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谅并不是毫无原则的忍让。在武则天统治时期,有个丞相叫娄师德,史书上说他“宽淳清慎,犯而不校”。意思是:处世谨慎,待人宽厚,对触犯自己的人从不计较。
他弟弟出任代州刺史时,娄师德嘱咐说:“我们弟兄受到的恩宠太多了,这是要遭人嫉恨的。你想过没有,怎样才能保全自己?”弟弟回答说:“以后,有人朝我脸上吐唾沫,我擦干就是了,你尽管放心吧!”
娄师德忧虑地说:“我不放心的就是这点!人家吐你脸,是生你的气,你把唾沫擦掉,岂不是顶撞他?这只能使他更火。所以,人家唾你,要笑眯眯地接受。唾在脸上的唾沫,不要擦掉,让它自己干!”
在封建社会,娄师德这种“唾面不拭”的做法,一直被传为美谈。然而,在今天看来,这种不辨是非、不讲原则的一味忍让、屈从,以求保全自己的做法,并不是真正的宽容,是要不得的。这是因为,不加分析地对一切凌辱、欺压统统忍受、退让、委曲求全,只能起到纵容邪恶势力、助长恶风邪气的作用。这样的“委曲求全”实质上与“姑息养奸”没有多大差别。我们提倡的宽容,是指在一些非原则问题上,不要斤斤计较,睚眦必报。在涉及全局和整体利益的问题上要坚持原则,严于律己,要避免打着宽容的幌子做老好人,而损害全局或整体的利益。
而且,这种“唾面自干”的做法也包含了一种忽视自尊或者用屈辱换取安宁的不良心态,这非常不利于自我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真的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就要坚持原则,只在该原谅的时候原谅,并在原谅的同时,让该事在记忆中存档,避免以后再受同样的或者同类的伤害,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正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