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刁”,《辞源》中释为“狡诈,故意使人为难”。莫要小看这一“刁”字,它一旦“刁”起来,泛滥成灾,不仅成为人们所不齿的恶习,而且严重毒化社会风气。
自古以来,大凡狡猾凶狠、欺诈蒙骗、好逸恶劳、奸邪阴险等“刁”气风行,必有成千上万的“良民”深受其害,饱尝其苦,更有诸多名臣贤士受到奸佞之徒的刁难、诬陷,而罢黜的罢黜、关押的关押、砍杀的砍杀……
古人曾视“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为安身立命之道,然而时至今日,在一些人眼中,似乎只有能捞能骗、为所欲为的“刁民”才是能人,而忠厚诚实、纯朴善良的“良民”则是没出息。近年来社会上屡见不鲜的蛮横无理、强买强卖、以劣充优、欺压狡诈等丑恶行为的蔓延即是明证,大有“不患德之不崇,而患位之不尊;不耻智之不博,而耻禄之不伙”之势。
陕西省礼泉县张堡乡新城村一农民曾治国,十二年不但不交公粮,强占良田,而且还狡诈凶狠,欺压乡里,打伤村干部。对于这样一个为非作歹的“刁民”,几届乡政府问也不敢问,管也不敢管,越发助长了其横行乡里、野蛮刁钻的嚣张气焰。笔者曾在某市相对繁华的街道目睹了两位乘坐人力三轮车的年轻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大行“刁事”。他们坐在车上吆喝车夫一会往东走,一会往南折,一会往西拐,一会往北返,直到折腾得车夫满头大汗,上气不接下气才罢手。当车夫要钱时,两人非但不给钱,还将车夫痛打一顿,车夫倒地不起,周围众多看客无一人上前阻止。直到俩人若无其事扬长而去,众人才围拢上前询长问短。凡此等等,不一而足。
综观他们的所作所为,尽管大行“刁”事的动机不尽相同,但其本质则是思想道德观念的沦丧。缺乏了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必以“刁”气填补之。戒“刁”,对于市井中的普通百姓来说,固然重要,然而对于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而言更须自律自省,做到警钟长鸣,因为一旦他们“刁”起来,其危害远非普通“刁民”可望项背。那些心胸狭窄、狡诈阴险的领导干部对于忠诚善良、坚持原则、不愿与其沆瀣一气的人动辄使“刁”,处处为难,时时穿小鞋,必欲将之踩在脚底而后快;而对于“刁”气十足的人由于臭味相投则视为心腹,予以重用。这类例子,现实生活中俯拾皆是。
历史证明,“刁”则恶,恶则腐,腐则废。每一位关注中国千秋基业的人,切不可小视这一“刁”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