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4章,作者又这样写道:
过了汤河的独木桥,两个女生踏上有沙粒的青草堤岸。她们又往前走了一截,透过清明节前刚发芽的榆、柳的柔软技条,看见郭振山和他兄弟振海在翻身渠西面平地,就是把田地高处的土移到低处,使旱地变成稻地。她们用手齐眉毛遮住夕阳耀眼的红光,看见代表主任撅起******挖土,他兄弟振海推土车。弟兄俩,上身脱得精光,强壮得发亮的肩肠、脊背和厚敦敦的胸脯,汗涔涔地反射着从平原西边地平线上照过来的夕阳。
柳青对郭振山劳动形象的描写,显然带有揶揄甚至丑化的色彩。在第四章的描写里,他通过对动物尤其是一大群鸡刨食的描写,来隐喻郭振山的劳动的低级性质;在第十四章,从两个姑娘的视角来展开“撅起******”、“脱得精光”之类的描写,则显然有讽刺的意味在里头。然而,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此诚实地对待劳动,如此辛苦地受累、流汗,难道不是很庄严、很值得人们尊敬吗?这种劳动的意义和价值,难道就一定比梁生宝的买稻种和进山割竹子要低吗?
如果说,郭振山受到的是误解和歪曲,那么,姚士杰受到的就是敌视和丑化。评价一个人的品质和道德状况,不是根据他的行为,而是根据他的财富:越是贫穷的人,品质便越好,道德境界便越高尚,而越是富有的人,品质便越坏,道德境界便越低,——这种流行一时的道德偏见,决定性地影响着柳青对人物的理解和塑造。富农姚士杰便是带着深深的原罪进入《创业史》的叙事世界的。他的原罪来自他的财富,来自他的“富农”身份。富有便意味着道德上的堕落和行为上的反动,便意味着他必然要对一切新的、美好的事物充满敌意。一位《创业史》的研究者,在“阶级斗争”的烈焰正炽的1963年,著文指出:“在蛤蟆滩这个具体环境里,没有地主,富农姚士杰就成了他们的代表人物。因此,互助组和姚士杰的矛盾,渗进了这一斗争的复杂性和尖锐性。从这个角度看,姚士杰这个人物是很有意义的。”《创业史》对姚士杰的态度和描写,就服从于时代对这种“意义”的需要。穷人需要一个像姚士杰这样的人来做被“仇恨”和斗争的对象:穷庄稼人高增福就是怀着“强烈的阶级感情”来监督姚士杰的:“他对邻居的仇视是刻骨的,不可调和的。在他看来,富农剥削人这一点和地主是一样可恶。”
中国的富农和地主,大多是劳动的直接参与者,其中很多人,就是像王二直杠一样,是“做起活来拼命,恨不得爬下去用脑袋犁地的庄稼人”。姚士杰对高增福说:“哥知道哥不够地主,哥满年四季劳动哩嘛!只不过,唉,旧社会嘛,人的思想都不开化,贪财爱利,哥地比一般庄稼人多,粮食打的吃不了,常有人借,还时给一点点利。这就是罪过,真正是罪过。这阵哥的思想大变化……”姚士杰自己“满年四季劳动”,他的财富,虽然也有一部分来自于出借粮食获得的利息,但基本上都是靠自己劳动创造出来的。然而,在柳青的叙事中,他们的财富的来路,几乎全都是不正当的。郭世富的第一桶金,是租种“国民党骑兵第二师师长韩占奎”的土地时淘到的:“于是乎,不几年,郭世富就买下马、拴起车,成了大庄稼院了。”好像他的财富无须流一滴汗,便可以自己从土地里冒出来一样。另外,从对富农和地主的诸如“杨大剥皮”和“吕二细鬼”的妖魔化命名中,也不难发现柳青的叙事伦理中潜含的偏见:为富不仁,为仁不富,财富中必然包含着道德上的堕落和原罪。
在土改运动中,那些富裕农民的财产,一夜之间就被“公有化”了。这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民从来没有遭遇过的大变局。富裕阶层的农民,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郭世富因为害怕斗争,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里,“白日吃不下饭,黑夜睡不着觉。黑间外头有点动静,他就叫家人去看看,是不是民兵监视他家”,就这样,他被吓得“脸孔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眼球子从两个深坑里朝外探望,如同刚从棺材里爬出来的一样,把郭振山吓了一跳”。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叙述的过程中,既没有莎士比亚对弑君者麦克白和悭吝鬼夏洛克的那种同情,更没有托尔斯泰对庄园主列文和聂赫留朵夫内心世界的那种理解,而是显示出一种极其冷漠、狭隘的叙事态度,对人物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
与郭世富比起来,富农姚士杰感受到的孤立感和焦虑感,就更加强烈:“唉唉!解放前,全蛤蟆滩的公事,都从他姚士杰口里出。他从稻地中间的路上走过,两旁稻地里干活的穷庄家人,都停住活儿,向他招呼。土改把他翻到全村人的最底层,整个蛤蟆滩是一家,姚士杰独独是另一家。这种对待使他满肚子气。他心中不光恨共产党,而且恨蛤蟆滩的每一个拥护共产党的庄稼人。”事实上,这种带着感叹语气的、由叙述人转述的话语,并不能将人物自己的焦虑和愿望,准确地表达出来,也说明,柳青对富裕农民心理的描写,并不准确,说明他并没有真正了解中国农民的基本性格和生活哲学。姚士杰的牢骚或许是有的,但是,他想得更多的,恐怕还是如何与现实及周围的人们和解,如何更好地生活下去。他对“毛主席”也许说不上有什么感情,但他还是在自己家里挂了一张“毛主席像”,因为,这是几乎每一个中国家庭都必须显示的姿态。他对高增荣说:“……我这个富农不反对人民政府。……我常给屋里人说:毛主席比咱爷强。”这样的话里,无疑有不近情理的夸张成分,跟“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一样,是逆乎天理而悖乎人性的。但是,他对贫农高增福的表白,却没有半句假话:“哥受不了孤立。哥喜愿进步。天下农民一家人嘛!全渠岸一家人,哥独独另一家人,哥受不了。……”他还这样对高增福说:“哥这阵思想大变化。哥思量来:‘咱这阵已经是毛主席的民了嘛,咱就要和贫雇往一块活哩嘛。咱住在官渠岸,不是独门独户住在稻地里嘛,咱总不能和乡党们不来往。’哥心里就是这样思量。有一句假话,哥就是四条腿。哥恨不能把心掏出来,给你兄弟看看。”他用不着发誓赌咒。他说的都是心里话。因为,一个识时务的农民,都会明白这样一个最基本的道理,那就是,面对这样的天翻地覆的社会巨变,他唯一的选择,就是克己隐忍,迅速适应。
就民族性格来看,中国人通常是很能隐忍的,元人吴亮的《忍经》和许名奎的《劝忍百箴》,就是对中国人忍辱哲学和忍辱功夫的总结:骂如不闻,唾面自干;人情最苦,可不忍欤!他们都是老子的“怕死哲学”的忠实信徒:“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强梁者不得其死”。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的“自我压缩”,乃是中国人生存哲学的重要原则。而“后退一步天地宽”的妥协与调和,则是中国人处理冲突的妙策良方,正像梁漱溟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彼此遇有问题,即互相让步,调和折衷以为解决,殆成中国人的不二法门。‘一争两丑,一让两有’为我南北流行谚语。”说穿了,中国人尤其中国农民的最高哲学,就是“活命哲学”,就是“活人哲学”,——就前者说,做谁的“民”,不是什么问题,横竖不过是种地纳粮罢了,至于以个人的微弱之力,与强大的社会对抗,“恨”罢这个,又“恨”那个,一个中国农民,无论喝醉酒,还是在梦里,都不会干这样的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蠢事;就后者说,中国农村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一个身处乡村社会的农民,最看重的,就是“人缘”和“人气”,最害怕的,就是被“独门独户”地孤立,就是不能与“乡亲们”正常往来。一个作家若不了解这一点,就不可能准确地写出中国农民的心理和性格。
然而,柳青却不是根据中国农民性格的真实情况,而是根据抽象的“理念”,一下子将姚士杰打入“反动分子”的“另册”,赋予他许多恶的德性,把他塑造成一个人面兽心的怪物,甚至让他说出如此“丧心病狂”的话:“活在共产党手底下,咱要钱做什么?”不仅如此,据柳青1961年同大学生谈话时所提供的信息,姚士杰还要干出更离奇的事呢:“姚士杰感到孤立后,是要找同情者的。终于找到了国民党地下组织,后来闹事了。这一方面,不需要过多的告诉大家。”幸亏《创业史》没有写完,否则,要让姚士杰在经过大规模的杀无赦的“镇反运动”之后,在已经“解放”多年的中国腹地“关中”地区,找到潜伏多年的“国民党地下组织”,恐怕还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呢。
为了将姚士杰的坏德性写出来,柳青甚至要在那些最日常的生活情景里,设置“重大的”矛盾冲突。本来,陷入困境的姚士杰请高增福吃饭,最真实的动机,不过是为了化解内心被孤立的焦虑感,但是,作家却一定要把它写成包藏祸心的“鸿门宴”:“高增福心里真着急:他绝不能坐下!富农的酒菜是喂狗的,他是堂堂正正的雇农,正准备在全下堡乡的大会上诉封建压迫和剥削的苦,怎么能给富农当狗喂呢。他鄙视地看也不看桌上摆好的洒菜,他看见就发呕。他虽然有一个消化玉米糊糊、窝窝头的胃,他觉得自己在精神上,比这个富农要高贵百倍。但是不坐下来吧,他却没揭开富农阴谋的底细;只知道姚士杰企图收买,却不知道他的全部阴谋。”贫富的差异,不仅从道德上把人区别为两类人,一类近乎“狗”,是应该“鄙视”的,一类则觉得自己在精神上“要高贵百倍”,而且,还改变了人的味觉系统,竟然会使穷人面对富人的饭菜,有了生理上的不适反应,以至于“看见就发呕”,——这样的描写,简直太离谱了。更为离谱的是,当高增福得知哥哥高增荣向姚士杰借了粮食,便以“立场”为由大加责备。高增荣反驳说:“好兄弟哩!站稳立场不吃饭,肚也不饿吗?”高增福一听他哥这“没骨气的话”,“急得肠肚炸,气呼呼地说,‘你朝富农低头,对不住墓坑里咱爹的骨头!老实告诉你!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咱就是这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阶级”的新皮囊里,装着“封建”的旧意识,形成了一种似新实旧的意识形态,显示出一种滑稽怪异的文化心理。然而,作者却全然没有意识到这样写有什么问题,依然毫无保留地赞美这种“失节事大”的意识和行为。
地主和富农不用说,即使对富裕中农阶级,柳青的态度也是严厉的。他曾在小说的一段议论文字中,对富裕中农做了这样的道德定性和道德批评:“富裕中农啊!富裕中农啊!原来是中国农村中最势利的一个阶层啊!……他们拼命地劳动,狠着心俭省节约,动物一般自私,比泥鳅还滑哩!”在这样的评价里,更多的是傲慢的偏见和任性的贬损,而缺乏公正的态度和基本的事实感。更为严重的偏见是,在柳青的叙事中,阶级本性和道德品质甚至具有无法避免的代际传承性。例如,富裕中农子弟永茂,在县城读中学,本该是一个可爱的、受尊敬的青年,但是,就因为他是富裕中农的后代,所以,必然是“落后”的,必然要被作者塑造成一个俗气的、令人讨厌的家伙。他对改霞说:“目前社会改革已经基本上完成了,祖国大规模建设开始了。党的政策是首先发展工业,所以乡村的现状怕要维持几十年,才会变化。我家生活比较富裕,只要你答复我的要求,我父亲同意供你上中学……”他的这番表白,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雷雨》中的周冲对四凤说过的话。曹禺说周冲是“烦躁多事的夏天里一个春梦”,那么,永茂的内心深处,是不是也有可能藏着一个温暖而美好的“春梦”?然而,曹禺能在周府里看到周冲的纯洁,能同情地理解他那颗善良的心,柳青却看不见蛤蟆滩里这个也许同样单纯、可爱的青年,更别说同情地理解他的情感和愿望。在曹禺的笔下,四凤不能爱周冲,是因为她已经爱上了周萍;在柳青的叙述中,改霞不爱永茂,是因为“阶级”的阻隔使她不能爱,——她只能喜欢没什么文化的梁生宝,爱这个属于时代的“英雄人物”:“她瞥见永茂调皮地把偏分头的发梢露出黑制帽,轻蔑地扁一扁嘴。这个中学生平日表现出的富裕中农子弟的优越感,他对于假期回乡学生宣传活动的消极应付态度,和他对村里的各种运动的冷淡,在改霞心中堆积了足够的反感。他有足够的理由轻视他。”面对一个异性,喜欢或不喜欢,属于个人微妙的内心感受,本来是没有那么多“大道理”好讲的,但改霞不仅不喜欢甚至“轻视”永茂,甚至还讲出了许多“大道理”:
她觉得水茂侮辱了她。他把她当做庸俗的势利眼了。她早从代表主任嘴里知道永茂信里所说的国家大势。她只不过想听郭振山的话,去西安当工人阶级,而又对生宝恋恋不舍,矛盾着;她根本没有一点意思,在土改的暴风雨时代过去以后,就背离党所指引的道路,为了个人的企图投进富有子弟的怀抱。一九四九年还是一个十七岁的黄毛丫头,改霞是在社会改革的风浪中长成大姑娘的。她感到:娘只生了她肉体的生命,她精神上的生命是党给她的。她恨富裕中农轻薄的儿子有眼无珠,只看见她的外貌却看不见她的内心。她细密的牙齿咬住红润的嘴唇。她要把这封不要脸的信撕碎,投到汤河的绿水里去。突然间,她改变了主意。她对秀兰说:
“我把它交给代表主任!怎样?这个家伙污辱村干部,还挑拨我脱离团的生活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