人丧失独立生活的能力,还会使人缺乏责任感,造成人格缺陷。因此,必须让他们学会依靠他们自己。
第二,在社会生活中多实践、多锻炼。让他们学会独立地生活、学习,自主地处理生活、学习中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