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户口”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各种类型的企业履行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职责所形成的信息资料的总和。它包括企业静态市场准入登记,以及年检、检查、奖惩、商标合同使用等方面的动态情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各种类型企业的登记、年检、检查、处罚、合同、商标、广告、公平交易、投诉以及奖励等信息录入计算机,并随时根据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不断地进行补充和完善,向社会公开,随时进行查询监督。如此,一户企业建立起了一个完备的“经济户口”档案。每户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记载着企业八项信用信息内容,即企业注册基础信息及相关信息、注销信息、行为信息、不良行为预警信息、不良行为警示信息、有关部门信息摘要、企业所设营业单位信息等。这样建立科学、规范、完整以及实用的“经济户口”,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善市场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职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业者欲投资创办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经济实体——法人企业或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必须首先取得国家对其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的确认,也就是市场准入资格的确认。当然,对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特殊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前置许可审批,即在经过了前置审批之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会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特别是在当前不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的严峻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前置审批的规定,依法加强对各类企业资质的审查,坚决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堵在市场门外。对新设立涉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必须要求其依法提供消防、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出具的审批或许可证件;未经审批获取许可证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予核准登记,不发给营业执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进入市场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的确认,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能。创业者要投资创办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必须先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申请注册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才能被允许刻制印章、开立账户、签订合同进入市场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实深究一步就会明白,注册登记活动并不仅仅限于名份,使企业取得名称上的合法性,更重要的还是对企业主体资格的确认和权利的赋予与限制。例如通过登记就赋予企业厂商名称、产品名称等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厂商和个人均不得冒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再比如,经过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得到了工商行政机关的认可和限制,实际上也就规定了企业的权利能力的界限,今后其经营的范围不得随意加以改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法定的登记注册程序审核经营者的合法性,确认每一户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作为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资格,以每一户企业、每一个个体工商经营户为一个录入单位,即以经济户口的“户主”身份录入登记注册信息,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号为该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的主查代码,利用计算机及网络为每一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立起了静态的登记档案即“经济户口”,如实记载下了包括每一户企业法人、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以及每个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建立了完善的市场经营者“经济户口”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