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昊在局子里呆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清晨便以自卫杀人释放出来,腿上的伤,在警局里已经得到妥善处理,想完全康复,还需要时间。他跟何薇在公安局门口碰面,这次遭遇算是他们人生之中的第一次大波折,劫后逢生的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他们一直没听到具体的处分,不过,细心的他们都能体会到警察态度前后的差异。这背后的一波三折,明眼人都能猜个七七八八。
两人松开,林昊捧着何薇的脸说:“你真是的,为什么要替我扛呢,这可是杀人罪,说不定要吃花生米的。”
何薇说:“事情是由我引起的嘛,我怎么可以让你有事呢。”更深层次的话是:如果你死了,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开心,还不如跟着你死。只是这话绝对不可能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因为矜持。
林昊很感动,这一刻他忘记了所有的人,眼里心里都只有何薇一人,于是他的唇印在了她的唇上。过程只有三秒的样子,甜蜜的味道却是终生难忘。因为初吻,文学青年都很看重这一点。
两人都是极不自然,何薇更是羞不可抑,林昊拉着她的小手,一瘸一拐地步行离开公安局。何薇任由他牵着,头一次发现,就算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地,只要能走下去就是快乐。
不过,他们很快就被三个人堵住了,其中一个五十来岁,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另外两个身材都很魁梧,比普通人要“块”很多,有种小山般的感觉。
他们分别是秦春,洪清,还有乔多文。秦春是总队长,理应站在最前面,洪清、乔多文跟在他后面。
秦春说:“林昊,昨晚没吃什么苦头吧?”他扫过林昊大腿受伤的地方,眉头皱起。
林昊说:“没有,只是床板太硬,没睡好。”
事实上,就算换成弹簧床,林昊同样会睡不着,昨晚他躺在那里,思绪翻飞无法收敛,越想头越大,头越大越想,到头来都分不清楚是因为想得太多头才大,还是因为头太大才想那么多。
秦春说:“现在雨过天晴,一切都过去了。”他瞄一眼林昊身边的女孩,知道她就是林昊填写资料时需要国家提供特殊保护的那个女孩,何薇。嗯,清纯有如出水芙蓉,不沾人间烟火气,经历过战争的男人,对社会对生活的理解该比普通人要深刻很多通透很多。“清羽战士”都算是看过地狱回来的人,世间能够触动他们的人或物,真的已经不多。他说:“你小子艳福不浅呀,能找到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如果在昨天,林昊绝对不肯承认何薇是他的女朋友,不过现在,亲都亲了,手也牵了,想赖帐都不行,他说:“那当然。”
两人点到为止,因为何薇的脸蛋已经红得堪比五月的石榴。
林昊问:“你们来找我,是要我去报到吗?”
秦春说:“报到的日期要等总部的电话,在报到之前,我们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林昊心生疑窦,睁大眼睛不说话。秦春将柳庄亭和令狐飞云背后搞的那些小动作都告诉了林昊。林昊怒了。
秦春说:“令狐飞云能够悬崖勒马,也算想通了,停职查办是少不了的。不过,柳庄亭到现在都还没有想通。”
那个步履如飞的洪清搭话:“那我们就去帮他早点想通。”秦春说:“没错,既然他还想咬着林昊不放,我们就去跟他说清楚。”
林昊体内的血液沸腾起来。
有人说过,每一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位儒家,一位佛教徒,还有一位刽子手。之前,前两者支配着林昊,而这一刻,他体内的刽子手被激发出来。
路边人来人往,不时地看一眼木立的五人。秦春吩咐乔多文先送何薇回家,他跟洪清还有林昊打算去找柳庄亭“理论理论”。
秦春说:“林昊,你要记住,你已经是‘清羽战士’中的一员,你吃亏,我们当中的任何人都没面子。”
林昊被这暖心的话感动着,跟着团队混真好呀。
目送何薇乔多文离开,林昊才跟着秦春他们钻进悍马之内。秦春的悍马,林昊并不陌生,昨天去基地考核才坐过。秦春说:“其实这些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林昊猜测着说:“是关于洛重钧?”
秦春赞道:“GOOD!你的脑子就是比别人要活络很多,一点就通。洛重钧这个人,不像你这么爽快,他不想加入‘清羽战士’。林昊呀,实话告诉你吧,有些人,如果不能拉拢,就得让他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林昊心里咯噔一下,暗想:“原来这就是他们的手段,幸好我选择被拉拢,不然的话,下场就是死。”明白了这些,前面的感动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一阵阵的凉意。
秦春一边驾驶,一边说:“从当今世界的形势来看,像‘清羽战士’这样的特种部队,将会成为主流。我们天炎帝国这样,别的国家也会这样。这样以来,隐磁人就会显得极其稀缺,一旦发现,那是无论如何都要网络到自己的旗下,以免流到敌国去。洛重钧的天赋比你要差很多,但是比起普通的清羽战士,却要好很多。说他是人才,一点都不错的。”
洪清说:“别说普通的清羽战士,就说我跟乔多文,都远远比不上他。”
林昊大致明白了洛重钧的重要性。这样的人才,当然不能错过。
秦春说:“我会去找他老爸洛应铭先生沟通,相信没什么大的问题。毕竟他是一介生意人,有着精明的头脑,知道赢利和亏损。”
说话间,悍马拐进一条坑坑洼洼的山路,左晃右摇地颠簸了半个钟头,悍马停在了一家废弃的修车厂门口。林昊心想,悍马坏了吗?要修车?难道是柳庄亭在这里?
林昊所料不差,这家表面破旧的修车厂,里面别有洞天,修车只是一个幌子,他们真正在做的都是些非法勾当。像飞哥所散的***,直接来源就在这里。想想也对,若不是家族生意,他一个公子哥儿,犯得着出去贩毒吗?
位置已在山区,偶尔会有车子驶过,只是修车厂实在太过普通,没有人会多看一眼。
秦春按了两下喇叭,等于朝蚂蚁窝捅了两下。厂房之中便有三十多个人冲出来,三十多人有男有女,男的流里流气,女的花里胡哨,他们手里都操着家伙,钢管、砍刀应有尽有,最离谱的是一哥们手里竟然握着烧火棍。
这家伙估计看《诛仙》看得太入迷,当自己是张小凡了。
这里不修车已经很多年,知道这里有家修车厂的人已经不多。秦春恰好就是不多里面的一个。
秦春说:“洪清,下去陪他们玩玩。”
洪清推开车门,下车,径直走了进去。他的身高,足以令那些小混混心胆俱裂,加上逆天的行走速度,简直可以不战而趋人之兵了。
那些小混混都是有脑子的,见洪清有如天神下凡,一齐后退,特别是洪清跳起来,轻轻松松地一脚踢得旁边的破丰田“挪”出两米远,他们手中的兵器,纷纷掉在地上。
洪清说:“不想死的,快点滚!”
声音有如炸雷,这时候不走的除了嫌命长没啥别的解释了,三十余人顿时作鸟兽散。
这场面注定了让林昊印象深刻,都不是一个数量级的,真正动手,等于自杀。
秦春说:“林昊呀,下车吧。”
两人下车,秦春带头,三人一起进厂房。
这里以前是一家手机加工厂,倒闭之后,仪器还在,依稀可以推测出当年流水线作业的场景。里面堆满了榻板、板凳、还有纸箱。纸箱里装的当然不再是手机,而是更加值钱的东西,像***之类的。
正中间点着一盏白炽灯,灯下坐着一位六十左右的男人,或许他不止六十,只因为保养得法,看上去像六十,他就是柳庄亭,很胖。
柳庄亭社会上的身份是多家跨国公司的总裁,暗地里还干些捞偏门的生意,可以说,黑白两道,他都有着极高的地位,说他是华新市的地头蛇,一点都不错的。
柳庄亭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这年头,能够让他动一下的东西已经不多,何况,在他左右两边,站着两位保镖。
左边那位保镖留着寸头,棱角分明的脸上一道刀疤以对角线的形式尽量延伸到最长,本来挺英俊的男人,因为这道疤痕而令人却步。他死死地盯着来人,眸子发出嗜血的光芒,似乎很期待一场血拼。
他叫死狗。
不明就里的人,会以为他的名字在自辱,好在道上的人都知道这两个字的真正含义:不管是谁,只要碰到他,都会变成死狗。
右边那位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西装正是令男人心动的阿玛尼,阿玛尼穿在他结实而标准的倒三角身体上,相得益彰。他像极了那些踩在红地毯上手捧奖杯的影视明星,没有人看得出来,他其实是个超级打手。
他叫和尚。
和尚当然不是他真正的身份,只是一个外号,只因为他从来不泡妞不把妹,道上的兄弟才用这两个字损他。
像他这样的男人,本应该笑傲花丛才对,可他偏偏对谁都不正眼瞧上一眼,这倒是委屈了他身边那些爱钞或是爱俏的娘们。
洪清仅凭身高就能唬退外面那些扎堆吆喝的小弟,却唬不了眼前这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