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他爱到骨子里,人给了他心也给了他,这还不够,还要打理他的生活规划他的未来。他跟哥们反目,她指摘他早就不该跟那些混日子的狐朋狗友闹在一起;他前女友受了家暴找上门,她苦口婆心劝他不该再见前女友;在床上她更是替他操碎了心,别跟上司的女秘书走得太近,远离女下属的绯闻……可是,他的哥们都疏离她,前女友被施暴老公打断两根肋骨送进医院,他追悔莫及;他公司女同事都盼着她和他分手大吉。她不介意,觉得自己是在为他好,这就足够了。
一天,她返家拿资料撞上他跟一个毫不出色拔萃的女子纠缠在床上。她头一回觉得无助而绝望,哭,闹,求他迷途知返。合好不过几个月,他跟那女子依然往来,一次又一次,剪不断理还乱。后来,他主动跟她提出分手,竭力在物质上补偿她,说自己不后悔选择了那个一心一意做他床伴的普通女子。
女人一旦爱上某个男人,常常会亦步亦趋沦为他忠心耿耿的谏臣,恨不得代他定夺一切生杀大权、就怕他被谁骗了害了,拿身体交换对他的驾驭。可是,无论情感或者欲望,男人从来不需要忠言,不需要谏臣。
爱情很容易让女人爱屋及乌,认为他好她才能好,于是,自以为是、出力不讨好的成为他的全职秘书、免费洗衣工、无薪女佣。彻底把谈情做爱,沦为一件脑力加体力的家务活。浑然忘了,在你出现他生活之前,他没把自己饿得人比黄花瘦,没穿着立着不倒的脏袜子出门,更没在床上遭遇女老千导致人财两空。你越俎代庖的操心劝谏,把床上乐园开垦成劝谏课堂,只能残忍得让他回想起一个女人——他老妈,被老妈管束指教那是情非得已,可他绝对有权利选择一个闭着嘴巴张开怀抱的女人去爱。
男女之事更如此。男人没什么征战沙场的机会,又被职场规则制约得畏手畏尾,能施展拳脚任其意气风发的场地,就剩下不过七尺的床榻之上了。男人莫不把这视为自己最后的英雄地,他左冲右突、浑然忘我,贪图得就是你的盲从、崇拜,这尖峰时刻偏你没眼色要把他打回原形,恼你都是轻的。开辟另一块情场福地的野心,春风吹又生。
除了在情感里的共鸣、在床上的交集,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他的前途是他的,你充其量只能做他的观众、加油者,而他也不外是个陪你作伴的人。他如果IQ超高,压根就不需要严师谏臣,他自己就是自己最忠诚卓越的同谋。如果他EQ超低,压根就分不清谁是谁非,你岂不白忙活一场?
床伴这称呼虽然听起来不够高贵,但实惠耐用。我看到一句很妙的话——昂贵的妓女好过免费的女仆!所以,做个安享其成继而贪心贪欢的床伴,一定好过做个出力不讨好赔了青春没了自我的谏臣。
做他的床伴,白天张罗各自的人生,晚上睡在一起,同进共退互相掩护彼此扶持,一起笑一起疼,这就是床伴,这就是过命的交情。
我不问你爱我有多深,你也别说月亮代表你的心。如果爱我就请做我的床伴,好好坏坏都无怨无尤不劝不阻地相跟着。世上最浪漫的事,不是当你手心里的宝,不是一起坐在摇椅上慢慢摇,而是,厚床,老伴儿,热炕头。至于谏臣,谏臣是啥劳什子?
这才爱到了七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