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远清
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的某一天,我正在“新湖大临委会”这个群众组织政宣部拆阅全国各地寄来的红卫兵小报,突然发现一张寄给“南下造反大队”某人的署名“5·16兵团”的油印传单。内容全是攻击我们敬爱的周总理的。我当时以为是寄给“政宣部”的,误拆后立即交给群众组织“临委会”保卫部负责人陈步东,叫他把收信人姓名公布在收发室小黑板上,以叫他来领取汇款单为由将其抓获。
陈君很可能没有去破案,反而在红卫兵中传阅此传单。在斗批改中,这便成了我与“5·16”分子有联系乃至参加其组织的一个罪证。办这个案件的还有一位法律系的教师。在那个年代,他把法律知识置之度外,先定我的罪再找证据。而证据的一个重要来源是要我的口供。因而他们实行攻心战略,先是不断偷拆我爱人从武汉寄给我的信件,复述信中我家庭生活的内容——比如她已生下一女孩,“可你到现在还不知她是男是女(我在‘学习班’期间被剥夺了通信自由和人身自由),还不赶快交代清楚与你爱人团聚?”——这也算是他们的人道主义吧。
这套不灵了,他们又恐吓威胁我:“你床底下有一条大麻绳,干脆上吊,死了就不用板着个脸交代不出来了。”这时我从“工宣队”专案人员的谈话中偷听到有一位学生因在“学习班”交代不出问题而半夜偷跑到山上自杀一事,又听说一位教师在“学习班”吞铁钉自杀未遂,还有工经系孙老师因经不住残酷批斗跳漳河自杀,救回后还要他作“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的检讨,他检讨的第一句话是:我刚才跳漳河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即自杀前没先喊“毛主席万岁”!
我在“学习班”里只有一具棺材陪伴——当时办“学习班”借用的是一家农民放棺材的房子,我就在棺材旁写交代,听他们天天训我“不见棺材不落泪”,听他们向我“朗诵”《南京政府向何处去?》及《敦促杜聿明投降书》。我当时真想不明白:我那时大学刚毕业,还不到30岁,怎么就成了“南京政府”的代表?《毛选》有那么多文章,为什么翻来覆去都是这几篇?我当时连吃饭都要专案组人员送,有一次还只给我送一两稀饭,我提出抗议,可那位“左派”说:“你吃这么饱干什么?要想与我们无产阶级较量吗?”然后就是狠狠踢我一脚。
“左派”们关押我将近半年审不出名堂来,便解散“学习班”,我找他们要审查结论,想不到的是他们送我一朵“大红花”——美其名曰戴花“下放”京山当新农民,其实是监督劳动改造,继续交代问题。所不同的是上厕所不再有尾巴,但得每天从事十多小时的重体力劳动,下工后还得写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