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商标法》采用的是自愿注册的原则,企业的商标是否申请注册,完全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商品生产交换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市场情况更是瞬息万变,有些企业生产的季节性产品、未定型的产品因为不能长期稳定生产也就没有必要取得商标权。实际上,使用未注册商标是大量存在的。当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不因企业商标未申请注册就放任自流,任其毫无顾忌的随便使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对未注册商标也履行管理职能。作为中小企业应该怎样使用未注册商标呢?
1.不得使用《商标法》禁止标志
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人误以为《商标法》是针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商标法》的规定同样对未申请注册的商标有约束力。《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禁用标志”是针对所有商标的。未注册的商标同样不得使用《商标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规定的禁用标志,否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要追究其侵权责任,使其承担法律责任。
2.不得冒充注册商标
冒充商标是指在使用未注册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的字样或注册标记,或者商标所有人超出指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中小企业一定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冒充注册商标。
3.不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中小企业在知道自己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后,就应该自觉停止使用。否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就要求侵权行为立即停止,积极防止事态扩大,对故意假冒侵权者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