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李家少主死了!依照李家的行事作风,必定迁怒于我们,绝对难逃一死。不,我不能死!
原先操刀的主治医生此刻已经被李刚的血溅了一脸,惊惶的望着正准备离开的凌默,忽然抓起一把手术刀就跳了起来,疯狂的朝凌默奔去,颤声喊道:“不、不许走!”
凌默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眼在自己两米远的地方停下脚步的医生,摇摇头,继续朝门外走去。
这样的人他见过很多,被压迫、被欺凌,却又不敢反抗命运。正如后世新政府‘保护’下的幸存者,为了活命甘心会政府军当诱饵吸引丧尸注意力。却根本没有想过要靠自己的生命去创造些什么。
在凌默看来,这样的人活着跟死了没有区别,没有希望的人活着是可悲的。
噗通,主治医生跪在了地上,死死抓住凌默的裤脚,痛哭道:“求求你不要走……我的女儿被他们抓了,如果你逃走,他们会杀了她的!”
“连自己女儿都保护不了,有什么脸求别人用命去换?!”
凌默憎恶的一脚踹开主治医生,打开手机拍下李刚的尸体后无情的离开了手术室,然而口罩上的双眼却流露出一抹不忍的神色。
***
***
虽然成功猎杀了李刚,但狂奔在昏黄的通道上的凌默仍有些担忧。像李家这样庞大的组织保护重要人物时应该会采取换班制,如果这个时候遇到来接班的队伍绝对不妙。
任凭再怎么努力掩饰身份也遮盖不掉他身上浓浓的血腥味。
五楼、四楼、三楼……
途中凌默没有驻足一步,没有从这几层的安全大门走出去是因为门口都有四五个人站岗。这点从穿着、站姿就看得出。哪有病人家属会坐在安全大门口抽烟、玩刀子的?
跑到三楼与二楼的转角口,凌默远远看见一个穿白大褂的壮汉站在门口守着,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人应该是之前接陈维明班的人。
一定要混过去!
没有放缓脚步,凌默一口气狂奔了过去,就在快要接近的一刹那,猛地抓住壮汉的手臂,上气不接下气的惊呼道:“李、李少爷,危险!”
说着凌默拉下外套,指了指脖子上先前被割破的伤口,惊呼道:“那、那两个人拿着手术刀,杀了好几个人,现在就要快要冲进手术室了,白大哥保我出来,让我来通知你们的!”
此时的凌默戴着口罩、眼镜还批了件白大褂,魁梧汉子乍一眼根本认不出他是之前被陈维明带走的人。
何况,凌默所说的情况绝对是头等大事,如果真是这样因为几秒迟疑而有了闪失,后果绝不是脑袋搬家那么轻易!
听完凌默的话,壮汉紧张的连手里的烟都掉了,嘴里骂了几句后,猛的朝走道上大喊道:“抄家伙,陈维明这畜生又叛了!”
兄弟们?凌默狐疑的皱起眉。
下一秒脑科、五官科、内科,甚至是泌尿,都有提着刀子、钢棍的混混气急败坏的奔出。单单一个二楼就足足有三十几号人。
“留下一半守住这里,其余的人跟我上去!”
壮汉一声令下,率领一大筐子人冲了上去,走到一半忽然想到了什么,回头看了眼,却发现通风报信的医生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心中暗叫不好,连忙喊道:“你们立即给我把刚才那人抓回来!不论死活!”
***
***
好险。
一口气奔出医院大楼后凌默仍然不敢止步,连续拐过好几条马路才喘着粗气倚靠在一座桥旁休息。
身上的白大褂等装扮已经在路上被他丢了。
如果刚才不停下来做戏而是选择正面突破的话,绝对难逃一死。一挑三十,目前的凌默没这势力。若非是有这身行头掩饰他必死无疑。
抽出一支烟点上,贪婪的吞云吐雾平复心境的同时,凌默把纽扣掏了出来,对着它呢喃道:“耗子、耗子,听到请回话。”
“都什么年代了还用那么老土的呼叫方式。逊毙了,骚年。”晨皓说话的口气依旧令人蛋疼无比,没等凌默回话,继续说道:“我劝你别停再跑远点,如果我是对方的话这时候一定已经派人出来了。”
砰!
枪响划破了夜空的宁静,一颗子弹轰然砸到凌默身旁的立柱上。
凌默惊愕回头,只见医院大门方向有十五、六号人气势汹汹的朝自己奔来,最前面的平头更是直接掏出枪朝自己射击!
凌默没想到追兵会来的那么快,而且居然敢明目张胆的在大马路上开枪。
“谢谢你的乌鸦嘴,现在我又得逃了。”混进被枪声惊吓的四散逃离的人群中,凌默苦笑一声后把纽扣塞回了口袋,嘱托道:“仓库三楼替我装一扇安全门,要指纹识别的。我先去躺渔人码头两个小时后回来。”
经过手术室一役,凌默明白到了那扇门的重要性。
将纽扣装回口袋,凌默乘隙回头望了眼。虽然有人群的掩护,对方开枪次数少了些,但子弹却从没消停,就在他回头的一刹那,一颗子弹险险贴着他的脸飞了过去。
纠缠越久就越麻烦。
凌默皱眉狂奔之余,不断寻找着出路。就在一个飞身跃过一道十字路口时,正巧看到一个不知情况的男人从驾驶座打开了车门。
心中暗喜之余,凌默更是加快脚步一个飞扑压倒了他,用枪指着他的脑袋疾呼道:“把车钥匙给我!”
“别、别开枪!!!”
突如其来的惊异事件把这男人吓得尿了出来,哭诉的同时颤抖着把手里刚拔下来的车钥匙递给凌默。
“明天下午去交通大队领!”一声低喊,凌默接过钥匙飞快的钻进了车身,正要把车门关上,却是被一个李家追来的混混堵住。
三百万赏金的诱惑下,这混混脸上露出了一抹狰狞的笑容,看到凌默的头就像看到钱一样,疯狂的举起手中的军刺扎了过去。
死!
凌默大怒,要看围追的人就快要赶到,毫不犹豫拔出枪准备射杀。然而他的扳机还未来得及扣下,一颗子弹就从正后方飞来,瞬间洞穿了这名混混的胸膛。
猩血溅了凌默一脸!
凌默骇然,但现在绝不是迟疑的时候。
迅速发动引擎,凌默一拳把混混的尸体推开,用手枪瞄准追的最快的混混脑袋,直接一枪爆了他的头。
凌默不喜欢杀人,但为了生存、自保而杀人,他做的到。何况对方也不是善男信女。
自动档汽车的起步速度向来不快,而蜂拥逃亡的人群又成了凌默最大的阻碍。第二波追兵即将靠拢,凌默的车速却始终无法拉到二十马以上,只因前方惊慌失措的人朝实在太过拥挤。
“该死!”
凌默怒骂一声,摇下车窗直接把枪对准了后方,然而这一刻,他又听见一声枪响,随之又是一个混混在他眼前被洞穿胸膛。
狙击手!
凌默惊异的乘隙向斜上方一瞥,只见在红月照耀下一名穿着黑衣紧身衣的长发女子,举着把狙击枪高高站在楼顶上,枪口瞄准的正是凌默后方的追兵位置。
李云瀚的人?
凌默皱眉不解,在申城这样几年都不一定出一次枪击事件的大城市里,敢在马路上举枪点射的绝对没有几家。从这狙击手的射杀目标表明对方显然是帮自己的。除了李云瀚他想不到第二个人有实力和理由的人。
只是他不明白,像这样的情况下,杀手死了、猎物也死了,才是最完美的结局,就算李家要查也死无对证,这李云瀚又何必要救自己?
无论怎样,只要见面就能知道了。
凌默眼看人群渐渐稀落,一咬牙,油门一资,猛地加速穿越了红灯,以最快的车速驶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