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3年,英国最终赢得了七年战争的胜利。但政府之前筹措军费所发行的公债,还本付息需有1.3亿英镑。战后法国被迫割让了加拿大,可接管新殖民需要大量的政府人员和军队,这笔费用只能英国人自己出,这又需要一大笔钱。为了解决钱的问题,英国政府针对北美殖民地颁布了《糖税法》和《印花税法》,再之后又以更加严苛的《汤森法案》取代了《印花税法》,希望以此来增加税收,填补政府财政的漏洞。至此,原本严重的剥削最终超过了北美移民的忍受极限,于是便发生了诸如波士顿倾茶事件之类的抗英事件,反叛者们开始秘密囤积枪支、火药,而亲英势力也纷纷北上,去投靠加拿大的英军。到了1775年,以来克星顿村英军和北美民兵发生交火为标志,北美殖民地对母国的反抗演化成了一场独立战争。
这后面的历史和我们在科教书上学到的历史可能有所出入,事实上北美大陆军在和英军的对抗中并没有占到很大的便宜,甚至在整个战争中所起的作用也并非是决定性的。原因很简单,北美地区十三个州人口共计不到300万--这里面还包括近半数"吃里爬外"的亲英派,工业基础薄弱,财力匮乏,完全没有海上力量。而英国当时仅本土人口就六七百万,算上殖民地人口则超过3000万,国家财力雄厚,已经开始进行工业革命,并且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对北美十三州掌握着绝对的制海权。这种悬殊的实力差距单靠一句"正义必胜"是抵消不了的,更何况当时大陆军的士兵是靠高额军饷才募集来的,人家当兵是为了吃粮,这和后来中国老百姓打日本鬼子完全是两个心态--上面说过,这不能算是民族解放战争。1776年以后,受财力的限制,大陆兵力逐年递减,从最高峰的4万多人一直减少到最后的1.3万多人。
当时的北美"独立派"用现在的话说是"蓄谋已久"的,战争初期是大陆军有心,英军无心。由于情况完全超出了英国政府的预计,战争爆发时英国在北美十三个州总兵力不过6000多人,正是在这种局部劣势下,英军在邦克山战役中惨败收场。不过"美独势力"的好运气也就到此为止了,这之后大陆军北上进攻加拿大的英军则以失败告终,1776年回过味的英国人开始向北美增兵,在纽约击溃了华盛顿率领的1.8万多大陆军,大陆军撤至特拉华河畔时,华盛顿带出来的士兵不过4000余人。
需要说明的是,大陆会议推选年轻的华盛顿为大陆军总司令,其实和其个人威望没有什么关系,而是因为华盛顿是独立派高层里唯一一个有军事素养的成员。而且这个位置在"系统内部"也不是很受欢迎--当时大伙都知道输的可能性比赢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而一旦事败,"总司令"必然是要上英国人的绞刑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