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月圆夜,白如昼。
月色里,十余匹马旋风般冲出断桥庄,四蹄翻飞,踏过碧绿的麦田,径往西北方的盘幽山驰去。
毛寸身穿黑衣,腰挎弯刀,一马当先。殿后的,则是他弟子们,均是紧身结束。
锦袍加身,玉带束腰的杨小萌,被前后簇拥在中间。
他初次骑马,并没有害怕,反而满是兴奋。五陵少年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这样的潇洒哥,以前只能在梦里畅想,如今,却是现实!
至于前路的风险,他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人只要活着,就会有风险。如果运气不好,喝口凉水,都有被呛死的风险。
同样,人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杨小萌也有遇上仙人,拜师修仙的希望。哪怕这希望,只有指甲尖那么大,他也绝不会放过!
骏骑已经驰出麦田,拐上山脚边的古道。
如水月华下,一行急驰的黑衣人,如同一缕诡异的黑烟,在邪魅地漂移。
盘幽山,落在断桥庄西北六十余里处。
半个时辰后,杨小萌、毛寸他们,已经奔到盘幽山下面。
水声汩汩,一条宽阔的河流,绕山而来,又绕山而去。河水并不太深,清澈见底。
驾!
毛寸紧夹马腹,当先纵马跃入河中。十余匹马紧跟其后,溅得水花四起。隔河山脚,栖在枝头过夜的昏鸦,顿时惊得扑楞楞直飞。
哗啦!
嗖!嗖!嗖!
即将驰到对岸时,水面上忽然涌起巨大的浪花,现出一个水波组成的狰狞面孔,张开大嘴,将毛寸他们携带的兵器,纷纷吸了进去。
然后,迅速下沉。
“嘿嘿,我倒忘了,咱们携带武器拜见仙人,那是大不敬。”
毛寸勉强笑道,在马背上对吓得不轻的众人解释道,还特意瞅了一眼杨小萌。
“这怪物,应该是仙人的宠物。可想而知,那仙人该有多么地剽悍!”
杨小萌拍了拍胸口,一时之间,也不知是喜是忧。
众人失去兵器,便折取了粗壮的树枝,拿在手里,充作防身武器。
当然,他们需要提防的,只是山中可能暴起伤人的毒蛇,禽兽。如果是仙人要伤害他们,恐怕跟碾死几只蚂蚁,没有区别。
山路,曲折往上。众人纵马到了山腰处,见那路既陡且窄,便全部弃了马匹,徒步攀登。
两炷香功夫,终于攀至山巅。
毛寸他们都是练家子,脸不红,气不喘,腿不抖。
杨小萌可就不行了,累得跟狗似的。从前,他就是个宅男,想让他运动锻炼,简直与虎谋皮,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山颠好大的平地!中央之处,突起一块巨大的怪石,四周乱石簇拥。怪石正前,一株古树冲天而起,月光下枝叶婆娑。盘根错节的树根边,露出个不大不小的洞口。
明月皎皎,那洞口却黑幽幽地,透着几分诡异。
“三少爷,仙人就在那洞里面,你自行进去礼拜。我等俗人,是没有福缘进去的。”
毛寸自怀里摸出一张人皮面具,迅速给杨小萌戴上,接着说道:“三少爷,你气色不好,还得遮掩遮掩,否则仙人一生气,就不会收你为徒了。”
月明星稀,山风徐来,令人生寒。
杨小萌无奈,只好缓步向那洞口走去。他现在就像棋盘上,一枚过了河的卒,再也回不去了。
他鼓起勇气,猫腰进了洞。外面投进来的月光,只能照见洞内几尺范围,里面深处,黑漆漆的,鬼知道有什么东西潜伏着。
正自忐忑,洞外狂风大作,无数块石头拐着弯儿,往洞内飞来。
这要被砸中了,不变成郫县豆瓣酱才怪,杨小萌急忙抱头蹲下。幸好,那些石头并未真的飞进洞,只是一块紧挨一块,将洞口严密地封堵起来。
月光瞬间被阻断,洞内伸手不见五指。
杨小萌胆子再大,此时也忍不住浑身发毛。进退两难之际,忽见远处一个光斑,缓缓往这边漂移过来。到了近前,却是一盏浮在空中的青铜油灯。
“阿拉丁神灯?******,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老子总算发财了!”
他欢喜雀跃,伸手去抓那油灯,可往前踏一步,那油灯便后退一步,他站住不动,油灯也同时静止。瞧这情形,油灯是来为他引路的。
杨小萌只好硬着头皮,跟在油灯后面。
石洞里又有数个岔洞,曲里拐弯,洞中有洞,完全是个地底迷宫。杨小萌晕头转向,只能根据地势,判断出是逐步往洞底深入。
走了半天,地面渐渐变得潮湿,嘀嘀嗒嗒,头顶石壁上,不时有泉水渗出,滴将下来。
在一条较为宽敞的石洞尽头,挂着一道门帘,血红色底子,上面缀满了斑斓的花纹,看起来十分妖艳。
“我勒个去!这门帘也太极品了,里面真的住着仙人?瞧这恶趣味,我看也有可能是妖人。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只要不是人妖,那就阿弥陀佛!”
青铜油灯漂近时,那门帘缓缓卷缩起来,露出一个洞门。
“自动卷帘门?不简单!看来很多高级文明,在遥远的古代,便已经有了,后来经过某种劫难,遭到毁灭性打击,归零。后来的人类,重新从茹毛饮血开始,步步发展,直到再次发明自动卷帘门,然后,又是毁灭性打击,无尽的循环……”
杨小萌正自感慨,忽然注意到,那门帘上方有一双红色眼睛,闪烁着邪恶的光芒,正凝视着他。
原来这道妖艳的门帘,竟是一只巨大怪异的蝙蝠!
杨小萌吃惊之余,立即搜索起穿越前的阅读记忆:
《太平广记》里面似乎记载过:世间蝙蝠,一般都是黑色的,只有在洞窟内修行千余年,才会通体雪白。除此之外,传说中还有一种通体血红,五彩斑斓的蝙蝠,乃是洪荒遗种,名曰亿年血蝙蝠,性极凶恶,具大魔力,然闻人笑而遁……
哈哈哈!
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态,杨小萌发出三声略带苦涩的大笑。
果不其然,那怪物眼里的邪恶立即消失,扑腾起翅膀,贴着洞壁,疾快无伦地逃之夭夭了。
“诸位,读书无用论的风气,该煞一煞了,读书还是蛮有用的嘛!”
杨小萌正自得意,那青铜油灯不乐意了,忽上忽下地大幅度跳动,似乎在发脾气催促他。
进入洞门,拐过一块高大的岩石,眼前视野忽然开阔,巨大平坦的石洞内,灯火辉煌。
只见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各有一盏青铜油灯,凭空悬浮。这五盏油灯,比引导杨小萌进来的那盏,不知大出几何。
咕噜!咕噜!
在石洞中央,有个两丈见方的大水池,水面上袅袅升起丝丝热汽,不时冒出几个大大的水泡。
“这是什么鸟地方?泡泡堂?”
杨小萌环暗自嘀咕,环顾四周。
透过弥漫在水池上方的薄薄雾汽,赫然发现,在石洞较高处的角落里,一条无比粗壮,鳞甲金黄的巨蟒蜷成一团,如同一个大大的蒲团。
蛇**上面,半躺着一名白衣女子。她的身子躺在蒲团上,头倚靠在昂起的蛇头上,黑绸般的长发,将她面目遮住,一直垂到地面。
“哇,仙女,你这头发乌黑亮丽有光泽,也太正点了吧,用的是什么牌洗发水啊?”
杨小萌怔了片刻,才小心翼翼地套近乎。他本来想夸她美貌的,可人家脸根本没露出来,只能称赞头发了。
“谢家少年郎,你居然,能惊走我的血蝙蝠,了不起啊。看来你身上,果然长有百年难遇的仙骨。”
巨蛇缓缓地张开躯体,缓缓地往水池这边滑来,白衣女子坐起在蛇身,缓缓地说道。
杨小萌随便谦逊了两句,并没有承认自己是个冒牌货。该老实的时候,他比谁都老实,不该老实的时候,他又比谁都不老实。
现在,他就很不老实地,盯着白衣女子走下蛇身,伫立在水池边。
隔着薄薄的雾汽,仍能隐约看到,薄如蝉翼的白衣内,那座完美无瑕的,诱使男人去掠夺的城池。
咝!
白衣女子忽然拢起长发,于瞬间褪去衣裳,随手掷往巨蛇头颅。谁知失了准头,眼见那件白衣便要落到地上,巨蛇猛地张嘴,吐出大腿般粗的信子,卷住白衣,灵活地挂到自己头颅上。
巨蛇衣架的表演,虽然精彩,但仍不足以吸引杨小萌的目光。吸引他的是——
上面是黑色,中间是白色,偏下又是黑色,再往下,又是长长的白……简直一副神品水墨山水!
杨小萌惊喜地饱览了一遍水墨画,才去看她的脸蛋,立即有惊无喜了。
这女子,竟然是那天从水底浮出,以滴水之力,歼灭一帮山贼的白衣妖孽,绝美女子!
“你、你、你,到底是神仙,还是妖魔?”
杨小萌大舌头郎当地问道。本来他先入为主,见她那天极其凶残,便认定是妖孽,后来听谢千亩说,神仙也有血腥的地方,因此现在又吃不准了。
“神仙妖魔,怎么分?魔到极处,那便是仙了。”
绝美女子幽幽道。说话间,她已步入水池,宛如一朵绽开在水上的白莲花。
“少年郎,你过来,你把手伸给我。”她将一只手伸向池边,声音十分柔软。
不错,正是柔软,而不是柔媚。
媚到极处,已经无媚。
此时此地,此情此景,杨小萌就算是铁石心肠,又如何拒绝?
“不对!大大的不对!她那天见谢千亩等人,均以薄纱遮脸,可见并非轻浮之辈。而那些见过她真面目的山贼,无不被她杀死。眼下,她对我如此从宽,甚至坦白,是不是,也把我当成了死人?”
就在他伸出右手,与那只天使般的素手相握时,忽然福至心录,整个人立即冷静下来,迅速作出推测。
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
绝美女子尖尖的指甲,忽然割破杨小萌的脉门,一缕鲜血,顿时泉水般涌出来。
她挺起修长的玉颈,张开嘴,唇红齿白,接住杨小萌的鲜血,大口大口地吞咽。
“勒个去,我以我血荐妖孽,老子只怕要归天!”
杨小萌回过神来,想用左手去攥住脉门,可是好像中了定身咒,无法动弹丝毫,只能眼睁睁看着鲜血不断涌出。
幸好,绝美女子吞了十余口,便没有继续吞饮,似乎要留着慢慢享用。
“喝干你的血,再啃掉你的仙骨,我这伤,差不多就会好了。你身上的肉,可以给我的蟒儿吃,它跟着我无数年了,一直很忠心。血蝠蝙,太没用,这一次的肉,就不分给它了。”
绝美女子吞下热血,精神焕发,话也多了起来。
杨小萌暗暗叫苦。他这才明白,自己是中了谢千亩狸猫换太子的奸计。
这条奸计的布局,虽然用心良苦,但其中的破绽,也不是没有。
杨小萌之所以还被轻易套牢,一来他刚刚穿越,对这个崭新的世界,充满了激动与好奇,因此忽视了很多细节;二来,他也怀疑过谢千亩认子归宗的真实性,只不过,他对修仙实在太热心,太渴望,只想赌一把。
眼见着,他就要赌输出局了。
“有毒!你的血里,有毒!啊,是血行三尸虫!好狠的谢千亩,竟然在亲生儿子身上,种下凡界第一奇毒!”
蓦地,绝美女子在池中尖声嘶道,声音充满了恐惧。
她话还没说完,“哇”地一声,黑乎乎的鲜血狂喷而出,转眼间,已将池水染成墨色。
“哈哈,谁敢擅自吃掉老子的东西,谁就得加倍地,给老子吐出来。必须地!”
杨小萌正在暗爽,忽觉脉门处奇痒难挠,并且,从脉门而胳膊,而肩膀,而胸膛,一直痒进心里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