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法良规》云∶凡伤损之症,若误饮凉水,瘀血凝滞,气道不通,或血上逆,多致不若入于心即死,急饮童便热酒以和之。若患重而瘀血不易散者,更和以辛温之剂。睡卧要上身垫高,不时唤醒,勿令熟睡,则血庶不上逆。故患重之人,多为逆血填塞胸间,或闭塞气道咽喉口鼻不得出入而死。
《选粹》云∶损伤,寒凉之药一毫俱不可用,盖血见寒则凝,若冷冻饮料致血入心而死。惟外伤者,当内外兼治。若外无所伤,内有死血,唯用苏木等治血之药,可下者下之,鸡鸣散是也。
《可法良规》云∶凡损伤之症,外固不宜敷贴硝黄之类,恐济寒以益其伤。若人平素虚虽在夏令,内服亦不宜用咸寒之品。盖胃气得寒而不生,运气得寒而不健,瘀血得寒而不能行,腐肉得寒而不溃,新肉得寒而不生。若内有瘀血停滞,服以通之,不在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