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偶遇叫偶遇,有的偶遇叫故意。
……
小Max最终没能去成魏若那里,也没有去宠物旅店,他被沈慕为的秘书邱源逊带回家,虽然邱源逊装作不经意地强调说他女朋友怕狗,然后被沈慕为反问一句你什么时候有女朋友之后便偃旗息鼓了。
和那座城市终日绵延的浓雾阴天不同,Q城的天空和它的大海一样透明,阳光比白玻璃还干净,空气也带着大海的清新。这样干净透亮的白天,苏缓歌她们却没时间欣赏,国际会议的日程被安排得满满当当。等到一天结束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同行的孙琪琪周燕嚷着要去逛夜市,但罗凯华和蒋泰然他们却想去酒吧,而苏缓歌却只想在附近找个地方吃完晚饭回酒店休息。
她说出自己的想法之后,他们异口同声说:“无趣。”她也不觉得尴尬,只说明天还有会议,今天不想玩得太疯,而且还有后天和大后天两天完整的时间可以玩。
罗凯华想了想觉得有道理,说:“那我们听师姐的,明天结束之后再玩,今天大家就先早点回去休息。”
“可至少我们可以在这附近玩一下啊,又不会花费太久时间。“孙琪琪不愿意,“前面就是栈桥,我想去看看。”
“那就去吧。”
海风飘荡的城市,夜里有些凉,苏缓歌抱着双手跟在他们身后。罗凯华依旧很贴心地陪她走在最后面,他穿了一件衬衣,也被冻得有些发抖。他跟苏缓歌说没想到Q城白天暖和,到了夜里竟然这么冷。他走在苏缓歌前面一点,说用身体帮她挡风,“师姐,是不是觉得我特别绅士?”
苏缓歌冻得鼻子通红吸了吸鼻子笑着跟他说:“是,特别特别绅士”。
尽管已经入夜,栈桥上依旧被人堵得水泄不通。涨潮之后,浪有些大,呼啸着拍在沙滩上声音十分雄浑。苏缓歌觉得人实在太多,她让他们先去玩,她在这里等他们。海边实在太冷了,她往里稍稍走了走,站在报亭旁边,勉强可以挡一挡风。报亭看样子立在海边已经有些年头,各色书刊杂志倒十分齐全。带着水手帽的老爷爷原本坐在报亭里,看到苏缓歌便伸出头来,抬着老花镜问说:“大嫚儿,看看有啥中意的不,都老便宜了。”
老爷爷说话带着胶东一带特有的口音,苏缓歌听得有些吃力,反应了好一会儿才听懂他对她说了什么。她笑着点头说谢谢。她本无心看书,随意扫过那些码得整整齐齐的封面花花绿绿的杂志,拿了一本《国家地理》杂志,略略翻了翻又放下。老大爷问她是不是第一次来Q城,她说是。
“那你得好好玩玩了,Q城值得一去的地方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
苏缓歌依旧笑着听老大爷讲话,却不怎么说话,只是时不时点头表示自己在听。可能老大爷见她乖巧,一时打开了话匣子收不住,说Q城是个好地方,这里的人们靠海吃海,所以海鲜是一绝,让苏缓歌一定要尝一尝。“大嫚儿,俺跟你讲这吃海鲜可别去这附近那些饭店,不好吃还贵。在Q城吃海鲜啊,最好是早上在码头鱼市上去买了回来,自己做,就单单用清水一煮,什么料都别加,那味道简直了。”
老爷爷两眼放光,一脸回味地对苏缓歌竖起大拇指。他那模样分明像贪吃的小孩,难怪人们都说老来小,果真是年纪越大心性越像小孩子。眼前老大爷的脸忽然跟脑海里另外一个人的脸重叠,她有许多年没有见他了,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她知道自己其实不是恨他,妈妈走的时候也说过不要恨他,他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可是为什么他可以让他幸福的对象却是妈妈的好朋友?这让她觉得难以接受,因而无法面对他。
他如果不爱妈妈,那她算什么?
可就算他真的不爱妈妈,她也是他的女儿。
苏缓歌垂着眼,笑容有些暗淡。她拿起一份娱乐杂志,因为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秦子逸。在看到这份杂志之前,她并不知道秦子逸现在也在Q城。秦子逸最新的话剧《坠落》在这里首演,据说轰动全城,一票难求。只是杂志上的他看起来并不是很开心,隐隐透着些不耐烦。好像他出现在电视上或者杂志上时表情一贯如此,不过在现实中他还是非常好相处的,特别是对安安慈爱又不失严厉。也不知道安安最近过得好不好,苏缓歌突然想到,秦子逸又去外地赶通告,安安一定不开心,肯定会噘着嘴说舅舅不爱他了。
老大爷还在絮絮叨叨地说Q城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大部分人只知道Q城有崂山,当然崂山是很值得去的,其实我们Q城还有大珠山小珠山,等到杜鹃花开的时候,也是很美的。”
“哎,大嫚儿,那人是你朋友吧,”老大爷突然说道,“我看他在那里瞅你挺长时间了。”
“嗯?哪里?”苏缓歌问。
“就那儿,云松底下,戴鸭舌帽那个。“老大爷探出头,指着前方的阴影里。
路灯昏暗,暗金色的光让人有些分辨不清现实还是虚幻。苏缓歌以为是虚幻,因为刚刚在杂志上的人此时竟然顺着昏暗的路灯光从阴影里走了出来,所以她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了看,朝着她走来的人确实是秦子逸。虽然他刻意压低了鸭舌帽,只露嘴唇和光洁的下骸,可她怎么可能认不出是他。等他在她面前站定时,杂志上那张总带着不耐烦神情的脸全渲染上笑意,像春风拂过一树花开一般。
秦子逸个子很高,目测比沈慕为还要高出一两公分,所以苏缓歌此时不得不抬起头才能跟他说话。可是她一抬头,却看见他身后的路灯光照下来,让她恍惚以为他是在舞台上。她忽然想起赵熙评价秦子逸的话:天生为舞台而生的人。尽管对秦子逸逆天的容貌早就熟悉,可是,这一刻她不得不感叹他就是天生的明星。
他递给她一瓶热牛奶,温度刚刚好。她快要被海风吹得透心凉了,这瓶热牛奶送得真是及时。
苏缓歌客气地接过来,问:“这么巧。”这的确太巧了,Q城这么大,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
“哎呦,果然是你朋友哈,我就看他盯着你看了老久了。”老大爷乐呵呵地说。
“大爷,这本杂志多少钱。”
“十六。”
苏缓歌觉得在这里站了这么久要是不买本杂志就真的太过意不去了,所以顺手就把刚刚看的那本买了。可是,她怎么忘了这本杂志的封面是秦子逸,太尴尬了,她赶紧将杂志卷起来,不让他看见。
“大嫚儿,找你钱。”老大爷把零钱递给苏缓歌,“喔唷,我怎么觉得你那本杂志上的人跟这位小伙子长得有点像呢?”老大爷又探出头来,摘了眼镜仔细地打量秦子逸。
苏缓歌怕老大爷认出秦子逸来,就拽了拽秦子逸的袖子示意他赶快离开。她知道像秦子逸这样的明星出来被人认出来了会有多麻烦。情况紧急,她一心想离开这里,所以秦子逸反客为主握着她的手腕带着她去了一家咖啡馆的时候她都没有反应过来。他们选了最偏僻的角落,秦子逸正好被一株橡皮树挡住,可苏缓歌有些不放心,再三确认来来往往的人是不是会发现秦子逸坐在后面。
秦子逸戴着鸭舌帽笑着看她神色紧张地注意这周围的人,生怕别人认出他。久违的那种安宁又出现在心里,似乎他一见到她,这种感觉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令他沉溺其中。
“放心吧,这个角度很偏,没人会注意的。”秦子逸出声安慰她。
“嗯,”苏缓歌点点头,“还是小心一些,要是你被认出来肯定会被人围观的,被人围观的感觉实在不是很好。”
秦子逸满是歉意,他因为工作被人围观是常事,可她原本不用遭受这些,都是因为他:“缓歌,对不起。”
“啊?没事的。”他总道歉反而让苏缓歌十分不好意思,“都过去了,而且我也没怎么被人围观,你不用担心的。”
“你不怎么上网?”秦子逸问。
“嗯,上的很少。”苏缓歌说,“赵熙和吴优老说我跟时代脱轨。对了,赵熙和吴优是我朋友,她俩非常喜欢你,是你的铁杆粉丝。”
秦子逸暗自庆幸,幸好她不怎么上网,不然她看了那些话一定会难过。不过每一次只要有苏缓歌的消息,网上就会很快被屏蔽掉,这一点让秦子逸很佩服沈慕为。MG集团的娱乐公司在娱乐界当得起翘楚二字,所以最近MG娱乐频频向他抛出橄榄枝他并不抗拒,但听罗凯华说沈慕为也在追求苏缓歌这让他有些犹豫。要比财力他肯定比不过沈慕为,可感情并不能用金钱来衡量,而他相信苏缓歌也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女孩。
她是他的幸运女神,如果不是她,他现在还在幕后当个安静的配音演员,偶尔再演部话剧。尽管这个圈子里的一切他都不感兴趣,左右不过是为了生活。不过人红的唯一好处就是,他能有更多选择的权利,会有更多更好的剧本给他。所以他依旧是原来那个他,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演自己想演的话剧,给自己喜欢的角色配音。媒体说他是最具个性的当红鲜肉,他自嘲说是一道回锅肉。媒体那一套他知道得最清楚,现在红的时候他们能把你夸上天,等你过气的时候,他们能把你踩入地狱,要多毒有多毒。
“就是上次校园歌手大赛我见到的那两位吧。”
“嗯,难为你还记得。”没想到秦子逸的记性这么好,不像她记人的脸困难无比。当初因为总记不住人的脸不知道被赵熙和吴优嘲笑了多少次。
苏缓歌突然发现秦子逸的视线停在了她的右手边,她顺着看去发现刚才被她卷起来的那本杂志此刻躺在那里,秦子逸酷酷的脸就在上面。苏缓歌暗自后悔自己刚刚为什么会买这本杂志,自己刚刚明明已经把杂志卷起来了为什么不顺便放到包包里面?大意失荆州啊!秦子逸会不会以为她很迷恋他?
“你买的这一期。”秦子逸笑着说。
苏缓歌带着尴尬的笑,把杂志拿起来,强作镇定地指着上面的文字说:”上面说你的新话剧在Q城首演,非常成功,祝贺你。”
“缓歌,明天还有一场,你要不要来看。”
“嗯,明天我还有Paper Presentation,可能去不了。你在S城还会有演出吗?我到时候带赵熙和吴优一起去给你捧场。”
“好,一言为定。”
“我到时候把罗师弟也叫上,他也很崇拜你。”提到罗师弟,苏缓歌才想起来罗凯华他们还在栈桥,“糟了,我得跟罗师弟说一声,免得他们等会找我。”
“我跟他说过了。”
“啊?”苏缓歌好像明白了为什么会遇见秦子逸,因为根本就不是偶遇,而是有人出卖了她的行踪。也不能说是出卖,她又没有刻意叮嘱罗凯华不能将她的行踪告诉别人,而且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她和秦子逸也是朋友!朋友碰巧到了同一座城市,见一见也是应该的。但是还是觉得哪里怪怪的。
“缓歌,遇到你,真的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