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ZT市第一中学。
“请问您可以出来一下吗?”如果不是我听力优秀,是决计听不出有人在叫我。
“请问有时间吗?我有点事想和你说说……”她扭捏着,红着脸,小声说道。我愣了下,好奇心让我点了点头。
她叫“琴”,同班同学,从未和我说过一句话,即使我们已经同班近一年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上课集中不了注意力,看书也没心思……”她咬了咬嘴唇,双手扶在栏杆上,望着教学楼下的一片柳林。
“那你在看什么?想什么呢?”情商不及格的我,很是关心的问,就当帮同学解决问题。
“我在看你,我想的是你,我觉得我是喜欢你了……”她似乎下定了决心,一口气说完,低着头,装起了呆头鹅。
我瞬间心中狂跳,难道属于我的春天到了吗?难道我还是有魅力的吗?哇咔咔咔,看来我还不是没人喜欢嘛。瞬间心中有点小惊喜,小尴尬,小得意,还有一丝不名状的,似乎看这个经常沉默寡言的同学,也顺眼多了。
“很感谢你喜欢我,不过很抱歉,我有喜欢的人了……”虽然很惊喜,不过,心只有那么点,怎么容得下两个人。
“是小娟吗?”她平静地问道,依旧平视前方,不知道是不敢看我,还是不敢让我看到她眼中的样子。
“不,不是。小娟是我好朋友。”我回答她,虽然我和小娟好得过分,但我们,确实没有在一起。
“那就是经常给你写信的昭君了?”她不甘心得问。
“是的。我喜欢她,她在云天化中学。”
“可据我所知,你们并没有在一起,她不喜欢你……”她望了过来。
“行了,喜不喜欢我,我管不了,但我喜不喜欢你,我能做主。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我有些生气。昭君不喜欢我,我知道,可男人有时候就是犯贱,别人对你不好,偏偏凑上去;对你好的,却又给人家脸色看。
“那可不可以和你一起看书,写作业?”她有些期待地问道。
看着她眼中闪烁的希冀,加上对她有几分好感,心中升起几分不忍,或许是男人的通病,通常,学不会拒绝。
“我每天早上五点起来,有时候更早,你要来就来吧,那棵柳树下,我就在那。”我指向马路旁唯一一株有路灯的大柳树,告诉她方向。
于是,每天早起背书,都有一个身影驻立在柳树下。明亮的路灯,将瘦弱的身躯拉成长长的一条铺在路上,我望过去,她正好望过来,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永恒。
不管是不用一个人孤孤单单早起背书,还是不用一个人吃饭写作业。有人陪着的感觉,似乎真的很好。难怪那么多男男女女爱走一块。我喜欢她吗?说不清楚。那时候的我,不知道什么才是喜欢。除了生活中多了一个人陪着,似乎依旧没什么不同。上课依旧和小娟偷偷讲着小话。周末依旧和小娟到处瞎晃悠。对于她,似乎和当初一样的只是略有好感,当然也有很佩服她的地方,比如写得一手好字。
终于,在一次寒冬,破晓,大雨,我没早起。
和室友一道去食堂买早点时,我看见柳树下的那个身影,就是那个身影,我看到她,仿佛看到了永恒。
“你们去吃吧,我先走了。”我招呼了下室友,连忙跑过去。
“你怎么这么傻,下这么大的雨还在这干什么?”我又是心疼又是愧疚。她没有手机,不然我倒是可以发信息告诉她不用早起的。
“我习惯了这个时间见到你……”我瞬间热泪盈眶,一把抱住她,感受着她瘦弱娇小的身躯在凛冽寒风中瑟瑟发抖,心中升起的愧疚瞬间化成了怜爱。看着被风吹变形的小伞,
“她在这里受冻很久了吧?”心中的愧疚又多了一分。
“做我女朋友吧?”我在她耳边轻轻说到。
“啊,什么?我……我……”她不知是害羞还是激动还是什么,一句话也说不清楚。
从此,她的身份多了一个,我的女朋友。虽然我们的感情只有不到200天。
她很天真地对我说,她相信我,我说什么她都信,我紧握着她的手。
“咦,阿华,这是你女朋友啊?”我同县的几个同学打趣地问我。
我瞬间紧张得要死,生怕他们回去告诉我爸妈,赶紧追过去,
“不是啦,只是我班上同学,你们别误会了……”
“好啦好啦,别把人家丢一边,赶紧回去吧!”一个女孩子劝我说。
我瞬间想起了,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应该把女伴扔一边然后自己跑开的。可惜明白得太晚,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她,一定很失望吧?
“对不起啊,我怕他们回去告诉我爸妈……”我有些愧疚地向她解释。
“没关系,我可以理解的。”她笑了笑,并没纠结这个问题。
现在想起来,她是真的不生气,还是把情绪完全隐藏起来了?她的平静,她的冷静,她的眼神,终于在某一天,若干年后的某一天,我读懂了,在一个及其相似的人的身上读懂了。她们有一样的眼睛,一样的冷静,睿智,天真至少看起来很天真。
高二,文理分科,分班,我们分手。
再也不曾联系过。
想来,在我们彼此眼中,恋爱都只是一次未知结果的尝试。至少从没考虑过能走多远,在说分手时,她平静得可怕,一字一句流畅说出口,再也不是那个害羞,表白都很结巴的丫头。我竟然在她说完分手后长长舒了一口气,承受的压力仿佛比公布考试结果还要大上几分。
再后来,高中毕业后,许久和小娟闲聊,她告诉我,琴在后面,抢过她的男朋友,和她男朋友暧昧。这些话我无法求证,那时还没有备胎,没有女神,也没有心机婊绿茶婊。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很多时候,你认为自己占便宜的时候,其实别人正在看傻子一样在看你。最可悲的就是被人卖了还在替人数钱,自己还很开心。每个人都是演员,只是看你想扮演什么角色。恋爱只是尝试,却不要被惊喜冲昏了看清面具的头脑,也许一个脑热,受伤的绝不仅仅是自己。
2011年,大学,一年级下。
认识“芸”是在学校的大礼堂,她是外校来观看节目的。
初次遇见,有聊没聊之余加了QQ好友。再次相遇,已经是二十岁生日。
我从班上聚会出来,已经是十点多,酒精过度,脑袋重若千钧。看着她深夜打的过来,只为了亲手给我送礼物,我瞬间感动得不行。
“走,我们去湖边走走吧,这里人太多了。”她扶着我,我整个人基本全靠在她身上。就这样,两个人一路跌跌撞撞,来到云影湖边,坐在草地上。
“我失恋了。”她红着眼睛,看着我。我趁着酒性,抱住她,贴在她耳边,
“如果你不介意,让我照顾你吧。我想我们俩很适合。”我有些口齿不清。
“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喔。”我瞬间反身将她压倒在地,她湍流不息的眼泪为之一顿。轻轻拭去她眼角的泪痕,用生涩的吻技,分散着她的注意力。女人的嘴唇,似乎有一种奇特的魔力,情不自禁让人沉迷其中。
“你是坏人。”她哼哼着。
“哪有刚见面就亲人家的……”她继续碎碎念着,我捏住她坚挺的鼻子,嗅着淡淡发香,轻笑到:
“哪是初见面,分明是第二次见了好吗?”
“快起来,你该回去了。”我把她从草地上拉起来,相互整理着身上的草屑。
“好啦好啦,你快回去吧,好晚了,再留下我怕忍不住把你吃掉……虽然这个环境不大好……”我坏笑地看着她。
“去死!”
热恋总容易让人忘记时间,忘记身边所有人。和她在一起,满脑子都是她。好奇她在忙什麽,上什么课,吃什么菜,深夜是不是会被雷声惊醒,有没有做恶梦……相比高中那不伦不类的简单恋爱,这大学来的第一场春雨,似乎具有强大的营养物质,让我这棵感情小白,快速成长。
我学会了主动去关心人,去宠女朋友,学会了宽容和理解。当然付出的代价便是无数的争吵和让步。
和芸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家庭背景相差太过巨大,未来如何,谁都不知道,更多的还是看你现有的物质条件。于是,我又开始怀念起高中那简单的恋爱:
“你喜欢我吗?”
“喜欢!”
“那我们在一起吧?”
“好哒。”
家庭背景的差距,是后来才知道的。我用一年的时间攒钱,买了一套秋水伊人送她做生日礼物,在她眼里和地摊货没什么两样。是啊,和阿玛尼比起来,安踏和草鞋有多大差别呢?
可是,当初为什么说什么都不介意呢?或许是情商大于智商,感性大于理性吧?但是终究人还是会变得理性的。
那双绝对冷静和理智的双眸,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只有经历过,才会知道结果,豁达的人说,结果不重要,理智的人说,结果最重要。所以才有了那么多,
“我爱你,很爱你,但我们不适合,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
“我是喜欢你,但是我不想给你太大的压力……”
“你一个月三千的生活费穷得让我尴尬……”
相恋,是一次未知结果的尝试,如果要奔着结果去,那就直接去相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