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开放的年代,世界这个舞台是大家,每个人都有机会展示自己。当众演讲就是一个很普遍的方式。当你有一个当众演讲的机会的时候,要运用口语化为自己的演讲增添魅力。按说,当众讲话主要是口语表达,语言的口语化本该不成问题。但由于当众讲话总要比一般的随意交谈或在非正式场合的说话更规范、文雅和生动,也由于许多人在准备稿子的时候常常要堆砌辞藻、雕章琢句或摘抄报章,还以为是讲求文采,这就容易使演讲的语言“文章化”。
那么,怎样做到演讲的语言口语化还能彰显出你的魅力呢?
第一,尽量选取双音节词,并注意词语的音节搭配。口语是线性语流结构,以声传意,瞬间即逝,不像读书看报,一遍看过去没弄清,还可以再看两遍,所以同义的词最好用双音节或多音节的,而不要用单音节的。古汉语之所以难懂,多用单音节的词是原因之一。好在现代汉语的词语大多由原先的单音节变为双音节或多音节了,这就容易让人听清楚,更适合于“口传”或“耳收”。例如,说“我初次谈恋爱时”就不如说“我第一次谈恋爱的时候”更为顺口入耳;说“因我没经专门的演讲训练”,就不如说“因为我没有经过专门的演讲训练”显得清晰舒畅。当然,单音节的词并不是一概不能用,而是表达同样的意思最好少用单音节的词,多用双音节或多音节的词。
第二,在用词风格上,多用通俗生动的“现成话”,而不要文白夹杂。口语也要修辞,多用俗谚俚语和选用职业术语、绝妙类比。也就是说,口语要多用浅易通俗、生动活泼的“现成话”。诗人艾青按说是十分精通典雅的语言了,但他在《诗论》中强调说:“最富于自然的语言是口语。”
语言要通俗不单是为了简明易懂,更不是浅薄庸俗、单调乏味,而是为了既通俗易懂,又具体、生动、活泼、形象。老舍在他的作品中之所以尽量多用口头语言,不仅是为了叫人明白易懂,而且是为了使语言生动活泼。这正如秦牧在《艺海拾贝》中说的:“历代以来,开一代文风的杰作,起前代之衰的妙文,都在一定程度上一反因循守旧的书面语的习惯,勇于运用活生生的口头语言。古代的说书人,讲到故事中的人物心头不安时,不说忐忑不安,却说‘心里有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讲到羞耻时,不说满面羞赧,却说‘恨不得有个地洞钻下去’;讲到赶快逃跑时,不说赶快逃跑,而说‘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讲到着急时不说着急,却说‘急得像只热锅上的蚂蚁’。所有这些都博得听众的赞赏和喝彩,而且流传至今仍有强烈的形象性、新鲜感。”
人们往往有一种习惯性的看法,认为口语简单粗浅,而书面语应当完善而文雅。实际上,现代实用语言在口头和书面两大方面并无多大差别,也不该有多大差别。有些人讲话、致辞或答问总要按照稿子念。如果你的口语不生动,不善于脱稿讲话,那么你写出来的稿子也往往是平板冗长、干巴乏味的,当然也就不具备口语的特点。不是口语化的东西却又用嘴说,这就是某些人的口语表达既不通俗又不生动的主要原因。而另一种倾向是只求简单明白,不求细致生动,这就流于粗俗和浅陋。正确的理解和做法是,书面语言要尽量多用通俗而生动的口语;而在口语表达上要尽量吸收书面语中那些精炼而严谨的词语。只有这样,我们的语言才会通俗易懂又生动活泼。
第三,句式要简短而灵活。我们先来看看一个外国人的一篇汉语作文:
我,叫施吉利,加拿大人,很喜欢汉语。我买了许多书,特别是汉语辞典、北方方言辞典、成语辞典等。我发现成语、谚语、俗语很好,准确、生动、幽默、风趣。
有一天,很热,我到楼下散步,看见卖西瓜的,是个个体户。我说:“你的西瓜好不好?” 他说:“震了!”
我问:“什么叫震了?”
他答:“震了就是没治了!”
“什么叫没治了?”
“没治了就是好极了!您看我的西瓜多好!”
这时,我用了两句俗语,刚学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我的瓜皮儿薄、子儿小、瓤儿甜,咬一口,牙掉啦。”“咔嚓”一声,他切开一个。
我一吃,皮儿厚,子儿白,瓤儿是酸的。我又说了两句成语:“你要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
他的脸“唰”地红到脖子根儿。我说没有关系,买卖不成仁义在。他一听急眼了:“这个不算。”“嚓”地又切开一个。我一看,皮儿倍儿薄,子儿倍儿黑,瓤儿倍儿甜,我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他说:“好吃不好吃?”
我一伸大拇指:“盖了帽儿了!”
这位外国人学汉语也真学得“盖了帽儿了”,一是采用了生动的俗语,二是句式简短。这虽然是用笔写的作文,但语句大多是五六个字,最长的才有十来个字,体现了口语的特点。
所以,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要想让自己的在公众场合的讲话收到良好的效果,一定要学会把握语言的风格,注意文采,使讲话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