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你不可能躲闪得开流行的轰袭,无论是当季横扫大街的靴子、土家掉渣烧饼还是一首传遍街巷的流行歌,它或劲爆或深情,不由分说就把你摁在它热腾腾翅翼下,要想挣扎出来真需要清醒的勇气。
悖谬的是,一首平日反感的流行歌,却常会不由自主哼唱,哪怕心里我们认为它和土家烧饼一样掉渣,但听觉的惯性推动着,无论刀郎庞龙,当歌声隆隆轰炸时,再坚固的心理屏障也会被炸开个口子,你甚至会不由自主跟着哼哼,惯性是多顽固的敌人哪!有如一颗习惯了痛苦的心,会不习惯幸福。
“但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柳词就是如今的流行歌,遍布大街小巷,你敢说你没跟着哼过“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又或者“波斯猫踮着它的脚尖,波斯猫守着它的爱恋”,至少也喜刷刷过吧?不得不承认它们上口,易记,一不留神,已然哼顺了嘴。
练歌房就是这些歌的大本营(连金正日先生也说,“我打算给人民军队配更多的卡拉OK机。因为军队唱歌的时候,气氛与风貌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点击榜上它们遥遥领先,雄踞花魁,每间房飘出的都是那些熟悉得起茧的音调,演驿不同而已,有的肝肠寸断,有的上气不接下气,有的跑调跑成原创——有回碰上位女高人,她手持话筒,落落大方,像随时等待鲜花,当她一开口,暗器凌空,声东击西,调跑得毫无踪迹可循,有时你以为顺着她的音要往林中去,谁料猛不丁,她突然杀个回马枪,一头扎沙漠了。
这个流行歌空前流行的时代,一下冒出那么些爱唱的人,其中不少可能被娱乐节目怂恿的,那么多K歌赛事,让人觉得唱歌是条前程捷径。不过不得承认,不少年轻人真唱得挺好,一开口就像在酒吧里厮混过几年,声音拿捏控制绝对强过一些已出专辑的音乐人主持人——是不是因为练功房的昌盛?
KTV,也叫练歌房,前者浮华,暴发气,后者含有种请人谅解的谦逊,像对人说,“唱得不好,请多担待!”,既是练嘛,那就得允许人可着劲练,人家张涵韵当上超女之前,最大爱好就是去练歌房和同学唱歌,运气不坏,从练歌房到超女舞台,说红就红了,尽管歌声贬多褒少,也不妨碍她酸酸甜甜就是我。
一群人一起唱,总有几个出挑,歌声能改变一个人的形象。有一次和些人唱,一个相貌极普通男子,当他开口,都静下来,谁也没想到他唱得那么好!他瘦小身体里流淌着条歌声的河,他唱的是王杰的《安妮》。老歌唱得好,格外情深意重。他唱得我们惭愧:内心,我们是不是有以貌取人的势利?一个不起眼的男人,我们在心里先行取消了他爱的权利,他像只能随便找个女人结婚生孩子,孩子与他一样不起眼。这种沿袭的世俗想法,被他的歌声一下衬得无地自容。歌声高潮部分,我确信他也写过一百首相当优美的情诗!在冬天的窗下等过人,在一个女子心里,一定满满地有他的身影,虽然这身影那么单瘦。这个女子,她的名字叫安妮。
唱完,他默默坐回角落。我相信没人再敢轻视他,那些在场的威猛男子,开口前都要先掂量一下他的歌声,想想自己生命里是否也有过一个美好的姑娘安妮。
和这样的人唱歌有幸,他发出的是歌声,不是分贝。而不少时候,练歌房就是分贝集中营,按小时计费的动物园。
有次和人唱歌,他差不多垄断话筒。关于他走调的粗声大嗓,我只能引用我小说中曾描写的,“是那种灾难一般,带着灾难特有的可怖尾音,三道防盗门都能冲破的声音”,他兴致勃勃地一首接一首,还邀人对唱——为什么他买的钟点如此保值?他这人不坏,但今晚,他的歌声的确有些不人道,通过质量平平的音响,他的蒙古长调(也许说长嚎更恰当)在有限的包厢内一圈圈扩散,像《功夫》中可杀人的音波,声音变成刀剑和骷髅奔向对手,颇具震撼。
歌声的确可杀人,有例为证的是匈牙利作曲家鲁兰斯·查理斯在1932年创作的一首乐曲“黑色星期天”,迄今是全世界禁播乐曲。这首歌存在的13年里,听过纷纷自杀的人竟数以百计。据说它让听的人心里压抑慌乱,旋律不是普通的悲哀,是以死者的口气唱给生者,适合葬礼。
练歌房时常会遇上类似惨绝的声音,从一些没闭紧的包房内传出,似里面正发生凶案,每当听到这样的声音,它让我觉得练歌房从此也可叫作“殓歌房”。
当然,如遇上那位心里装着安妮的男人,当他唱到“闭上眼睛想起你的情/难忘记你我曾有的约定……”时,那时的练歌房是该叫做“恋歌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