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失踪,虽然他不记得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却清楚的知道自己身体里多出来了一件东西。一块雕刻成双鱼的玉佩,只有半个巴掌大小,通体显淡淡的青绿色,没有一丝杂质,入手微凉,触感又极为细腻。就连他一个毫不懂行的人也明白,这块玉佩的质地极佳。
更奇妙的是,这块玉佩就藏身在自己的胸口,这种奇妙的感觉,就象水滴融入海洋一样自然。他能感觉到玉佩的存在,也能随时取出。但外人却一点端倪也看不出来。
只是琢磨了许多,除了知道这玉佩不是凡品外,还是毫无头绪。小时候,还幻想过很多的奇遇,什么藏有武功秘籍啦,什么私有空间啦,什么滴血认主啦。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一无所获,小时候幼稚的心思也慢慢收了起来。
这几年,他已经很少这样将玉佩取出把玩了,今夜被触动的心思又活跃了起来,也许自己的生活会发生一点不一样的变化吧。
过了几天,黄军主动打来了电话,约他去外面吃饭。几天不见黄军的气色好了很多,一扫当初的颓废。
“明天我就回F市上班了,等你上了学,我们再找时间聚聚。”几杯啤酒下肚,黄军渐渐打开话阐子。
心思微动,王孙主动问道“还是以前的公司吗?”
“嗯。”
“事件解决了就好,你要好好干,等我毕业了,还等着你传授经验呢。”王孙知道他的习惯,喜欢把什么都装在肚子里,除非自己愿意,别人就算逼出来的也不一定是真话。
“也没什么,不过是内部的争斗罢了,现在平息了,主管打电话让我回去上班。”
“哦,难道是争遗产?”八卦谁不爱听,特别是他们这些小人物,最爱的就是豪门里的哪些事儿了。
“噗,我们老板才四十多岁,争什么遗产呐。”黄军翻了个白眼,自己的朋友自己清楚,精力充沛好奇心旺盛,凡事都喜欢追个根究个底。
“那是什么?”果然,王孙闪着他不算大的眼睛,笑眯眯的盯着黄军,一副坐等听故事的模样。
想想这也不算什么秘密,黄军举起酒杯,和对方碰了一下,一口喝下去。用手推推眼镜,从容说道“我们老板是白手起家,家底大了以后,家里的亲戚朋友都投奔了过来。本来也没什么,这么大个厂子,那里不能安排几个人,就算是吃闲饭,老板也养得起。”
“时间长了,这些人在厂子里扎了根。开始只想着有个工作,后来就慢慢变味了,人心不足蛇吞象说的就是这些人。”黄军象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嘴角微微上翘,模样有说不出来的讽刺。
“家庭企业都是这样,过了这一关,想必他的生意也能越做越大。”家庭企业的通病,这在华夏不算稀奇事,因此倒闭破产的不知凡几。
“说的就是,好笑的是老板的大哥不知道抽了什么风,非要让我们老板承认这是林家的家庭企业,凡是林家的人都有份。谁不知道林家兄弟姐妹五个,除了他和林老板,另外三个都是姐妹。他一个人有三个儿子,打的主意挺妙,可惜是个草包,管理上的事狗屁也不懂。有段时间闹得太过,林老板一发狠,把几个挑头的都开掉了,还立了遗嘱,所有的遗产都由唯一的儿子林聪继承。”
“林聪?”当初那个躺在床上一动不动,面色灰白的年青人,想必就是林聪了,谁能想到一份遗嘱差点让他丧命。
“怎么,你认识?”黄军见王孙一脸凝重,轻呼林聪的名字,奇道。
“不,不认识,只是在想,那些人肯定恨林聪恨得要死吧。”虽然见过一面,但是对方昏迷不醒,他不是自作多情的人,当然不会自称认识什么贵公子。
“噗,真真是好笑,人家正经的继承自己老爸的财产,不相干的人却在旁边搅风搅雨,还自以为是的愤愤不平。”黄军自已倒上一杯,也没碰杯,自己一口干了。
“那现在呢,是不是风平浪静雨过天睛了。”王孙眨着眼,心想买通术士装神弄鬼的人,恐怕就是林老板的大哥了。想害自己侄儿的性命,还闹得厂里人人自危。还真是。。。王孙觉得极品已经不能形容其万一了,勉强可以形容的大概是极品中的战斗机吧。
“嗯,听说明里争不过我们老板,暗地里耍了不少手段,还下了药在水源里,让人产生幻觉。”黄军说到这里,又灌下一杯啤酒。真的是幻觉吗?心底的疑问悄悄冒了个尖就被自己打压了下去,有些事情还是装糊涂比较好。
到了八月底,离开学的日子不到一周的时候。王孙找孙道长辞了职,结算了当月的工资。
开学后就是大二的学生了,王孙在家里说是收拾着行李。其实也没啥可收拾的,他算是离家比较近的,缺什么随时可以回家来取。主要是买一些当地的特产或水果之类,放一个暑假回来,外地的同学都会带上不少好东西。他可不习惯吃白食,总要准备一些吃的,好礼尚往来而已。
宿舍是四人间,另外三个舍友,一个是本市人叫袁星。另二个都是较远省份的,一个叫宁平一个叫张青。
王孙提前一天来到宿舍,一进门就见张青坐在电脑前玩着游戏,见他进来嘴里说的热闹,身子却动也不动,连打招呼带抢怪,一点没耽误。
“宁平呢?”他们二个都是外地的,一般都会提前几天过来,而本地学生则是掐着时间回校。所以王孙才会有此一问。
“当然是见女朋友去了。”张青头都没回,双手在键盘上跳跃。
“哦”王孙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心想也是,一个暑假没见面,这家伙还不跟口香糖一样粘着人家不放。
第二天一早,睡在上铺的王孙正睡的迷迷糊糊,听到宿舍里哇哇一片乱叫,好像有人在喊着什么。揉了揉眼睛,摸出手机一看,还不到午饭的时候,大家怎么这么兴奋。
“喂喂,王孙醒醒,快看看袁星,袁星来了。”王孙有些困惑的坐了起来,又不是第一天认识,至于嘛这是。还以为袁星又穿了什么花里胡哨的奇装异服,要知道这家伙是以明星的着装为指南。比女人还注重穿着打扮,好好一个大男人搞得的跟个花蝴蝶一样实在是件很雷人的事。好在雷着雷着就习惯了,有了一年的适应期,大家基本已经对他的奇装异服免疫了。
袁星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T恤配了牛仔裤和球鞋,却是他少有的最正常不过的打扮了。事后当然免不了要叫嚣一下自己的裤子是XX限量版,自己的鞋子是XX明星同款之类的话。但见多了他的雷人雷语,这个真不算什么了。
“哈罗,你们不要太嫉妒哟。”袁星的五官其实长的不错,皮肤也比一般的男生要白,就是……天呐……王孙终于发现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袁星最不满意的就是自己的单眼皮,说什么双眼皮是显现遗传,连长得那么难看的钟楼怪人都有,他这个大帅哥居然没有双眼皮吧啦吧啦,大家都快听得耳朵起茧子了。
只是过了一个暑假而已,袁星居然梦想成真了。这华丽丽的欧式大双眼皮,活像人用斧头在他脸上劈开了二条缝。
难怪大家这么欢乐,传说中的整容啊!这活生生的还真是第一次见。连王孙也来了兴趣,俯下身去用力瞅了瞅。
“睡觉的时候能闭得上眼不?”王孙一边跳下床铺一边说道。
“哈哈哈。”宁平总是能很快理解王孙的冷笑话。
就连平时反应总要慢半拍的张青也笑了起来,接口道“哥们晚上起夜,要是冷不丁看见你的白眼珠子,唉哟。”
袁星用力拍拍张青的肩膀,不在意的说道“你们这是红果果的嫉妒。”
“噗,我好嫉妒啊!老天快来收了这个贱人吧!我都快要嫉妒死了。”宁平夸张的张开双臂,做出一个仰天长啸的动作。
滑稽的样子惹得大家都笑了起来,互相你一拳我一脚的也算是新学年重聚后的首次团聚了。
宿舍的几个人性格鲜明,却也相差极大。大家信奉的是既来之则安之,住在一个屋檐下了,总不能天天红眉毛绿眼睛的。保持一个相对的距离,既不过份亲密,又不至于疏远。开开无伤大雅的玩笑,偶尔也一起聚聚餐,平时各有各的生活圈子和方式谁也不干涉谁。
今天虽说是第一天上课,大家上课的积极主动性也未免太热情了吧。王孙有些无语的看着这些你追我赶的同学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教室赶,如果被教授看到了,怕会感动死吧。
慢着,教室右后角明显容量过大,满满当当居然找不到一个空位。而其他地方多的是空座,事若凡常必为妖。王孙眯着眼睛向后方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