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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 忽媞莫,马儿快跑】

汉军骑兵的标配是,高筒马靴一双;四石力弓一张,箭壶五筒;军弩一把,弩箭一排;骑刀一把;短刃一把,视个人喜好可另行打造;水袋一个;皮制披风一件;行军包两个,其中一个行军包内装有药物数包,绷带两个,另一个行军包里装有干粮和马匹蓄力的豆料一带;最后是皮毯一张,作为夜间休息用。

这是硬性配置,然后根据骑兵分工的不同,配备不同的数量的马匹。比如游骑、哨骑会一人三马,甚至四马,轻骑一人双马,重骑会有战马和各种驮马……

这些配置有些是汉军骑自己根据战争的发展慢慢演化出来的,而有些则是汉圣祖建立汉军时做的硬性规定。不管是怎么来的,总之汉军骑其实已经具备了沈云所想要的那种迅捷如风、奔袭千里的条件!

汉元1003年七月二十八日夜,沈云带着两曲骑兵悄悄摸到了忽媞莫部东侧的一个洼地,这里有片不小的针叶林,再往东就是莫尔希干部的地盘。这种草地与森林的交界处,除非是有什么节日,不然向来人迹少至,沈云他们躲在这里是再合适不过了。

夜幕降临,沈云也不多说,只是扯下面罩,无声地朝身后的骑兵一挥手,三千六百名骑兵由沈云、文萃、钟离泗三人分别带领,像从树林里伸出的魔爪,瞬间化成三股鞭形的队伍,狠狠地朝忽媞莫部抽了过去。

这次袭击忽媞莫部的目的很简单,摧毁这个匈奴镶红旗军的后勤补给中转站。在草原上要摧毁这样一个地方只有两个方法---杀光、烧光、抢光!三光政策才是王道!

忽媞莫部总人口超过了四万,如果让大祭司帐吹起聚兵号角,那些生来便在马背上过活的匈奴男子便会有组织地抵挡汉军,虽然是战力低下的克巴军,可也绝对会给沈云的“红狐部”造成难以想象的困难。为此,沈云已经有了应对---赵信的任务是在战斗发起后,不用管任何人和事,直取忽媞莫部的大帐,拿到忽媞莫的人头!

赵信在战场上的恐怖毋庸置疑。如果说查干湖一战只是让这个男人崭露锋芒的话,那淄木的一场血火之战就算是彻底将他这块好钢给淬炼出来了。

现在的赵信,普普通通地站在那里,就宛似一把出鞘的利刃,凛然的杀气都似乎能够伤人于无形---当然,这股杀气在沈云嘴里就成了“装B”---不管怎么说,信奉“一点寒芒先至,随后枪出如龙”的赵信,其百万军中取敌将首级的能力绝对是恐怖的!

而他麾下的警卫曲军官都是从查干湖就跟着沈云的老卒,经历了淄木血战,这些老卒的忠诚和战力都已经可算拔尖,战场上的分进合击、左右翼护都已经做的不能再纯熟,轻易就撕开了忽媞莫部那根本算作没有的防护阵线。

当然,赵信之所以能够快速穿透忽媞莫部,最重要的还是有内应---鄢家商行设在这里的行商早就将忽媞莫大祭司的帐篷位置给标注了出来。

从亥时开始,匈奴营地里的纷乱就从没有停息过。飞骑卫红狐部遵照沈云的命令,不与顽敌作战,分进合击,保持马速,遇到难以一下冲开的营盘便绕开,见有骑在马上的人,不论男女老幼一律射杀!

忽媞莫部根本没想到汉军会突然冲杀进来,又是夜里,根本形不成有效抵抗。当然,在这之前,汉军对匈奴人的袭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应该说匈奴人也比较有经验应对。但他们却从没遇到过像红狐部这样似乎并不以占领和杀戮为目的的汉军骑!

是的,沈云并没有打算彻底占领这里。毕竟匈奴人有数万,他只有三千六百人,这点人马想要占领这里是不可能的,他只想把这里搅乱,然后尽最大可能的破坏这里的后勤供应和补给能力,同时拿下忽媞莫大祭司的人头就足够了。

所以汉军的目标是那些马厩、草料包、兵器库,当然,还有那座立在高粱上的帐篷。

……

汉军发动攻击时,术可正在忽媞莫大祭司的帐篷里,垂涎欲滴地看着那些柔美的侍女被大祭司压在身下肆意蹂躏。

忽媞莫并不把这些女奴当人看,经常蹂躏到一定地步,就会将这些女奴肆意地赏赐给身边的卫士。所以守护忽媞莫可是个美差。术可早就想来了。

可今晚没等忽媞莫完成第一次发泄,就听见远方草原传来隆隆马蹄声,更远处的帐篷群已经发生骚乱,更大的喧哗呼啸声由远及近,似排空的雷声滚滚而来。

“发生了什么事?”忽媞莫在帐篷里恼怒地吼道。

术可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他正望着忽媞莫肥肥的肚腩下露出的一双****,被这一大吼才惊醒过来,擦去嘴角的口水,匆匆跑到帐篷外一看,顿时,刚收住的口水又流了下来---不过这次不是馋的,而是吓得。

只见漆黑如墨的天地之间,三条火龙由东南西三个方向瞬间插入忽媞莫部的驻地,火龙过处,大火也在瞬间弥漫开来,形成更大的火场。到处都是尖叫和惨嚎!简直宛如一副末日景象!

在这一瞬间,术可便意识到是汉军杀来了!对于常年居住在这里的忽媞莫部来说,汉军偷袭虽然不是常态,但总有心理准备。但眼前这三纵列火速前进,并且不断引起骚乱和动荡的打法,术可却是从没见过。

长生天在上,他术可才十九岁,连真正的战场都没见过呢!

术可还在发愣时,忽媞莫已经光着脚,摇晃着肥胖的躯体从帐篷里冲出来,见这情形也是一愣,但随即就猛拍术可的后脑勺,怒骂道:“还愣着干嘛?赶紧吹号聚兵啊!我的勇士察合马,怎么会有你这么个像草原猪猡一样蠢的儿子啊!”

术可立即清醒过来,手忙脚乱地去安排吹号。匈奴人的号角有很多型号,一般聚兵的号角需要两人抬---数万人的部落,号角小了可无法将声音传那么远。同时,还有十几个亲卫也赶紧举起小型的号角,配合着大号角的声音,将聚兵的消息传递出去。

“呜呜呜呜……”

沉闷的号角声传遍已经完全陷入混乱的忽媞莫部,顿时就有数十数百的匈奴人骑在马背上,向着高粱处疾驰而来---谁都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聚集在一起才有可能抵挡汉军的偷袭,各自为战只是找死。这么混乱的情况下没有聚集在一起,单单是慌乱中逃跑的匈奴人就能将自己人踩死。

忽媞莫揪着一块皮毯,光脚在旁边大声呵斥着,将身边的亲卫组成一个简易的阵型。应该说,忽媞莫还是有一点能力的,再加上他头上那顶代表祭司身份的顶冠,顿时让高粱上的混乱有点清楚起来。

这个时候,已经有许多匈奴人骑着马冲上高粱,不断汇聚在祭司营帐周边,不过术可就是个笨蛋,根本不能及时有效的将他们整理清楚,只是一个劲的在那里大呼小叫,一会儿让新来的人排在外围,一会儿又让来人往后面去增加队形的厚度……一时间,祭司营帐外围反而乱成了一锅粥。

就在这时,又有一支骑着马的队伍向高粱上狂奔,也没打火把,看不清是什么人。术可骑在马上,张嘴大叫:“里面,里面还有位置,新来的往里面去,让开点!”

术可这个小子别的不好,就这嗓门还算大,一时间前面的队伍倒是让开了一个马身的空隙。就在这时,奔近的队伍终于让最前面打着火把的匈奴人看了个仔细。

“我的妈呀,是汉军!”最前面的匈奴人透过火光看见奔来的队伍居然是身穿丘山铠,身披红披风的汉军制式军服时,顿时吓得大叫一声,火把都掉在地上,下意识的就要去摸腰间的弓箭。

可是太晚了,这么黑的天气,火把能看清人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几步的位置。

“环射!突进去!”当先一名汉将,冰冷坚硬的声线从面甲下传出,两只在黑夜里似乎闪烁着嗜血寒光的眼眸在这一刻绽放着让人心悸的神采!

一波波似飘忽不定又似会拐弯的箭矢丛林在汉军队伍中疾射而出---这是飞骑卫特有的“环射术”,其实就是借助马速,抽弓放箭时让箭矢在空中形成一个非常小的弧度前进---说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没有几年的磨练很难完成,整个世界,也就寥寥几支军团能够完美释放出这种“环射”的最强战术!

环射,能够有效规避掉当面敌人的护盾---当然,不是百分百,而是形成一种视觉差异,让成百上千支箭矢看起来很漂,像是一个圆环劈头盖脸的覆盖过来,从而让对面的敌人产生一种即使拿着盾也无从格挡的错觉。

这种战术在白天的正面战场上是很难占到便宜的,毕竟在视线清晰的时候,环射的效果并不佳。但此刻,天空一片漆黑,只有那一支支火把照耀着,等匈奴人反应过来的时候,箭矢的寒芒已经快到眼前,这就足以致命了---惨叫声顿时从匈奴人队伍中传出,队形一下更加散乱了!

当先的汉将射出两支环射箭后,又立即抽出手弩,迎着当面“噗噗噗”扣动扳机,将一串箭矢射出去,然后也不管射没射中,直接从背后抽出一杆长枪,大喝一声:“冲进去,杀忽媞莫!汉军威武!”

“汉军威武!!”所有汉军骑同时高喝,效仿汉将,射光手弩,拿出各自称手的兵刃,准备冲阵。

面对匈奴人,汉军上下有着绝对的心理优势。别说对面是这样一群队形不整的克巴军,就算是严密布阵的王旗军,红狐部也有一冲的勇气!

“杀!”当先的汉将一枪挑落一个还在犹豫该举盾还是该张弓的匈奴人,然后顺着匈奴人之前就让开的位置一股脑的杀进去。见人就挑,挑不开就横拍过去,真是见着就死,挨着就亡,接触面中无一合之敌!

“都尉威武!”汉将身后的汉军士卒士气大振,高喊着也冲了进去。

这都尉,当然就是赵信赵先至!那杆长枪加上枪尖也其实只有一米八,在动辄使用狼牙棒、劈山捶的冷兵器战场,长枪其实并不好使,需要的技巧太多,但赵信却人枪合一,枪出如龙,杀透敌阵,无一丝阻碍。

甚至有好几个拿着狼牙棒等重武器的匈奴人当面朝他劈下来,也不知赵信怎么做到的,就那么紧紧一握的枪杆一挡,一抖,那些狼牙棒就从匈奴人的手里脱飞,接着就是快如闪电的几个攒刺,几丛血花就在匈奴人的喉间绽放……

这简直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阵中的术可在发现汉军已经逼近那一刻就尿湿了裤裆,然后也不知怎么滴,仰天一声大喊:“汉军杀来啦!”然后揪过马缰,猛地一夹马腹,就纵马向后方跑去---这一连串的控马术倒真是娴熟,不愧为生长在马背上的民族这一称号!

可这么一来,匈奴人还有谁有战心?更何况当先那名汉将如此威风,突进阵中不过十几步,枪下就有了十几条人命,如狼似虎的汉军骑又蜂拥而上,完全把匈奴人打懵了!

于是,在下一秒,所有匈奴人都呼喊着“汉军来了”四散而逃。

赵信正要挑飞当面一个匈奴人的弯刀,枪已刺出,却见那人凭空消失在马背上,而那匹马也在这时作出高难度的立定转身,接着猛地后蹄发力,跑了!

赵信正在纳闷间,那原本空荡荡的马鞍上,突然又绕出一个人来---原来刚才那匈奴人居然使出了蹬里藏身的绝活,关键时刻胯下的马匹又给力,顿时逃过了赵信这必杀的一击!

这情况让赵信有点哭笑不得。

什么嘛,蹬里藏身这种技术不是应该用在冲阵一方的吗?还能拿来这样逃命?

这时,祭司营帐已经近在咫尺,赵信一马当先冲了上去,突然一团肉球从帐篷大门冲了出来,差点让纵马冲上来的赵信吓了一跳,他胯下的战马也突然受惊,本能地高高跃起,躲过这猛扑而来的肉球,马头也猛地撞向帐篷。

“嘭” 祭司营帐倒是蛮结实的。经赵信这么强力一撞,居然只是晃了晃,噗噗往下掉钱而已。

马身撞在帐篷上,五色的彩条簌簌下落,同时还有无数的金叶子从帐篷上坠下来,“叮叮当当”的金叶敲击甲胄的声响让赵信有点发懵。

什么情况?有人拿钱砸我?

只是一眨眼,赵信便清醒过来,一扭头,那团肉球居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向营帐后方滚去。

“是忽媞莫祭司!”赵信身后一个汉军士卒大叫。

赵信一怔,立即掉转马头,大喝道:“抓住忽媞莫,军勋便可能一转啊!杀!”

汉军上下顿时士气大振,军勋啊,谁不想要?一众汉军骑连那掉了满地的金叶子都没看一眼,紧紧追着忽媞莫这个肉球而去。

说来也怪了,那肉球明明是个人,可赵信却总是追不上他。

“马儿快跑!追上他!”赵信暗暗大叫,双腿紧夹马腹,甚至用上了马刺,胯下战马也使出吃奶的劲儿跑,但那肉球就在他们前方三十步左右,就是追不上。

这时方才大声叫破忽媞莫身份的汉军士卒忽然道:“不好,都尉,那忽媞莫练的是匈奴祭司中的‘圆体术’,单靠我们这样追是追不上的!”

赵信一愣,他也是个干脆的人,一听这么说了,立即停下脚步,恨恨地盯着那个越滚越远的肉球,拿出四石力弓,满弓射去,箭矢带着风声飞入黑暗,只听远处一声吃痛的闷哼,箭是射中了,但那忽媞莫却滚的更远了,很快便消失在黑暗中。

此刻,整个忽媞莫部的抵抗算是彻底瓦解,赵信咬牙道:“回去汇合部帅,清洗忽媞莫部。”

“喏!”一众汉军士卒领命散开。

赵信揪住方才开口的汉军士卒,问道:“什么是‘圆体术’?”

那士卒掀开面罩,赫然是极为熟知匈奴的王纶。

王纶咧嘴一笑:“‘圆体术’是匈奴祭司们修炼的一种功法,跟咱们大汉暗卫们练的武功差不多。不过匈奴祭司们有许多功法,根据各自不同的身体特性会针对性练习。那‘圆体术’,顾名思义,就是将身体练成一个圆球,一旦奔跑时可利用身体缩成一个球,速度快于奔马!而且因为他借助的是本身,所以消耗体力极少,按照我们的马力,就算再追十里也是追不上的,更何况天色这么黑,一旦深追怕有不测……”

赵信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道:“嗯,跟我回去复命吧!今晚你做的很好,有你在,我们事半功倍!对了,匈奴祭司都练这种‘圆体术’吗?”

王纶道:“那倒不一定。属下说过,是根据祭司各自的身体特性练习的。其实祭司们的功法大都是为了逃命,毕竟祭司,特别是大祭司在匈奴人中地位崇高,他们可不像头领佐领,没了部落就无法生存。这些祭司只要不被抓住杀掉,即使整个部落没了,他们也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所以祭司们学的大都是逃命的法门。”

赵信郁闷地说:“那要抓他们岂不是很难?”

王纶尴尬一笑:“不然呢?帝国军勋上可是定了的,活捉一个匈奴祭司即可记勋一级,都尉以为一级军勋很好拿吗?!”

“哈哈,反正我这一转军勋就拿得挺容易的!”赵信开心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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