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初到云城
三日后,玄国三皇子玄曦带领西营士兵三万前往云城,二皇子玄烨更是送至京城十里外的万云坡,表现兄弟情深。
“茹丫头,没想到你的骑术那么好,在你身上果然可以发现无数的惊喜啊。”周绍游策马赶上在前头的季品茹乐呵呵地说道。
“周大夫客气了,我只是以前在马场练过几次而已。”季品茹是以三皇子侍卫的身份随军通行的,因此尽管没有什么军阶,还是可以分配到一匹马。而身着侍卫装的她在马上竟也显得英姿飒爽。
“以后你还是和大家一样叫我周叔吧。”周绍游递给她一个瓶子说道:“这个药膏,你拿着吧,估计你今天晚上就用的着了。”
“谢谢周叔。”季品茹心里感到一丝温暖,周绍游是她来到这里之后第一个关心她的长辈。
除了晌午休息了半个时辰吃饭,军队马不停蹄地行了将近三十里,行至一处小树林时也已近黄昏,距离树林不远处有一个小湖,玄曦命令就地扎营休息过夜。
虽然骑马对于季品茹来说是不成问题,但一天在马上颠簸下来,饶是一个大男人也受不了,更何况对于以前的她来说骑马只是兴趣,自己并不会找罪受的骑上一整天,而此刻双腿内侧正火辣辣的疼。
军队对于野外扎营也早已经习惯,动作极其迅速,不一会连饭也做好了。普通士兵住的是一百人的大营帐,军阶越高的营帐中住的人就越少,周绍游和伍骄阳与其他副将一起住十人营帐,玄曦作为主帅自然有其个人的营帐。季品茹女子的身份也就只有他们几个人知道,因此只好以保护为名与玄曦同住帅帐。
军队的大锅饭自然美味不到哪里去,草草填饱肚子之后,季品茹信步来到湖边。要说这个世界最令她满意的就数这没有污染的大自然了。湖虽不大,但在月光下显得格外的美丽,盈盈的波光闪耀着点点繁星,湖水纯净的没有一丝杂质。季品茹忍不住光脚坐在湖边享受沁凉的湖水。
“这里还真是一个好地方啊。”月光下,一身白衣的玄曦缓缓走向季品茹,本就俊美的他,在这恬静的夜里显得格外魅惑。
“是啊,这里真的很美!”季品茹轻轻的感叹道。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静静地看星空了。”玄曦在季品茹边上的草地上坐下说道:“每天都在为生存谋尽心力,看到身边的是杀戮是算计,我都快忘记欣赏没是一种什么感觉了。”
“呵,这就是生在帝皇家的悲哀,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利,势必就得放弃其他的东西,老天是公平的。”季品茹淡淡地讽刺道:“孤家寡人说的可能就是帝皇的寂寞吧,尽管如此,千百年来还是不断有人图谋这个位子,可见权利的诱惑有多大。”
“没有人生来就会算计的,是一次次血的教训交会他要想活着,就必须去算计。”玄曦的语句中透露着一丝无奈:“我先回去了,你也早点回来休息,明天还要起早赶路呢,这是周叔亲制的伤药会让你好过一点的。”未等季品茹说话,便消失在树林的尽头。
看着这个和周叔塞给她的一模一样的瓷瓶,今夜的玄曦有点令她心疼。
上完药后,季品茹也回到了营帐,玄曦已经在另外准备的榻上躺下,留下床给她。
第二天,天还没亮,士兵就已起身做饭,为拔营做准备了。
因为要迁就后面步行的士兵,马儿行进的速度并不快,周叔的确不愧为神医,只一夜,腿上的伤就好的差不多了,相信这一路上不会太过难过,要是这个药能批量生产面市的话,相信一定会是一个巨大的商机,季品茹一面骑着马,一面怔怔的想着。
一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大的风雨,军队行进的速度很快,大约过了三十天左右,已行至云城外。云城的守将蒋青早已经在城外等候。
“皇子殿下一路辛苦了,末将已在舍下为殿下备好房间,还请殿下赏脸,另外京里来的将士我会安排人带去城南的营地休息的。”看到玄曦下马。蒋青连忙迎上去说道。
“蒋将军客气了,还烦请带路。”
云城地处玄日交界,也是玄国防卫的第一道防线,由于与沙漠靠近,土地贫瘠,百年来云城百姓的生活一直都不宽裕,但其艰苦的生活环境也造就了他们坚韧的性格。日耀一直无法突破这道防线,除了守城的军队外,云城的百姓也是功不可没,只要一旦有人入侵,每个百姓拿起锄头都可以上场杀敌。而云城的守将蒋青,守城五年,把云城管理的井井有条,这次的大批强盗入侵,却是连经验如此丰富的蒋青也没有办法。
守将的府邸位于城西靠近城门处,为了让这个京城来的皇子住的舒服,蒋青特地拨了一座独立的院落来招呼玄曦。
晚上蒋青摆宴为玄曦接风洗尘,玄曦坐主位,下首是蒋青和一干守城的将领。对于这个病弱的三皇子,将领们亦早有耳闻,眼见这个文弱,而又过分漂亮的年轻人做他们的将帅,这些粗犷的汉子打心底的不服,寻思着在宴席上灌他酒,让他出丑。因此,一开席,就有不少人带着各种理由敬玄曦酒,而玄曦竟也来者不拒。
这边厢酒席正酣,那边季品茹也饶有兴趣的换了一身轻便的男装逛起了云城。云城作为边界小城,有着几百年的历史,城里的每一个建筑都带着浓重的地域色彩,不像京城的房屋那样精雕细琢,云城的建筑显得大气庄重而又透着一股子苍凉。而城里汇聚了玄国和日耀两国的商人,兜售的商品也是种类繁多,五花八门。
“公子,快过来看看玉器吧,手镯,发簪,配饰,我这里什么都有,保证能挑道你满意的。”小贩在一旁叫嚷着招揽生意。
“老板,这个玉镯多少钱?”一个色泽纯净的羊脂白玉做成的玉镯居然被不识货的老板混在一大堆不值钱的玉饰当中。
“公子,好眼力,这个玉镯可是我这里面最上等的货色了,一共十两银子。”老板见有生意上门就在那边吹的天花乱坠。
季品茹看这个镯子至少也值百两,而老板才开价十两,利润丰厚,正欲掏出钱包付钱就被一个无礼的男子打断:“老板,先别急着卖,我出双倍价格两买你这个镯子。”来人穿着一件青色的锦袍,衣袖领口均用黑线绣着精致的花纹,一张娃娃脸让人着时猜不出他的年纪。
季品茹看着这个半途杀出的程咬金:“这位公子,这件物品是我先看中的,你这样做未免有点不太厚道。”
“话不能这么说,正所谓价高者得,既然这位公子出的价格较高,小人也不会蠢到有钱不赚。”小贩看到两个人抢着买他这个一直没卖出去的镯子,心里不免乐开了花。
买这个镯子也只是为了它额外的利润,看着一脸志在必得的男子,季品茹拉着老板说道:“老板,我真的很喜欢它,要不这样我出八十两,你就把它卖给我吧。”
眼看镯子的价格越抬越高,小贩眉开眼笑地问道:“公子,这位出价八十了,您看,如果你没有更高的价钱,我可要卖给这位了。”
青衣男子眼看有人与他争抢急忙说道:“我再出双倍,本公子就是钱多,我看这个云城有谁可以跟我比。”
季品茹笑着拍拍男子的肩膀说道:“放心,我不跟你抢,这个镯子归你了。”说完便离开了玉器摊。
“公子,你是新来的吧,幸亏你没跟那个人争啊,他可是我们云城的云家堡的少主,别的本事没有,就会败家,还好他老爹有钱……”隔壁摊买珠花的大婶看见男子走远后,忙不迭地给她传送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