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总有一些不喜欢与同事友善合作、刚愎自用、置团队整体利益和规划于不顾的员工。他们自以为是,目空四海,藐视职场规则,不拿同事的忠告当回事,甚至连上司的意见也置若罔闻。在以团队合作为主的企业里,他们几乎找不到一个“配得上”合作的同事或朋友。
其实,这种人最大的问题在于缺少自知。他们大多认为凭借自己已拥有的实力完全可以独当一面,根本不需要别人指手画脚。但实际上,他们不仅忽略了团队的力量,更高估了自己的实力。要知道,不能对自己定位就只能“出位”,将自己置于团队之外,只能在孤独和无助中走向失败。
通常情况下,刚愎自用、目空四海的人在企业里都有一些本事,在一定范围内也容易获得成功,这也正是他们引以自傲的资本。但如果想达到更高远的目标,实现更宏伟的理想,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又能有多大呢?特别是在一个团队之中,必须从根本上摒弃自己的旧思想,摆正心态,与别人友善合作,就好比荒野之狼可以独自去吞掉一只兔子,但要灭掉一只老虎就只能靠集体的力量来“群起而攻之”了。企业的宗旨是做大、做强,它们的目标是老虎而不是一只兔子!所以,在一个团队中,刚愎自用、目空四海者是难以获得晋升的。
或许有人会质疑:“一个优秀的企业,它的员工也应该是优秀的,像那些个人能力突出的人,应该是企业最受欢迎和器重的呀!”
然而,事实绝非如此,事实就在眼前:
美国航天工业巨子休斯公司的副总裁艾登·科林斯曾对一个人做过这样的评价:“我们就像小杂货店的店主,一年到头拼命干,才攒那么一点财富,而他几乎是一夜之间就赶上了。”
这个人就是史蒂夫·乔布斯——世界闻名的苹果公司的创办人。他22岁开始创业,从赤手空拳打天下,到拥有2亿多美元的个人财富,他仅仅用了4年时间。对于任何一名创业者来说,这样巨大的资本都足以让他开拓更广阔的市场,但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孩却遭遇了挫折。过早的成功、众多媒体的吹捧和过分的喜悦,使乔布斯迅速地骄傲起来,变得刚愎自用、目空四海。
由于缺乏理性的管理头脑、暴躁的脾气和过分的苛刻,他再也无法像创业阶段那样与人合作。他手下的员工就像避瘟疫一样躲避他,很多员工不敢和他同乘一部电梯,因为害怕还没出电梯就被他炒了鱿鱼。他的决定就是命令,他认为自己的公司自己说了算。
就连他亲自聘请的高级主管——原百事可乐公司国内饮料部总经理斯卡利都公然宣称:“苹果公司有乔布斯在,我就无法执行任务。”
然而,乔布斯的上头还有董事会,最终,董事会作出决议:解除乔布斯的行政职务,包括他在Macinosh部门的职务,今后只任董事长的“闲职”。
这对骄傲的乔布斯来说,比“开除”他还难以接受,他因此负气出走,离开自己一手创建的苹果公司,以至从人们的视线中逐渐隐退。当然,1997年改变后的他再度出山与宿敌微软合作并且再创辉煌,那是后话。
对苹果公司来说,乔布斯的工作能力绝对毋庸置疑,否则,也不可能让“苹果”那么迅速地异军突起,更不会在短短的4年时间就从白手起家到有了2亿多美元的身价。但是,企业要的是团队精神,而不是刚愎自用、目空四海。即便是乔布斯这样出类拔萃的“老板级员工”,如果没有团队合作精神,也照样让他“下课”。
微软中国研发部的总经理张湘辉博士曾对此也坚决认可:“在招聘员工时,我们有一套很严格的标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他必须要有极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即便这个人是天才,但如果他的团队精神比较差,这样的人我们也坚决不要!”
他自有一番独到的解释:“就以编程为例。微软在开发Windows XP时,就有500名工程师齐心协力地奋斗达2年之久,才有了5000万行编码的成绩。大家想想看,这么浩大的研发工程,需要不同类型、不同性格的人员共同奋斗,如果缺乏合作精神,这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事情!要想成功是根本不可能的!”
企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每一个员工都是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能否朝着预定的目标发展,实在有赖于全体员工的精诚团结与合作。因为只有所有员工的力量和目标都保持一致了,企业才会全力突破障碍,迈向成功。否则,力量和目标的分散及偏离,只能分解企业和团队的实力,任何一个员工脱离,都会拖企业的后腿。因此,那些以自我为中心,不接受他人意见,刚愎自用的员工终将不会被委以重任。
职场晋升红灯区
只有以热忱和真诚投入到团队合作中去,虚心倾听别人的意见,才能在工作中改正缺点、克服困难,取得成绩,获得晋升。一个有团队精神的员工,绝不会刚愎自用、目空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