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对初恋的耿耿于怀,一半是因为第一次的爱恋青涩得叫人心疼,另一半是因为礼貌性分手让人拿得起放不下。百度一下,初恋分手的礼貌性理由排名如下:一,我觉得这段感情太不成熟了;二,你很好,但我配不上你;三,祝你找到一个更爱你更懂你的伴侣,四,对不起,我爱你,……(纠结表情)我还是对不起你吧!这种琼瑶式的分手礼貌会让女人愁肠百结,恨彼此爱错了时间、地点,不然怎么会连分手都这么百转千回,恨他吗?不,恨这该死的爱情。只是,第二次恋爱,第三次恋爱,第N次恋爱,男人越成熟就越是善于有礼有节的提出分手,女人这才顿悟,敢情礼貌性分手就是一枚糖衣炮弹,去丫的!
拨乱反正的说,按照牌理出牌的分手情景,不外两种,以仇人的姿态决绝分手,以路人的姿态漠然再见,如果是一场礼貌性分手——分手之际口口声声感谢对方、力挺对方、检讨自己、恨不得抽自己俩大耳刮子,那就真的滑天下之大稽了。
反常即为妖,如果一场情侣间分手没有劈腿、负心等大是大非问题,没有爱情观、价值观等不可调和的尖锐矛盾,没有口舌之争、拳脚之战,为什么要分手?如果两人在分手之际还礼貌地赞美对方、恭维对方,不惜贬低自己,难不成真的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好男人只适合用来礼貌性分手而不是天长地久?
非也非也。礼貌性分手说白了就是已死爱情的回光返照,抖擞着最后一把精气神来自圆其说。女人对待感情按照国际惯例应是感性的,突然理性到有礼有节时,一是反话正说:他很负责任(他唯一负责任的一次就是跟我分手);他很专一(他每次都专一地只找一个新欢),我们忽然发现做朋友比做情侣更合适(当然是做那种老死不相往来的朋友);二是想无疾而终结束这段旧情,最好不贻害自己的未来和未来要爱上的男人;三是把他架到一个道德高位上,我都把你赞美成绝世好男人了,拜托你就高抬贵手放了我吧。女人莫不有过为爱枉做小人的莽撞和冲动,如果女人连这点勇气都泯灭了,连抓到手的小辫子都扔了,那只能证明一条,这段感情烂到不能再烂,这个男人已经无可救药。
而男人在对待礼貌性分手这件事上,倒是乐观其成。最后礼貌性地深情一把,也算是有始有终给天下人一个交代;最后礼貌性地煽情一把,总能招惹到不少看不懂门道只看热闹的女人前仆后继;最后礼貌性地矫情一把,能绝了女方揭伤疤抖老底的念头,耶稣信仰的是别人打了你左脸你要把右脸奉上去的金科玉律,而礼貌男信仰的是用一句“礼貌用语”堵不住你的嘴就用三句、五句乃至N句,直到把你恶心地说不出话来为止。
明星里不乏礼貌性分手的高人,侯佩岑与周杰伦的分手堪称是最文艺腔的礼貌性分手,阿SA与郑中基的分手当之无愧是最深情版的礼貌性分手,大S与仔仔的分手应是最悬疑的礼貌性分手。看男人的段位要看他的敌人,看女人的品位要看她的闺密,看感情的优劣要看他们如何分手,礼貌性分手给出了结案陈词,他们在自欺,欺人。
偏偏有狗仔队们爱扮演拯救地球的超人,他们对这个礼貌性分手的答案始终不甘心,于是就有了答案之外的答案:郑中基与阿SA隐婚以来就从未停止过寻欢,他主持娱乐节目出外景时和美女去泰国玩得不亦乐乎,阿SA在他睡房中发现一条被穿过的比基尼!爱有多销魂,分手就有多伤人。爱有多伤人,分手就有多含混。
有鉴于此,能撕破脸分了就别礼貌性分手,毕竟,分手不是握手那么简单,更不如牵手有那么多无限可能性。
更多时候,礼貌性分手是委屈了自己也讨好不到别人,卖了乖但也露了怯,女人在感情事里已经隐忍太多委屈了,何必要牺牲这最后一点撒气、宣泄、解脱的福利?还是把礼貌性分手留给男人吧,过河拆桥是他们的长项,太有目的性地做一件事也是他们的专利。
既然做了女人,那就任性去爱强势分手,快意恩仇才能拿得起放得下,明明白白分了才能置之死地而后焕然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