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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魂术

由于在光荣战役中给光明联军带来重创,龙在加尼亚帝国的历史中始终是邪恶的象征,驯龙人更是被钉上了耻辱柱,千年来都没有翻身。

现在,在恶龙成为传说的千年后,一颗龙蛋出现在面前,屋子里的所有人脑袋一时之间都有些转不过来。

“龙这东西不是已经早就灭绝了吗?怎么还有有蛋?”劳瑞诧异道。

道尔甘瘪着嘴:“是东西,都会有蛋的,你小子不也有两个卵子?对于龙来说,等待龙蛋里爬出小龙需要很长的时间,可能这头龙因为什么原因丢下它的蛋离开了洞穴就再也没有回来。”

“龙怎么会无缘无故离开自己的蛋?!”罗格不相信。

因为历来的传说中,对于恶龙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只有两样:蛋和财宝。没有特殊情况,比如生命危险,龙绝对不可能放下这两样东西撒丫子跑掉。

“也许这条龙被人宰了,蛋就留了下来,而且在山洞里一呆就是很多年。”道尔甘摆了摆手:“这玩意的历史咱们就不要去猜了,猜也猜不出来。”

“那现在怎么办?我是说,难道我们要孵出一条龙来!?”劳瑞指着蛋,兴奋无比:“一条龙!神呀,一条属于我们的龙,想一想倒是我们会怎么样吧!”

“别的我不知道,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那时候一定会被无数蜂拥而来的人干掉!”道尔甘没有好气地瞪了劳瑞一下,接过那枚龙蛋,在手里磨蹭了两下。

“何况这个蛋并不像你小子想象的那么简单,与其说它是一枚蛋,倒不如说它是个大蛋壳。”道尔甘摇了摇头,有些惋惜。

“什么意思?你是说它坏了?”劳瑞不解。

道尔甘摸了摸他锃亮的脑门,指了指劳瑞的裤裆:“你裤裆里的那个家伙如果割下来放在山洞里过了千年之久,还能用吗?”

劳瑞脸涨得通红,分辨道:“那不一样,这可是龙蛋!”

“我也觉得这蛋里没有生命,因为我感觉不大里面的灵魂。”罗格冒出的一句话,让房间里一片寂静。

道尔甘盯着罗格,目光一亮,随即又恢复了常态。

“不过即便是个坏蛋,也是个宝贝,好好收着,缺钱的时候卖出去,咱们下半辈子都不用发愁了。嘿嘿。”道尔甘打了个哈欠,背着手出去了。

一帮人鱼贯而出,房间里留下罗格一个人。

小雪狮在身旁小声呜呜地叫着,吃饱了就开始闹腾,肉球一样在床上打着滚,抱着那枚龙蛋张开粉嘟嘟的小嘴啃咬着,在龙蛋上留下片片口水,龙蛋却毫发无伤。

罗格关上门,拉上窗帘,从怀里掏出那本米尔寇的羊皮卷,在昏暗的灯光下翻开起来。

“万物皆有灵。”这是羊皮卷开头第一句话。凡是有生命的东西,不管是草木鸟兽还是人类精灵,体内都拥有一个灵魂。有了灵魂,就会有魂力。依靠魂力,躯体才能感受草长莺飞、寒来暑往、冷热酸甜,没有了魂力,躯体只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

基于躯体而得来的感应,羊皮卷称之为体感,这只是一种低级的反应,相比之下,更高形式的是魂感,那是一种直接超越肉体用灵魂感应世界的能力。其实这种能力,并不是那么虚无缥缈,几乎每个生命都会有那么一点。寻食中的驯鹿,即便它没有发现面前的陷阱,但有时候也会因为一种顿生的危险感知而扭头逃开,战士在行军之中,突然心生恐惧之感,觉得自己即将面临不归路,实际上,他的面前或许真的藏着一支敌人的伏兵,这些现象,都是魂感的浮光掠影。

魂力卓越的人,魂感之强远远超乎一般人的想象,他能感觉到周围灵魂的颤抖,哪怕是闭上眼睛,世界也会在面前清晰显现。

大陆上魂力最为强大的人,是生活在冰原上的驯龙人部落,据说即便是蓝精灵在这方面和自叹不如。没有人知道驯龙人为什么有如此卓越的能力,但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是,魂术的产生,起源于驯龙人部落。

驯龙人部落人数不多,常年生活在环境恶劣的冰原之上,极为艰苦。打猎,成为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关乎部落的生死存亡。相比于一般的部落,驯龙人部落的打猎方式有所不同。关于魂术的起源,羊皮卷上做出了这样的一种推测:由于魂力强大,驯龙人比一般人更容易发现猎物进而捕获猎物,这种能力在驯龙人部落中世代积累,不断强化,最终部落里产生了大巫师。

所谓的大巫师,一开始只是魂力最为雄厚的人,他是整个部落狩猎的统领者,地位举足轻重。早在第一纪元末期,驯龙人部落中产生了一位名为法斯埃多的大巫师,法斯埃多在驯龙人语中意为“捕灵的大能者”,据说这位大巫师拥有迷惑甚至控制猎物灵魂的魂力,哪怕是巨大的冰原熊或者是凶猛的荒原狼,有了他的魂力辅以驯龙人部落勇士的奋战,每一次的狩猎都满载而归,法斯埃多因此被推举为驯龙人部落的首领,并且世袭罔替。

法斯埃多的儿子,绰号“巨龙之主”的努尔·法斯埃多,被羊皮卷推崇为创造魂术的人。他的魂力超越了父亲,并且在几十年的习练中创造出了一些威力极大的魂力运用之法,驯龙人称之为“魂术”,这些魂术在部落中推广,驯龙人人人习练。

在努尔八十五岁的时候(驯龙人以长寿著称,八十五岁堪称壮年),驯龙人部落生活的山区出现了一头巨龙,驯龙人部落称之为巨龙之王曼都拉,它昼夜袭击部落,烧毁房舍,叼走族人,袭击狩猎大队,为非作歹,法力强大。努尔一气之下,率领族人杀上恶龙栖息的山脉,驯龙人在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之后,将恶龙逼到了山洞之中,努尔支身与恶龙较量,施展着他创造出来的魂术,试图像平时抓捕猎物一样制服这条恶龙。

那是一场人与龙的恶斗,羊皮卷里详细记载了惨烈的过程和努尔施展的一项项强大魂术,在巨龙曼都拉的咆哮和灵魂的战栗之中,山川崩裂,风云变色,岩浆从地下喷出,溅出漫天岩火,融化了山石,吞噬了森林,填堵了河流!

日头升起又落下,整整八十一次,最后战争平息了。躲在地窖里的驯龙人爬了出来,他们看见他们的首领努尔手握崩裂的白色权杖骑着恶龙自山上缓缓而下!

努尔驯服了那头恶龙,但经历了如此的血斗,不管是人还是龙,都已经耗尽了心力,战斗结束后的第二天清晨便双双死去了。

努尔的儿子接替了父亲的大巫师职位,他在山洞里发现了几条小龙,那是恶龙的幼仔,他驯服了这几头幼仔,并且抚养他们长大。自那以后,这个部落被称之为“驯龙人”部落,法斯埃多一族成为部落和龙的主人,直到第二纪元参加光荣战役。

羊皮卷上面记载的传说,生动而恢弘,曲折而激荡人心,尤其是努尔勇斗恶龙的那段,让罗格读得热血沸腾。

这个传说之后,羊皮卷中的文字忽然一转,开始记载魂术的级别和习练的方法。

习练魂术的人,统称为魂术师,羊皮卷称之为“灵魂吟唱的歌者”。

魂术师分九阶,从低到高分别是:魂者、魂士、魂师、大魂师、魂王、魂尊、魂宗、魂圣、魂帝,每一阶中,有分为白、黑、赤、青、黄五级,其中以白为上,黄为下,逐次递减,以不同颜色镶嵌不同数目灵钻的权杖为标识区分。

魂术习练是件艰苦、漫长甚至枯燥的事情,伴随着艰险和常人难以忍受的黑暗磨练,很多人终其一生也只是个魂者,很多人习练邪灵自我反噬成为邪物(据说怨魂中有一种名为术怨的怪物,便是因此得来)。光明战役后,驯龙人被屠戮殆尽,原本秘而不宣的魂术散落各地,通过各种渠道得以流传,习练之人涌现,逐渐分为两大宗,一宗名为噬黑,一宗名为点白。

噬黑一宗,起源于西方大陆,魂术在驯龙人的秘法之上,融入了数目庞杂各种各样的各个部落的原始巫术,纷繁庞杂,虽然千差万别,在习练的方式上讲究追求速度和功效,捕获、吞噬强灵是其主要手段。而点白一宗,缘起于东方大陆,讲究灵魂的安和,追求魂术的雄厚和灵魂的超脱,习练方式上以个人的苦修为主。总体而言,噬黑一宗,魂术诡异、凌厉,数目庞杂,人数众多,点白一宗,魂术雄厚、绵延,因收徒甚严,人数稍逊噬黑一筹。

千百年来,两宗都自称为魂术正宗,相互攻击。噬黑指责点白伪称正宗,沽名钓誉,魂术不入流,点白指责噬黑阴暗凶残,荼毒生灵,两宗引起的暗战更是此起彼伏,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从羊皮卷里面对于点白宗的猛烈攻击来看,书写者应该属于噬黑一宗,但是奇怪的是,在羊皮卷书页的空白处,米尔寇又密密麻麻地写下了很多的批注,时而指出噬黑宗的优点,时而又替点白宗辩护,米尔寇本人的身份,倒是扑朔迷离。

罗格越看越有趣,完全沉浸在魂术的世界里。

“该睡了,罗格你个臭蛋!”门外传来塔莉亚责备的声音。

“好的,我这就睡!”罗格高声答应,吹灭了灯盏。

皎洁的月光从窗帘中漏进来,屋子里朦胧飘渺。

“天地有五色,灵魂亦有五色,各具幻行,或光彩夺目,或阴森匿隐,如流水,如鸟兽,如山河,如云开,如雾散,甚为可观。”借着月光,读着羊皮卷上的这句话,罗格来了兴趣。

“我倒要见识见识。”罗格盘腿而坐,吸了一口气,按照羊皮卷上的记载,很快进入了魂定的状态。

一瞬间,世界空明而虚幻起来,罗格感觉自己的意识迅速膨胀,阔大而细腻,仿佛周围的一切近在眼前,灵魂飞翔,魂力四溢。

他能感觉到睡在隔壁的劳瑞的呼吸,能够看到劳瑞身体里寄藏着的灵魂,一团奔驰的马状的白色光芒,栩栩如生,让人发笑。还有坐在楼梯间打盹的塔莉亚,她的灵魂,是一团幻化为白色蔷薇状的雾霭,温馨宁静,突然有绽放出刺来。

还有自己面前的这头小雪狮,体内横卧着一头赤红色的暴戾小兽,被罗格抚摸着,发出舒服的哼哼声。

还有那枚龙蛋,透过那厚而冰冷的硬壳,里面黑暗一片,仿佛暗夜下的大海,什么也看不到,苍茫阴冷。

罗格把意识投射到了自己身上,他想看看自己的灵魂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罗格在自己的身体里奔跑,他的面前,忽然出现了一团熊熊燃烧的浓黄色火焰,缠绕飞舞!那火焰之后似有什么东西,但是无法看清。

罗格内心大呼有趣,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炫目奇妙的一个世界。

正在兴头上,忽然罗格打了个寒颤,一股巨大的压力不知道从何方而来,如同一柄利剑戳到了气球上,迅速击破罗格用魂力编织的那层魂网。

清醒过来的罗格立刻觉得头晕眼花,身体虚脱得没有一丝力气,一头栽倒在床上。

楼下。一个小房间里,道尔甘坐在椅子上悠哉悠哉地喝着茶。

“小兔崽子,还不会爬呢就想走!”老头干笑了一声,挠了挠自己的秃头,自言自语:“西巴拉咕!我好像没有教他这些把戏吧?奇了怪了。”

坐在对面的曼托莫名地看着道尔甘,比划了一下。

道尔甘摇头:“没事。看来我老了,连记性都不好了。”

曼托笑。

道尔甘打了个哈欠,揉了揉满是眼屎的一双老眼:“为了提高我的记忆力,曼托,我觉得去我应该去碧霞酒馆找个娘们帮我恢复恢复。”

老头起身,拿过身边那根黑不溜秋的拐杖,披上一个大大的黑斗篷,起身离开。

对着老头的身影,曼托睁大眼睛竖起了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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