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和好半晌,听雨才能勉强开口:“小姐,你这绣的是什么?”
“金元宝啊,怎么?不像么?很多人说我的绣功不错,各种技艺里,我最拿得出手的也是刺绣,怎地你竟看不出来这是什么呢?”说得好不无辜。
听雨仰天长叹:“小姐,你的绣技有多厉害奴婢是知晓的,可是你好好的本事做什么要浪费来绣这种庸俗之物呢?”
桑洛曦扬眉:“庸俗?没钱你能有饭吃么?没钱你能有衣穿么?在我看来,没钱啥事也做不成,所以我就是喜欢钱,恨不得整日抱着一堆金银过日子。若是有一天一觉醒来入眼处都是金子,啧啧,那日子,想想心里都美滋滋的。”说完面上憨笑目光笔直,似是在幻想着那场景。
听雨好不容易复原的眼角又狠狠的抽起来,“小姐,奴婢真害怕若是再继续和你待在一起,有一天也会变得如你这般庸俗。”
桑洛曦嗔她一眼:“你个死丫头,还嫌弃我了。说吧,到底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听雨再叹了一声,觉得若是真这么一直和小姐待下去,估计会提前衰老,好在她终是言归正传了。
不过一想到刚刚听到的消息,她就气不打一处来,愤愤道:“奴婢刚刚听到传言,说尘王殿下请求皇上退了和你的婚约,说是他喜欢的是大小姐,要陛下给他们赐婚。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仗着陛下对他的宠爱,仗着酉氏一族的势力,居然这么对你!实在是可恶!”
桑洛曦挑眉:“哦?还有这等事?”
要说这尘王凌嘉尘,她倒是见过几次,模样嘛,生得很是俊美,可谓是个名符其实的美男子。不仅是当今圣上最为宠爱的第四子,也位居大凌国近年来突然冒出的最受欢迎十大公子之列。是个有名又有权的人物。
与他的婚约,可以说完全是个意外。想她娘一个没身份没地位的平民女子,也只凭几分姿色嫁了她爹做个妾。
她这样没靠山没地位的庶出,皇家却许了个好得不能再好的婚事,确实应该感恩戴德。
据说她出生之前,大凌国举国干旱了整整一年,弄得民不聊生。就在她出生时,久旱的天却下起了倾盆大雨,恰遇皇太后到府中做客,一时大喜便把她许给了当时太后抱着的仅有两岁的凌嘉尘。
这件事不但是个意外,还是个传奇,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八年前桑洛曦八岁,睁开眼便发现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大凌国。
穿越这个事吧,它委实太过神奇,再加上还穿越到一个有如此机遇能得太后赐婚庶女身上,桑洛曦觉得,她本身就是个传奇。
所谓既来之则安之,她也没太多在意,反正上辈子也是每天赚钱数票子,除此也没什么追求,上辈子赚的钱也多,左右不过是换个地方数票子,她很快便适应下来。
凌嘉尘一得空便会到桑府寻桑桦苀,在府里生活八年,不喜到前院去的桑洛曦也见过他几次,凌嘉尘喜欢桑桦苀这个事,早就人尽皆知。
只是没想到,他居然就这么提出了退婚,退婚也就罢了,竟还要求那皇帝老儿给他和桑桦苀赐婚。
哎,这些人也太不把她当回事了。虽说她对那凌嘉尘没什么兴趣,可是到底是个有钱人士,白白丢了这么个长期饭票,实在可惜。
听雨听到自家小姐不停的叹息,直以为她太过伤心,忙道:“小姐也不要太伤心,听说陛下为了补偿你,另外给你指了一门婚事,对象是修王。”
沐桦祁一个激动站起来:“什么?你是说那个五年前因为大凌国水灾旱灾不断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之时捐了一笔巨款救大凌国百姓于水生火热之中,最后被皇帝封为大凌国唯一一个异姓王爷,大凌国最大、分所最多的酒楼拂篱楼的老板,大凌国第一首富的修王阜修?”
听雨不知道自家小姐为何要这么激动,只是缓缓点着头道:“小姐,你为何如此激动?”
“怎么能不激动,首富啊!以后整天都能抱着金子数了,天下居然有这么好的事,哎哟喂,听雨,你家小姐我简直是太幸运了。”
听雨额角黑线暗生,“小姐,你不是也很有钱么?”
桑洛曦没好气的瞪她一眼:“这你就不懂了吧,自己的是自己的,怎么能比得上别人的也是自己的来得高兴?”
听雨无言,只能心叹,庸俗啊庸俗,实在太庸俗。正在兴奋之余,身后传来一声轻叹,“小姐,那修王据说是个病秧子,你若真嫁给他,指不定没多久就会变成寡妇。”
桑洛曦回头看向眉眼与听雨有几分相似的丫头,更是大喜:“真的?”
“真的,自从五年前修王受封,到花三年建好修王府再到后来他搬进去住了两年至今,除了皇上没人再见过他。据说五年前因为他的身体不好,皇上给他的府邸选址都是选了一处有温泉的地方,这几年他没日没夜的泡在温泉中,才勉强吊着一条命。”听霞继续道。
听雨却惊讶:“姐姐,你说的是真的?”
听雨和听霞本是两姐妹,听霞比听雨要大两岁,性子倒也比听雨沉稳些。
听霞看向她,“自然是真的。”
“哈哈……”桑洛曦伸手一拍近旁的桌子,大笑起来。
听霞和听雨面面相觑,听雨小心道:“小姐,你不会是吓傻了吧?”
桑洛曦嗔她一眼:“你才吓傻了呢?病秧子好啊,等他一命呜呼了他的财产岂不全归我了,到时候我可就是大凌国最有钱的人了,想想那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皇帝太厚道了,冲着这个,我决定现在就去给他画一幅送子观音,赶明儿母亲进宫的时候,顺道给他捎过去,哈哈……生活太美好了!”
说着转身就往房间走去,留下听家两姐妹大眼瞪小眼。送子观音画有直接送给皇上的么?有这样的主子,真是太不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