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清风徐徐,树影飘飘。
一条蜿蜒的溪流从郁郁葱葱的林中急流下来,涓涓溪水流淌出的声响,宛如在鸣奏一曲高山流水似的。
自上而下奔袭下来的溪水流淌的很急,同时也分外的清澈,可见溪鱼迎水追逐嬉戏,奔涌的溪水不停撞击着岩石,激起一簇簇的水花,带出一股股清凉气息。
在溪流边沿上,长着许多遮天蔽日的参天大树,树上垂挂下无数绿色藤蔓,藤蔓下同时有着无数的黑色怪石,其中不乏一些怪石横戈在水中,任由溪水不断的冲刷,露出平整光滑的一面。
此时,溪边一块长约三米长的黑色怪石上,正有一个年轻人懒洋洋的坐在光滑的怪石上,双眼茫然的望着身下流淌而过的溪水,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
看着流淌而过的溪水,秦仁只能说自己非常的倒霉,从未有过的倒霉,仿佛出门踩到****一样,霉运缠身。
“老天爷,你也不用这样玩我吧!”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三天时间了,秦仁直到现在还是无法接受匪夷所思的穿越,堂堂社会好青年,竟然会遇上传说中的‘穿越’,这简直是倒了八辈子的霉运,恐怕,在朋友邀请自己上山打猎那一刻起,就是一个错误,尤其是在遇到那头超级大野猪后,更是一个大大的错误,不然也不会出现这离奇的一幕。
有了天大的错误,自然而然的有了后面出现的倒霉日子。
望着清澈的水面,映衬出秦仁的倒影来,瘦长的脸型,剑眉星目,面容可亲,随便穿上一件绸缎衣服,大概便是翩翩佳公子。
只可惜这会的秦仁,一身青色长衫,上面打了几个补丁,脚下穿着一双早已破烂的布鞋,露出两个大拇指指头,仿佛里面很热出来透口气似的,怎么看也不属于那一类。
“哎,想不到堂堂大好青年,竟然混到这份上,真是没天理了!”
一看到秦仁身上的打扮,明眼人就知道,这是标准的穷人打扮,这也是为什么秦仁会垂头丧气的缘故,他非常不满意这样的穿越身份,人家穿越不是大富大贵,要么就是达官贵人,而他穿越就成了最普通不过的农户,用一句感触最深的话来说——十年辛苦,一朝回到从前。
一番唉声叹气后,秦仁收回目光,望向远处,见到在远处的溪边上,正有一群小屁孩在抓鱼,不停在翻动一些石头,忙的不亦乐乎。
“哎,看来我要尽快入乡随俗才行,再这样下去,说不定我真就成了他们眼中的疯子,不过,这一切都要怪那头大野猪,那么多人为什么就追我,难道我屁股就那么香?”秦仁苦笑的抱怨着,不知不觉的想起那次打猎,还有那头该死的大野猪......
在没穿越之前,秦仁事业有成,几年的打拼,从乡下青年成为年薪过百万的成功人士,在村里那是有着不小的名气。
事业有成,秦仁不同别人一般人那样喜欢出入酒吧迪厅等这种场所,而是喜欢进山打猎,一是可以当做锻炼身体的运动之一,其二就是可以培养个人情操来。
六一放假,秦仁本来准备独自进山打猎,谁想被几位朋友拉上,说是在大白山中有人看到一头大野猪出没,经不起朋友的再三邀请,本身胆子又很大,想要见识下这头超级大野猪,于是和朋友一起进入大白山寻找那头大野猪的踪迹。
在山上呆了三天,他们运气好的离谱,竟然真的遇上那头大野猪,那是一头重约七百斤的大野猪,尖锐的獠牙,庞大的体型,让人望而生畏,而那会大野猪正在激斗一条大蟒蛇,那场面别提有多么刺激和惊险万分,那怕他们这些打猎老手,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遭无谓的攻击。
在大野猪和大蟒蛇两败俱伤后,他们想要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想重伤的大野猪依然彪悍异常,秦仁无疑是最倒霉的,在猎枪不起作用后,竟然被大野猪一路追下来,最后误入大白山有名的天坑,醒来,便出现在这个世界,并且和这具身体名字一模一样。
“呼!”
秦仁叹了口气,用力的摇了摇头,将脑海中的思绪扔了出去,眯着双眼,抬头望着树叶间透进来的光点,落在自己的身上,让人感觉浑身感觉暖洋洋的。
既来之,则安之。
“想那么多干什么,反正再也回不去了,就安安心心在这住着好了!”
来到这个世界,秦仁不认为自己还能回去,好好的融入这个世界才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他打小是孤儿,也没有太多值得自己留念的东西。
三天的时间,秦仁一直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嘴上老是唠叨着一些奇怪的话,在信息落后的古代,这个样子不被人当成疯子那才是怪事,毕竟,古代百姓最见不得疯疯癫癫的。
来到古代的这三天,秦仁模模糊糊了解到一些信息。
这是一个非常陌生的朝代,对于平时仅仅知道那么几个朝代的秦仁来说,这个大华朝相当的陌生,在史料上根本没有任何的记载,仿佛凭空出现似的。
不过,这个大华朝的感觉,让秦仁想起历史上的大唐朝,这两者有一些相似地方。
大华朝如今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在大家的眼中是一片富裕景象,偶尔北边的突厥会出现一些小战乱,很快便会被军队给平息。
可以说,这个大华朝不存在战乱,不存在饥荒,整体呈现出欣欣向荣的趋势。
生活在安定的朝代,秦仁很满意所处的朝代,不用面临战争,不用去参军,更不用担心会死在战场上,多好的一个朝代。
由于秦仁所处的地方距离县城有些路程,村民知道的消息不多,只能知道一个大概情况,这也让他十分的满足,同时庆幸是灵魂穿越,如果是身体穿越,鬼才知道会不会被当成流民呢。
融合脑海里的记忆,秦仁是附近秦家村人,只是身份为人不齿,说出来也会被人耻笑,那就是一个泼皮,用现代话来说,那就是混混,二流子,整天闲的蛋疼,偷鸡摸狗,偷看寡妇洗澡等等。
至于这一次穿越,秦仁还真的很无语,原来这具身体的本人,除了是村里为人不喜之外,还有一个身份,那便是黑虎堂的外围弟子。
在一次帮派战斗中,秦仁光荣的被板砖给敲了,都说功夫再高,也怕板砖,于是就被抬回家,不然,秦仁还不知道要穿越到那个地方。
想到这些事,秦仁很无语,混黑社会混成这样,简直有辱黑社会这个强大的词语。
不得不说,如果不是被板砖砸了,也轮不到秦仁附体重生。
秦仁就这样呆呆的坐在石头上,皱着眉头,宛如一个老头子似的,耳边不时传来小屁孩的欢声笑语。
在远处的羊肠小道上,不时会有樵夫和农夫路过,而他们也都注意到溪边的秦仁。
“哎,老秦家不知造什么孽了,好好的一个人,就这样的疯了!”
“以前是泼皮,好歹没人会欺负秦家,现在疯了,秦家以后日子不好过了!”
“这叫做天作孽,不可活啊!”
........
来来往往的路人,基本上是秦家村附近的人,谁不知道秦仁疯了的事,尤其是口中不时吐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尤其这三天,秦仁整天呆在这里。
这些路人的话,无一例外都落在秦仁的耳中,让他是哭笑不得。
日落西山,夕阳漫天。
秦仁就这样呆到落日黄昏。
“弟弟,回家吃饭了!”
一如往常的声音,语气中却充满着无奈和着急。
“姐,我们回家吧,我没事了,你不用担心!”秦仁轻轻跳了起来,转身就看到一位脸色着急的妇女,柳眉上扬,脸蛋圆圆的,肤色黑黑的,眼角甚至有了鱼尾纹,身上穿着一件麻布衣,下身则是裙子,腰间扎着长绳,这正是秦仁的姐姐秦芳。
“谢天谢地,没事就好,以后没事别乱跑了,你这让姐多担心!”秦芳双手合一,对于自己这个不学无术的弟弟她是有心无力,平时根本管不住,三天前秦仁的变故,让她惊慌失措,以为秦家的独苗就这样毁了,那作为大姐的秦芳,即使到了地下,也是没脸见地下的双亲。
秦芳的话很轻,可那种柔柔的语气,加上出自真心的关怀,让秦仁第一次有了独特的感受,这是一种血溶于水的亲情。
记忆的姐姐为了拉扯秦仁长大,不知付出多少的心血,特别是这一回受伤,忙从隔壁村赶了回来照顾自己,至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重话,更多的是一种无微不至的照顾。
这是前世作为孤儿无法体会的亲情,如今重生在这古代,秦仁第一次有了感觉。
“姐,让你担心了,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我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秦仁诚恳的道,同时心道:既然我霸占了你的身体,那我便会好好照顾你姐姐,让她过上好日子,这是我的承诺。
“好,好,姐信你,我们回家吧,让那些无理取闹的人看看,你没有发疯!”秦芳脸色露出喜色,激动的抓住秦仁的手,在她眼中秦仁不管是什么样子,总是她的弟弟,而今天的变化,也让她大吃一惊,莫非这是开窍了?想来想去,秦芳觉得回家一定要祭拜下双亲,一定是他们在保佑,这才有了秦仁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