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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骸骨迷恋者的独语

文明大约是好事情,进化大约是好现象,不过时代错误者的我,老想回到古时候还没有皇帝政府的时代——结绳代字的时代——去做人。生在乱世,本来是不大快乐的,但是我每自伤悼,恨我自家即使要生在乱世,何以不生在晋的时候。我虽没有资格加入竹林七贤——他们是贤是愚,暂且不管,世人在这样的称呼他们,我也没有别的新名词来替代——之列,但我想我若生在那时候,至少也可听听阮籍的哭声。或者再迟一点,于风和日朗的春天,长街上跟在陶潜的后头,看看他那副讨饭的样子,也是非常有趣。即使不要讲得那么远,我想我若能生于明朝末年,就是被李自成来砍几刀,也比现在所受的军阀官僚的毒害,还有价值。因为那时候还有几个东林复社的少年公子和秦淮水榭的侠妓名娼,听听他们中间的奇行异迹,已尽够使我们把现实的悲苦忘掉,何况更有柳敬亭的如神的说书呢?不晓是什么人的诗,好像有一句“并世颇嫌才士少”,——下句大约是“著书常恨古人多”吧?——我也常作这样的想头;不过这位诗人好像在说“除我而外,同时者没有一个才士”,而我的意思是“同时者若有许多才士,那么听听这些才士的逸事,也可以快快乐乐地过却一生。”这是诗人与我见解不同的地方。

讲到了诗,我又想起我的旧式的想头来了。目下在流行着的新诗,果然很好,但是像我这样懒惰无聊,又常想发牢骚的无能力者,性情最适宜的,还是旧诗;你弄到了五个字,或者七个字,就可以把牢骚发尽,多么简便啊。我记得前年生病的时候,有一诗给我女人说:

生死中年两不堪,生非容易死非甘,剧怜病骨如秋鹤,犹吐青丝学晚蚕,一样伤心悲薄命,几人愤世作清谈,何当放棹江湖去,浅水芦花共结庵。

若用新诗来写,怕非要写几十行字不能说出呢!不过像那些老文丐的什么诗选,什么派别,我是大不喜欢的,因为他们的成见太深,弄不出真真的艺术作品来。

近来国学昌明,旧书铺的黄纸大字本的木版书,同中头彩的彩票一样,骤涨了市价,却是一件可贺的喜事;不过我想这一种骸骨的迷恋,和我的骸骨迷恋,是居于相反的地位。我只怕现代的国故整理者太把近代人的“易厌”的“好奇”的心理看重了。但愿他们不要把当初建设下来的注音字母打破,能根本的作他们的整理国故的事业才好。

喜新厌旧,原是人之常情;不过我们黄色同胞的喜新厌旧,未免是过激了;今日之新,一变即成为明日之旧,前日之旧,一变而又为后日之新;扇子的忽而行长忽而行短,鞋头的忽而行尖忽而行圆,便是一种国民性的表现;我只希望新文学和国故,不要成为长柄短柄的扇子,尖头圆头的靴鞋。

前天在小馆子里吃饭,看见壁上有一张“莫谈国事”的揭示,我就叫伙计过来,问他我们应该谈什么,他听不懂我的话,就报了许多炒羊肉,炸鲤鱼等等的菜名出来。往后我用手指了那张红条问他从什么时候起的,他笑了一笑说:

“嘿,这是古得很咧!”

我觉得这一个骸骨迷恋,却很有意思。

近来头脑昏乱,读书也不能读,做稿子也做不出,只想回到小时候吃饭不管事的时代去。有时候一个人于将晚的时候在街上独步,看看同时代的人的忙碌,又每想振作一番,做点事业出来。当这一种思想起来的时候,我若不是怨父母不好,不留许多遗产给我,便自家骂自家说:

“你这骸骨迷恋!你该死!你该死!”

十四年一月在北京

(原载一九二八年二月《达夫全集》第四卷《奇零集》,据《达夫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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