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速之客
即使不愿意承认,在这片密林中的生活,可以说是蓝夕到灵级界后,最为惬意舒适的日子了,可以安心修炼,还有人免费提供灵石,让自己练习阵法的布置。当然,如果这些好处不用拿自己的鲜血来换的话,蓝夕也许会高兴很多。
因为第一次从醒灵阵移栽出来的灵植并没有特别的变化,寒陶就又开始试验其他的方法,他还把韵灵留在自己身边,动不动就跟闭关似的把自己关在洞府之中好长时间,而每次他一出来,就是蓝夕放血的日子。
而已经三年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一株灵植真的提前开启灵智,蓝夕的修为也没有像她以为的那样,能够随着灵气的吸收快速提升恢复到金丹期。在谷中呆了三年,蓝夕的修为还是停留在筑基初期。
三年对于真正的修士来说,当然不是很长的时间,可是蓝夕一直以为自己仍然保持着金丹修士的身体强度,修炼之事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可如今因为丹田中莫名其妙出现的金色光点,蓝夕吸收的灵气多半被吸走了,也导致蓝夕的修炼速度大打折扣。唯一有变化的就是,随着自己的不断的修炼,体内的的金色光点也越来越大,但是仍然是液态的,也感觉不到其中的灵气,都不知道吸收了那么多灵气,都吸收到哪里去了。
修为提升的如此缓慢,已经让蓝夕十分郁闷了,而还有更让蓝夕不高兴的事情,那就是这段时间,寒陶没有找到能够唤醒灵植神识的方法,却找到了和韵灵沟通的方法。而韵灵这棵判草,竟然也和寒陶十分亲近,蓝夕若是抱怨寒陶几句,他就会在蓝夕耳边一阵碎碎念,不外乎是寒陶是好人,对灵草们很好之类的,一副崇拜的不得了的样子,蓝夕有时候都不知道,到底谁才是他的主人。
蓝夕原本就对寒陶不满,又没有胆子真的得罪人家,只能背地里和韵灵说说寒陶的坏话,结果,现在韵灵也倒戈了,蓝夕就更加无处发泄不满了。
最后,蓝夕只能够在谷外的密林中拿灵兽撒气。这三年中,蓝夕虽然修为提升的很慢,但是战斗能力倒是大大提高了。虽然寒陶并不会吝啬于灵石和丹药,但是蓝夕却也不愿意再像从前那样什么都靠别人。
蓝夕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在的到底是什么地方,花谷之中如世外洞天一般,只有花草植物。可是离开药谷,就是最开始来的时候,蓝夕看到的那片十分阴森的原始密林。因为寒陶也没有限制过蓝夕的行动,蓝夕也曾经离开花谷,可是,当蓝夕自己出去之后,却发现,这密林不只是看着恐怖,而是真正的暗藏危机,四处都隐藏着杀机,许多攻击性灵兽在这里出没。
在花谷附近还好一些,只有一些一二阶的小型妖兽,可是越往外围走,妖兽的等阶就越高。蓝夕第一次离开花谷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些,看花谷周围只有一二阶的灵兽,以为这密林中根本没有什么攻击性很强的妖兽,结果差点被一点三阶的火鳞蛇咬个正着。
毕竟,一般有妖兽的山林,都是越深入的地方妖兽越厉害,按着来时的记忆,花谷应该在密林深处的,而花谷周围的妖兽等阶又不高在加上寒陶进来的时候可以说是畅通无阻蓝夕根本没有想过还有这么反其道而行之的地方。
还好,蓝夕遇到的是纯火属性的三阶灵兽,自己又会冰系法术,才能杀死那条火磷蛇。这也蓝夕第一次收集到战利品,那就是火磷蛇的火鳞皮。像这种三阶妖兽连内丹都没有,不过火鳞蛇的皮用来制作皮靴或者乾坤袋都是不错的材料,要是从前,蓝夕可不会做亲自动手剥蛇皮这样的事情。
可是现在,就算是三阶的蛇皮也是自己重要的财产了,经历过一无所有的蓝夕可不会再将其随便扔掉了。而有了一次收获之后,蓝夕突然发现,自己以后想要独立,想要成为能够与龙宇抗衡的修士夺回凌云阁,就应该从现在开始积累财富。
于是乎,平静的密林从此就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没几日就有一个筑基期的女修,在离花谷不远的地方虐杀二、三阶的妖兽。杀完了还抽筋剥皮的,弄得花谷附近安逸了许久的小妖兽们日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且,她的胆子很小,自从在更靠近外围的地方遇到了五阶的妖兽后,蓝夕就再也不肯离花谷太远了。
特别是密林中很多的火鳞蛇,大概是因为第一次杀死的就是火磷蛇,蓝夕特别喜欢捕杀火鳞蛇,主要还是因为蓝夕想要自己炼制一双皮靴,火鳞蛇皮是现在蓝夕能找到的最好的材料了。三阶的火磷蛇的蛇皮能有多大一点哪,自然要多收集一些。而火磷蛇已经三接了,相当于练气后期的修士了,要大过蓝夕虽然不太可能,但是在原始的密林中逃脱还是可以的,所以至少火磷蛇还没有被彻底灭绝的危机。
可是只有二阶的白羽雀和白灵兔就要惨多了,女修嘛,蓝夕自认为自己品味还是不错的,自然不愿意只炼制一双只有蛇皮的灵靴,她就突发奇想要用白色的羽毛和兔毛做修饰。
本来,蓝夕需要的羽雀翎羽和灵兔皮也没有多少,坏就坏在二阶妖兽杀着太顺手了,本来这些小型妖兽就是一群一群的,再加上蓝夕一直想要试验自己法阵的杀伤力,就算只是些低阶的群攻法阵,但是操控法阵的可是筑基修士,一阶、二阶妖兽自然难以抵挡,结果,不知不觉的蓝夕就杀死了许多小型妖兽。在这样的战斗中,蓝夕也渐渐的积累出了许多战斗经验,不知法阵的手法也越来越熟练了。
蓝夕倒是很享受欺负低阶妖兽的日子,还为自己能够快速的收集灵兽的皮毛而沾沾自喜。不过,蓝夕一直这样没有节制的捕杀低阶灵兽,还是惹来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