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一场火灾之后,两个嫌疑人A和B被捕,分别关在两个独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房间里。如果两人都认罪,则各被扣留8年;如果一人承认,另一人不承认,承认的放走,并且得到奖赏,不承认的被扣留10年,并且被罚款;如果两人都不承认,则因证据不足各被扣留1年。
我们看到,假定A选择承认的话,B最好是选择承认·否则就要被严重处罚;假定A选择否认的话,B最好还是选择承认,因为这样不仅可以被放走,而且还可以得到奖金。就是说,不管A是什么态度,B的最佳选择都是承认,反过来,同样地,不管B什么态度,A的最佳选择也是承认。结果,两个人都会选择承认。
这就是博弈论中有名的“囚徒困境”。很明显,在这里提到了一个一直以来都困扰着人类的问题:人到底是是利己的,还是利他的?在这个囚徒困境中,两个嫌疑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了对方,结果却都做出了最差的选择——既损人,又不利己。
在婚姻生活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囚徒困境。婚姻存在着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问题,所以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囚徒困境的问题。
理论上,步入婚姻殿堂的两个人的“生命现在已经融为一体”,也就等于说,’他们要把共同利益摆在首位,而把个人利益摆在其次。但在现实生活中,各种失败婚姻以及背后的欺骗与背叛却会让每一个人对另一方能否遵守两人之间的契约没有把握。因为没有把握。怕自己在做利人之事时,对方却在做着损害自己的事情,出现了信任与背叛的选择。作为一个理性的人,虽然两人都一致同意信任与合作是婚姻美满的基础,但是由于没有把握,所以就一方面信誓旦旦地说会为共同利益而付出,另一方面却偷偷地做出了首先照顾自己利益的选择。两个人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了对方的利益,最终会使合作破裂,代之以背叛,后果是没人会做对双方利益最大化的事情,最后两人得到的结果比预料的差,利己的行为也成了损人不利己。
一位男子在经历了与其女友数次分分合合的“战斗”后,终于大彻大悟:其实恋爱中的男女,就如同天平的两端,你放上去的感情砝码越沉,自己的一端注定就更低。话说开了,无非是又应了那句老话:爱我的人我不爱,我爱的人不爱我。即使是两情相悦,又哪能确信就一定能平衡天平的两端?
因此选择题就来了:你是要信任对方,而承担最终可能一无所有的风险,还是偷偷背叛配偶的信任,维护自我的利益,而牺牲掉完满婚姻的可能性?也许就如同那个悖论中的两个囚徒,这是几乎无法做出的选择。但作者还是给出了一个貌似光亮的出口,他在结尾处写道:“如果我们相信他人,我们就把自己置于风险之下,这一点不假。但如果我们不信任他人,我们则把自己排除在生活中最好的事情发生的可能性之外了。”
婚姻关系中的忠诚问题也类似于走人了“囚徒困境”。如果双方都不变心,那么就是最好的结局,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而如果都变了心,大不了离婚,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最可怕的是一方变了心,另外找到了更好的情侣,而一方却还傻乎乎地忠贞不二。
按照“囚徒困境”的分析结论,恋人最得意的选择是另觅新欢,最天真的选择是天荒地老,最理性的选择是分道扬镳,最糟糕的选择是被另有新欢的对方无情抛弃。
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很容易陷入“囚徒困境”。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利已与利他的选择。理性人都会做出利己的选择。但是一味地利己,往往付出最大的代价就是没有利己。而有时如果做出了利他的选择,结果往往会得到对方利他选择的回报,结果不仅利他还利己,使双方的共同利益都得到了满足,从而走出了“囚徒困境”。当然,这种双赢结果存在的前提是双方建立互信机制,而互信机制的建立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想要做到互相信任,最有效也唯一可行的办法便是公开信息,完全将自己的信息向对方透明。而这又会涉及到我们之前所提到的信息披露原则问题。所以说,婚姻中无时不存在
着“囚徒困境”,但是也同时存在着走出困境的各种方法,需要的只是双方的共同努力。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是博弈论的非零和博弈中具代表性的例子,反映个人最佳选择并非团体最佳选择。囚徒困境的主旨为,囚徒们虽然彼此合作,坚不吐实,可为全体带来最佳利益(无罪开释),但在资讯不明的情况下,因为出卖同伙可为自己带来利益(缩短刑期),也因为同伙把自己招出来可为他带来利益,因此彼此出卖虽违反最佳共同利益,反而是自己最大利益所在。但实际上,执法机构不可能设立如此情境来诱使所有囚徒招供,因为囚徒们必须考虑刑期以外之因素(出卖同伙会受到报复等),而无法完全以执法者所设立之利益(刑期)作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