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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阿宝告诉自己,该是结束的时候了。

这一段婚姻,本就源自与她的任性,而结束,就让她再任性一次。

一纸休书,两行清泪。

古人有云:“糟糠之妻不下堂。”说的是富贵莫相忘,可是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做到,糟糠之妻,本就是一种侮辱,只是世人对女子的贱称,所以她也不要成为他的糟糠之妻,她有自己的尊严。而且她绝不会让夫君背负此等忘恩负义的骂名,陈世美的悲剧在于,他有一个认不清现状的糟糠之妻,男人的心,变了就是变了,再挽回,也不再是原来的那个相濡以沫的夫君。既然如此,何不让自己留一点尊严,潇洒的离去,总好过完全忘却往昔情分撕破脸。如今是她下堂求去,自是与他不相干,便不会有人说他抛弃糟糠。

孑然而来,孑然而去,她既然带不走夫君的心,也就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包袱不大,也就是前些日子入京时的行李,只是啊,手腕上少了一只桃木镯子。

放下吧,还有什么放不下的,一如当初背离父母的期许,执意嫁与自幼定亲的他,她便放下了所有的亲情,一意孤行的后果她也许早该预料到了,不是吗?如今,就让她再为自己的人生做一回主。她自认没有雅量看到自己的夫君另娶,相信那尾小郡主也不会自甘做一个妾室,即然这样,她选择放手。

这样对大家都好。她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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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状元府的大门,阿宝一阵茫然。

她已经不知道何去何从了。

回家乡?她一阵苦笑。她还有家吗?娘家早已断绝了一切的来往,当初嫁给他的时候,爹爹在婚堂上决然而去,自此一刀两断,即使有时候在街上遇到,她的呼唤亦换不到家人的回头,而她成亲时候的小茅屋,她已经卖掉了,只为了凑够上京寻夫的资费。这样算来,她已经断了所有与家乡关系。

即使,即使小小茅屋还在,她也回不去了。他一定会寻去的,不为别的,就算是为了他的所谓体统,他也不会任由她一个人,可是既然爱已经不在了,勉强又何必。他的心已经不属于她了,即使他不娶别人,她也不会呆在他的身边。记得未成亲的时候,她就说过,她不要可以分享的丈夫,如果一旦他心里有了别人,就要放她走,这是她唯一的坚持。

说她不成体统也好,说她自私任性也好,反正她就是觉得那些所谓的“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之类的话全是狗屁,她可以不嫁二夫,但也不想看到自己的夫君对着其他女子爱怜有加,她承认,她就是一个妒妇,如果继续在这个家待下去,她也迟早因为嫉妒而犯“七出”,何不让她就此离去,至少彼此还记得对方的好。

所以她不会有让他找到她的机会的,可是,除了家乡,她竟然想不到有一处可以去的地方——

难道天地之大,就没有她元氏阿宝的容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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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状元?”

咬着一片不知从哪里摘来的杂草,无束优雅地躺在树上,想象着新科状元该是何等模样。

首先,他是一个人。应该长不出三头六臂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

其次,他是一个读书人。而且属于那种能够把读书当成毕生奋斗动力的读书人。

最后,他是一个有家室的读书人。前面的不去管他,有家室还敢到王府瞎晃悠,可以肯定的是这种人少年得志,一朝得中,便以为自己是杰出青年,应该娶个十个八个老婆来印证自己的成功与不凡,而最好的踏脚板就应该是身为郡主的掬雪,而且掬雪够美,即使没有背后这如山的权势,也会让全天下的男子为之疯狂,而差别在于,如果她是普通女子,有妻室的男子会娶她为妾,而她若是郡主,那原配的下场可能会比较凄惨,停妻再娶会是每个醉心于权力与美色的男子一致的选择。而作为糟糠之妻的原配,活该得到下堂的命运。

哼哼,这如意输盘打得倒是挺响的。不管这个新科状元是否有此龌龊的念头,他敢去招惹掬雪,就已经为自己未来悲惨的命运铺好了路。

但是——

掬雪真的是因为一个才见了几次面的状元对他狠下毒招的吗?

她是一个淡漠之人,想引起她的主意并非易事,想当初他可是死缠烂打,外加连哄带骗,才得以守在她身边,其实就算他不在她身边为她驱赶各类苍蝇,他相信,她也懒得去理会那些在她眼中甚是无聊的男子。

区区一个状元,哪里来的巨大魅力,叫掬雪刮目相看,从而放弃她一贯的生活态度?

他不信。

可如果不是因为其他男子,那掬雪这次翻脸,又会是为了什么呢?怪他没有陪她?可一直以来都是他在缠着她呀,她从来就没有说过想要他陪,而且他出现的频率之高,根本就还没让她有足够的时间来对他产生思念——

败笔啊,他不想这样的,可又不想让她的视线里没有他,这样,依着她没啥良心的性子,可能没多久就会忘了他的存在的。如果可以,他真想变成一条可爱的小蛔虫,跑进掬雪的肚子里,看看她到底在想什么?

生平第一次,暮无束开始对变成其他生物产生了兴趣,不过蛔虫好像丑了点,不知道有没有其他漂亮点的选择?

即使,他真的能变成一条蛔虫,恐怕还没进入她的小肚皮,就已经被她的血给毒死了吧?!

麻烦谁告诉他一下,女子的心思到底是什么?好难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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