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十八年(一六六一、辛丑)春正月初七日(丁巳)夜子刻,世祖章皇帝宾天。
初九日(己未),上即皇帝位。
二十九日(己卯),山西道御史余缙疏言:『舟山宜守,小门宜防;请于小门安置炮位,严添防戍,以保全东南疆土」。下部速议行。
二月二十八日(戊申),户部议覆:『江南总督郎廷佐疏言临江、临海百姓修理烽墩,奉法惟谨,应予豁免丁徭,略示优恤』。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
三月初九日(戊午),平西王吴三桂疏报擒获龙吉兆,克平马乃土司。下部知之。
十一日(庚申),广东广西总督李栖凤报雷县西海贼黄占三等率众投诚。下部知之。
十六日(乙丑),授浙江提督田雄二等候、福建提督马得功三等侯。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
夏六月十七日(甲午),兵部议覆:『平西王吴三桂疏言「李党余孽偷生房、竹,地接汉、兴:布置堤防,正须严密。以王一正标兵驻汉,计划甚周。惟是房、竹之可达汉中者二路:一为兴安、一为西乡渔渡坝,实为汉南门户。今兴安驻兵五千,足资捍御;惟西乡无兵,虽设有渔渡坝游击,宁足以当一面?且汉中尚有臣下存城官兵,王一正兵马宜驻西乡,以防逆贼入汉之路。汉城去西乡不过二百余里,呼吸可通,声势联络;守西乡,即所以守汉也。倘臣下官兵家口迁移之后,汉中照设一镇,以资弹压,庶为妥便」。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六日(癸卯),福建巡抚徐永桢疏报提督马?功剿平逆贼李月高、许于敬,其余党下海者皆掩杀无余。下部察叙。
二十八日(乙巳),四川陕西总督李国英疏报:『逆贼郝承裔降而复叛,臣提兵亲赴嘉定,密檄提、镇诸臣合营进剿,贼鼠窜沉黎;我兵星驰尾袭,旋就擒俘。其溃散箐莽者,成擒成招,靡有漏网;恢复千余里之封疆,拯救数万人于水火。有功人员,均请议叙』。得旨:『官兵分路进剥斩关长驱,郝承裔就擒就俘;具见调度有方,将士效力。在事有功人员,俱着察叙具奏』。
秋七月初三日(庚戌),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伪总兵林俊奇等共六十一员、为兵人等共一千三百十九名口投诚。下部议叙。
二十一日(戊辰),湖广总督张长庚疏报阵斩伪总兵刘偁,并获其党周文栋。命诛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
闰七月初六日(癸未),安南将军内大臣达素疏执:『据海澄公黄梧招抚郑芝龙属下伪都督万仪、万禄等,擒伪中匡伯张进、伪总兵朱受,拆毁所据铜山城垣房屋,率伪官一百八员、兵四千四百名、兵民家口万余渡海来归』。得旨:『万仪、万禄等识时向化,倾心投诚,殊可嘉尚;着从优议叙。海澄公黄梧实心效绩,招徕有方;着并议叙』。
十四日(辛卯),谕吏部、兵部:『海寇入犯江南时,提督梁化凤奋勇效力,同满兵击败贼众;及贼奔窜,往犯崇明,梁化凤星往应援,保全孤城,功亦不小。叙功时,授世职阿达哈哈番,止足偿其江宁捷功;应再叙崇明捷功,加授世职,以示鼓励。至于崇明城文武各官坚心竭力,拒贼全城,深为可嘉;亦应各加世职,以示鼓励:俱着察明从优议叙。彼时江南地方数百里内从贼者多,惟安庆固守城池,不肯从逆,亦属可嘉;守城各官,亦着察叙具奏』。
二十五日(壬寅),叙崇明守城功,授提督梁化凤三等阿思尼哈番,袭替八次;文武官弁,各依功次授世职』。
八月初六日(壬子),吏部遵旨议覆:『尹大器举首郑芝龙在狱私与逆子郑成功往来通信,密行事款,鞫勘俱实;应授拖沙喇哈番』。得旨:『尹大器着授拜他喇布勒哈番』。
十三日(己未),谕户部:『前因江南、浙江、福建、广东濒海地方逼近贼巢,海逆不时侵犯,以致生民不获宁宇;故尽令迁移内地,实为保全民生。今若不速给田地、居屋,小民何以资生?着该督抚详察酌给,务须亲身料理,安插得所,使小民尽沾实惠;不得但委属员,草率了事!尔部即遵谕速行』。
九月初十日(丙戌)谕刑部:『近览尔部章奏,徐胜等被掳下海,旋经投归,仍按律拟罪。但念此辈先虽从贼,乃能不忘故土,乘间来归,着免罪。以后凡有此等投诚者;俱着免罪』。
兵部题:『铜山伪都督郭义、蔡禄、罗珰等率众投诚,应请议叙』。得旨:『郭义、蔡禄俱授左都督,加太子太保,仍给三等阿思阿尼哈番,世袭八次;罗珰授右都督,仍给三等阿达哈哈番,世袭四次』。
十一日(丁亥),调云南贵州总督赵廷臣为浙江总督,浙江总督赵国祚为山东总督,改江南江西总督郎廷佐为江南总督,广东广西总督李栖凤为广东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
冬十月初三日(己酉),海贼郑芝龙并其子郑世恩、郑世荫等照谋叛律族诛。郑芝豹当郑成功变叛时即投诚来归,并其子俱免死。
十二日(戊午),兵部题:『新投诚官员,应分旗安置。见到伪汉阳王马进忠子都督佥事马自德准入正黄旗、伪国公沐天波子沐忠显准入正白旗、未到伪延安王艾能奇子左都督艾承业准入镶黄旗,照依品级赏赉;内沐忠显无职衔,应不给俸』。得旨:『沐忠显著照阿哈尼哈番品级赏赉』。
十四日(庚申),以浙江定海县舟山地方人民内徙,免其顺治九年至十二年未完额赋。
二十五日(辛未),升福建同安副将施琅为同安总兵官。
十一月十二日(丁亥),四川陕西总督李国英疏报伪伯杨秉印率众投诚。命授左都督职衔,仍给全俸,赏裘、马等物。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