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陆谦送至太学宫,陆辰便暂居住于一家旅馆中,脱下染血盔甲,换上儒生长袍,修儒让他具备了清华、出尘的气质,战场厮杀却给他平添些许硬朗、锐气。
两者结合,造就陆辰别样的风范。
铺纸研墨,紫毫狼笔一蹴而就,白纸上一个硕大的‘智’字出现,龙蛇飞动,法度森然。
凝望着那一字,良久,陆辰摇了摇头,“此字虽可称为好字,却差了一些气度、精神,远未达到以书修儒的境界,看来,于修炼一途,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下将白纸团起,丢到一旁,再次挥毫泼墨,苦练不已,却无一满意。
“我以书修儒,修的是浩然正气,何必苦求书法好坏,正气乃至刚至强之物,似我这等运笔书写,柔滑有余,却刚劲不足!”
心中想明白,摈除杂念,脑中想象镇魔石柱,正气磅礴的景象,仿佛置身于天地之间,日月星辰、山川河木、万物生灵俱散发出元精、气息,用心体悟,心有所得。
闪念间,伸手执笔,力透纸背,一枚刚正、严直的字迹跃然纸上,突然,房间内似是刮起一阵狂风,正气磅礴,一根硕大石柱从天而降,矗立房中,下接地,上顶天,金边小字环绕,无上威严。
陆辰心中一喜,已然抓到一丝如何御使镇魔石柱的感悟。
石柱一闪即逝,但闪烁间散发出来的气势,足以令人胆战心惊。
“若仅能置物之形,而不能输我之心,则画字、写字之义两失之矣!书法是无形的“心”和有形的“相”相互关联牵扯,显心于相方能大成!”
房间内突然传来异响,陆辰将毛笔放于桌上,猛然转身,却见一白衣女子娇躯横陈于床上,曲线玲珑,诱人无比,面容笑中带羞,欲拒还迎,楚楚可人。
秦仙霜!
陆辰巍然站立,平心情、静气息,目不斜视,此女之诱人,世间罕见,但我绝不能陷入其中,妖女定有阴谋。
心中默念,口中说道:“不知秦姑娘所来何事?”
“咯咯,你的变化好大呢。”秦仙霜夸张的伸了个懒腰,更加凸显身材,“你现在严肃的像个老学究,人家很讨厌呢,我还是喜欢你以前的样子,呆头呆脑的。”
陆辰皱了皱眉头,“我这番样貌也是拜你所赐,面对你,自然毫无心情。”
秦仙霜幽幽一叹,“冤家,人家对你真的没有恶意,不然,以我的实力,要杀你还不轻而易举?”
“要杀便杀,哪来这么多废话。”
“我杀你做甚?你对人家的态度不能好点嘛?”秦仙霜坐直身体,一双幽深眸子哀怨的注视着陆辰。
陆辰淡淡一笑,转移话题,“这里是上京重地,你是如何找到我的?”
“咯咯,你适才修炼,弄的正气冲天,傻子都看到了,估计过一会便会有大批的太学宫官员赶过来,看看是谁在这里卖弄浩然正气,嘻嘻,你的麻烦来了。”
陆辰心中一震,心道:“适才修炼太过忘形,居然忘记这里乃是上京重地,各式高手繁多,如此这般暴露身份,不知是福是祸。”
“放心啦,人家来的时候,好心帮你遮盖气息,没有人能看到的。”
陆辰不相信妖女会如此好心,她这番做为定有目的。
“你来上京干什么?难道不怕府兵大儒发现你?而后将你镇压了!”
“当然怕了,所以,才会躲在你的房间里,你是大儒的弟子,没有人会怀疑你勾结方外宗派的,好了,人家累了,要睡觉了,你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
说罢,秦仙霜和衣躺倒,丝毫不顾忌男女之别,分明是在引诱陆辰对她施以雨露。
陆辰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一招打的手忙脚乱,眉头大皱,却不知如何才好。
稍微犹豫,床上已经传来绵长均匀的呼吸声,妖女似乎已经进入睡眠。
“妖女居然如此放心大胆的进入睡眠,难道不怕我趁机偷袭她?虽说小黑死而复生,但是,前些日子补天宗杀死无数兵策府军士,就连马斌也惨遭毒手,我两人之间可以说是仇恨大于友情,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转念又一想,“不对,以我们之间实力的差距,就算我趁机偷袭,恐怕也不能得手,她或许是在试探我!”
陆辰心思凌乱,摸不清秦仙霜的想法,干脆开门出去,眼不见心不烦。
来到上京几日,陆辰每天都在房间里练习书法,尚未有机会上街转转,今天才得到机会。
漫步于宽阔平整的大街上,眼望人来人往,心神渐宁,信步行走。
上京比胡杨镇繁华千倍、万倍,陆辰直看的目不暇接,忍不住停下脚步,去一些摊位上观看,那些小手工艺品制作精良,令人叹为观止。
不知不觉间,已走到一座天桥上,这里更为热闹,小商小贩成群聚集,吆喝声此起彼伏,还有身穿道袍者,摆摊算命,更有身着儒衫的书生以字换金。
见到卖字的书生,陆辰忍不住停下脚步,走上前去,驻足观看。
书生当街卖字,却不失风骨,神态傲然,一人、一桌、一笔、一砚而已。
“书生,你这字价值几何?”
人群中有人问道。
“一幅十两纹银!少一分不卖!”
“嘿,你这不是卖的字吧,分明是卖的珠宝,一副十两纹银,当你是张平旭啊!”
张平旭乃大周王朝最出名的书法家,一字千金,万人敬仰,当朝人皇曾经评价: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其字焉发之。
书生闻言,淡淡一笑,挥洒折扇,“字只卖与识货之人,像仁兄这种人,就算出价千金,我也是不卖的。”
人群一阵哄笑,书生所说之话,分明是嘲笑说话人不懂书法。
“既然你的字这么好,为何不写上几句让大家瞧瞧,口说无凭,手头见真章。”
这一提议顿时赢得众人的附和。
陆辰饶有兴致的看着那名书生,“我虽每日勤练书法,却只是闭门造车,固步自封,理应与他人多多交流学习,方能更进一步。这书生一脸傲然,肯定手头有些许功夫,我且看一看,或许能受到一些启发。”
“你的字若真如你所说的那么好,我便出一字十两的价格买下!”
话语落下,人群顿起哗然,一字十两,好大的手笔,如果这书生写上百八十个字,那其价格便相当恐怖了。
陆辰诧异的转头望去,却见一名白衣儒生站在人群当中,嘴角含笑,正凝视着中间的书生,虽说他衣着样貌普通,但是却无意间透出一丝与众不同的气息。
书生眼中精光一闪,显然对于白衣儒生的话颇为意动。
“好,既然有识货之人,那我便献丑了!”
说罢,注水研磨,略作思索,挥毫泼墨,一首诗歌一蹴而就。
深心知善恶,
慧眼辨忠奸。
道修千百年,
笑观天地间。
书生满意的点了点头,再挥狼毫,写下诗名。。。《清风傲骨》!
“好字!”
那名儒生大喝一声,“赏金!”
二十个字,一字十两,那便是二百两!
当下上前,甩出二十金锭,放于桌面上“我这是二十两黄金,可当二百两白银!”
那书生稽首鞠躬,毫不客气的将黄金收入囊中。
陆辰却没有注意到这些,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一首诗上,揣摩良久,“此诗虽然写的傲气、狂放,但却少了些许意境,尤其是那字,正所谓,字如其人,做字如人然,筋、骨、血、肉、精、神、气、脉,八者备而后可为人,这些字,有筋骨血肉,却无精神气脉,火候欠缺。”
心有所想,脸上便忍不住表现出来。
那书生显是颇为自负的人,而且,对今天的这幅字更是满意,只觉得可与张平旭媲美,然而,顾盼间却看到陆辰面带惋惜的表情,心中不悦,忍不住出声道:“这位仁兄,请问,你对这幅字有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