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天浩
我的朋友吉瑞买了艘帆船,那天他兴致勃勃来找我们,约我们一起去首航。
吉瑞50岁,诗人、教授,高高瘦瘦,一双大脚,永远笑嘻嘻的,有讲不完的笑话。那天太阳挺热,他穿件小背心,帆布带凉鞋,牛仔短裤上几道破口,白花花的毛边扫着精瘦的大腿。“怎么,把短裤割了两道口子?”我玩笑地说。他低头看看大腿,嘻嘻笑。“小时候……”他讲起中学在新裤子上割洞的故事。
好端端的衣服,为什么要割得乱七八糟呢?我想起欧洲朋友,画家麦克。那年我到柏林看他,他正在作画,一把大排笔,蘸着黑颜料,在白画布上,左一道右一道,横七竖八。他告诉我,这画现在看不出效果,得把它挂在很高的大厅,很白很白的墙,那才有意思。于是我明白,那大厅就是吉瑞的裤头,麦克的画就是他胡乱割的破洞。所谓许多现代艺术不过如此。
刚到美国,很多事情瞧不惯。比如,一些年轻人非要把裤腰褪到屁股,裤裆低到膝盖以下,一弯腰裸出白花花的一片。他们不能把裤子提上来一些吗?似乎不能。在旧金山两年,每天遇到各种怪人:把舌头割个裂口;将耳垂扩为高尔夫球大的肉环;头发剃成太极图案;给屁股加条尾巴……这些都是小意思了,是上个世纪60年代嬉皮运动的遗风。美语中“COOL”这个词,我总也搞不懂,凡人们称赞的,我常常不以为然。它们好在哪呢?可后来,我晓得“COOL”就是“与众不同”、“满不在乎”,也就是在好端端的衣服上割道口子。杜尚将马桶摆进美术馆,该说“COOL”到头了。
美国十分自由,可是我住久了才读懂《二十二条军规》。想想,如果你有百万家产,但丢失了几十年前的某张小纸片;如果签合同,你对芝麻大的字母看得不耐烦;或者填税务表格,你记错了个号码;再,求职面谈,你答错了个句子;老板问话,你走了眼神等等,都可能惹来大麻烦。我是个胡思乱想的人,进超市常担心我会不经意地拿了什么,却忘记付款。秋风飒飒,黄叶满园,此赏心乐事,当斟酒低吟;但小区社委会忽来“勒令”:“有碍社区清洁,限三日内清扫落叶。”我年年申请工作许可,去年照样填表寄出,可不久即退回,因为某条款已经修改。天啊,美国法律成千上万,我知道哪一天改哪一条呢?
人们崇尚美国的自由,可不想它的来由和代价。我常想说:要自由,那就先学好《二十二条军规》吧。没有强硬、“无微不至”的法律,人民不如此“老实”、“循规蹈矩”,何来自由?秩序是好东西,但无规矩不成方圆。
我的朋友说:“早九晚六地上班,很不人性。”可不是,如果不是钱,谁愿意看老板的脸色呢?卓别林的《城市之光》,别以为是开玩笑,人在机器中就受制于机器。秩序亦然,社会越发达,越现代,人越受秩序的制约。看看你使用数字的增长吧,那就是你承担社会总秩序的指数。秩序给你方便、效率、可靠、成功,可不给你快乐。相反,前者越多,后者越少。看看美国人的表情,黑人比白人快乐,那就是因为白人更秩序、更成功。
人生有限,负重太多了当然要宣泄。明此,就知道现代文明中人为什么要糟蹋自己,要玩“COOL”,歇斯底里,尚丑,尚破坏……人很危险,如果不凿几个气孔会爆炸的。上个世纪60年代反文化运动如早几十年发生在德国,兴许世界就没那场大战。由此,我倒挺欣赏吉瑞那条破拉拉的短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