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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非苦不是灵魂(1)

作为城市的武汉越来越大了,即便对久居此地的人来说,因为越来越摸不着边际,也还是认为太大了。就像巨人也有最小的童年,哪怕城市大得都要超越我们的理智了,唯一不能改变的是它的缘起。对于在绝大多数时间里只能靠着感情维系人,这样的缘起更是一刻也少不得。也正是如此,只要有一点点理由,不管事隔多少年,也不管这些年的记忆中平添了多少事情,依然清晰地记起自己移居城市后第一个早晨的情形。

那一天我醒得特别早,除了对新环境不适应和身处新环境后免不了会出现的小小兴奋,关键在于我后来才发现的,人在城中,永远也不可能比城市醒得更早。不比乡村,只要愿意,随便哪一天,都可以自由自在地抢在前头,仿佛不久后渐渐有了动静的乡村是被自己所唤醒的。从永远比人醒得更早的城市中醒来后,突然发现自己像是被置于街头。这种感觉让我情不自禁地生出一丝恐慌。那些从小到大一直陪伴着的清晨之清和自然之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满屋浮尘气味。这样的气味当然不可能让一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心生踏实。

城市总在自以为是,哪怕一时一刻也不肯将先行醒来的机会让出去。从这种浮尘满天的时节中醒来后,出了门。路灯大约是见惯了这些,不将城市醒来当回事,还在街道旁昏昏欲睡。也不是有过预设,但也绝不是没有任何预设,我沿着很不习惯的空气与道路,走向自己一心想在清晨进去走一走的那个地方时,心里应该早就积淀了许多城市生活的法则:譬如早晨要去的公园,譬如傍晚要去的公园,譬如假日要去的公园,还有其他一些譬如相爱了、譬如忧伤了等等都要去一去的公园。就像必须会搭乘公共汽车,必须会站在街边大口大口地吃热干面,身居城市不会逛公园的生活同样是不可想象的。

独自走进解放公园的那天早上,草地的平铺虽然是人意而非天意,树林也是按匠心而非天才栽种得整齐划一,包括那些假的山水,还是让我动心了。虽然无法体察每一棵树,更不可能去认识每一株草,我却相信多年之后自己一定还会记得这里的每一棵树和每一株草。事实上一点也没错,多年之后,我已走过太多的地方,天山上的莲,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红柳,查果拉山口上的苔藓,棒槌岛海底的海草,记录的事物越多,值得记忆的事物便更加突出。那时候,我一点也不晓得解放公园的背景。直到现在我也仍然不在乎它在哪种地理范围内是为最大的城中森林公园。我只在乎一片树叶和半根草茎在自己心中的地位。我看重的是这叶片托起的清风,以及这草茎找到的水土。我看重的是如此清风能够洗礼人生际遇,以及如此水土能够护佑命运沉浮。

在以后的日子,我总在这座公园里开始自己的新一天生活。

我必须摘下轻轻一踮脚就能接触到的某棵树上的一片叶子,或者是随意弯一下腰就可以掐在指间中的某一根小草,放在鼻尖上嗅一嗅后,阳光才能从心中升起来。我曾经将此作为一个藏得很深不曾示人的细小秘密。事实上,在这个细小秘密的背后,还有一个更加细小的秘密。早晨的我来到早晨的公园,是想冲着那只细小的松鼠轻轻一笑。公园出现在我生活里最初的那个早上,是那些长在陌生地方的山水草木,帮我找回了心灵中最不能失散的熟悉。之后,便是那只最让我意料不到的小松鼠了。

因为是冬季,那天的草丛十分荒芜,小松鼠突然钻出来时,我倒是没有意外,也没有将它想成别的鼠类。因而那一声格外清脆的“叮当”,还使我望见了那只大概是头天夜里被谁弃下的易拉罐。大约是被小松鼠碰了一下,易拉罐还在草丛中轻轻地晃动,至于小松鼠,则是将那可爱的尾巴,像捉迷藏的孩子一样突然从草丛中竖起来,不待多想便轻盈地跃上一棵大树,再跃到另一棵大树上,这才回头将小黑豆一样的眼睛转两转,就像是抛了媚眼过来。就在那一瞬间,我在心里笑了。很清楚,这是我来到这座城市后,头一次向着天籁而笑。笑过了,我才发现,相邻的另一棵树上,还有一只小松鼠。刚刚被我发现的小松鼠,正在用着相同的神情,朝着早一点出现的小松鼠妩媚地笑过去。这时候的我,孤单地笑得更加开心了。

几年后,我在华盛顿排着长队,等候进入美国国会大厦参观,旁边的公园里大约有几十只小松鼠在上蹿下跳。身在异国比之当年初涉异乡感觉又不一样,却有一样的松鼠在活跃着。

我忍不住蹲下来,朝着离我最近的那只松鼠伸出手去,想不到的是,那只松鼠猛在蹿过来,在我的手腕上轻轻咬下一些齿印。疼痛之中,同行的作家们看到我手上的牙印,提醒我一定要注射狂犬疫苗。望着仍在咫尺之处独自嬉闹不止的松鼠,我说,有那个必要吗?说话时,我一直在笑,脑子里还浮现出在城市的第一个早晨里所见到的那些会妩媚地微笑的小松鼠。

在公园的草木间行走得多了,对城市的心情也开始豁然开朗了。别人信不信,是不是如我所想,一点也不要紧,只要自己想出其中道理就行。于是在后来的日子,我一直在不断地对自己说,也对别人说,特别是那些执著于城市与乡村二元对立者:对于城市来说,公园其实是一处被微缩了的乡村,而乡村则是被过于放大的公园。无论一个人来自何处,在共同面对山水草木,或者如小松鼠一样的小动物时,只要是为着共同的原因而欣慰,我们的心灵深处就不会有太多的区别。公园是城市心灵的栖息地,乡村则是这类公园命定中的过去与未来。

在武汉安身立命数年后,某一天,在东湖旁一家新闻媒体的办公大楼内,第一次见到一个叫老包的男人。那是我们之间仅有的一面之交,我敢肯定,在记忆里,关于他的容颜,早已被遗失得一干二净,无论今后的哪个时刻,哪怕与他站成了面对面,如果不作介绍,也是绝无可能认出他的。现在,我只记得老包坐在办公室后,面对我的那两颗总也滴不下来的泪珠。

而我,亦如此。

老包的老家离武汉中心城区不远,现在叫新洲区。那地方叫新洲县时,我曾去挂职当了一阵子县长助理,因为与我祖籍所在的团风县相邻,乡风乡情熟到不用另作解释。

资深记者老包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好好地写过牛,最大的禁忌是哪怕饿死也不会吃牛肉。

老包是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这家报社工作的,他之所以能够上大学,全靠家里养的那头母牛。从上高中开始,读书所需的全部花销,都是将母牛每年生育的小牛卖出后得来的。父母在世时就曾说过,将来家里人要为这头母牛养老送终。母牛真的老了时,老包已经大学毕业了。皈依佛门的哥哥,将母牛当成家人,不再用牛栏,而是放在家里好生喂养。那些当牛贩子的,不时地来找,按一般规矩,牛一旦老了,不能耕种了,就会被卖到牲畜屠宰市场,用作他人的盘中餐。老包的哥哥不理睬那些牛贩子,充其量对着他们念一声阿弥陀佛。有天早晨,老包的哥哥发现母牛被人偷走,便寻着路上的蹄印,追了十几里,硬是从屠宰市场上将母牛找了回来。

这之后,哥哥在寺庙旁专门为母牛修了一间小屋,就近喂养。那一天,哥哥外出做法事回来,又不见了母牛。再去屠宰市场,也找不着,便搭车进城来找。哥哥的想法没错,既然不在乡下,当然是被牛贩子运进城里了。可城市那么大,哥哥能去哪儿找哩?

那天老包从外面采访刚回,听到有同事叫,说是有个和尚找他。身披袈裟的哥哥,生平第一次进了老包的办公室。哥哥说,我来找牛,家里的牛又不见了。老包说当时他还有些生气,说牛不见了怎么跑到城里来找呢?哥哥说,乡下找不着,一定是让牛贩子贩进城里杀了卖肉。听着这话,老包的心突然感到一阵疼痛。哥哥稍坐片刻,就要回去。他明白,家里的牛永远也找不回来了。在车站送别,望着哥哥的背影,老包说他分明看到了自己家的牛。

这是老包头一回向家人之外的人讲叙自己家的牛。因为心疼,他一向不肯将这件事讲出来,但是一见到我,他突然有一种想讲的冲动,然后觉得在心头上压了十几年来的重负突然减轻许多。那如亲人一样的母牛,在一个被乡村情愫渗透到每一根早生白发的人那里,容不得丁点怠慢和轻视。然而在城市,这样的怠慢与轻视,铺开来比所有的马路相加还宽高,堆积起来比所有的高楼大厦相加还要高。为什么要无事找事地自取其辱哩!我相信老包也有着相同的想法。

小时候,生我养我的乡村到处都是鸟窝。我的弟弟,有一次上到区公所院内的一棵高大的木梓树上掏鸟窝。我记得很清楚,那天区公所的礼堂里正在召开一个极为肃穆的会议。后来,姐姐告诉我,从县里来的一位军人在会上,宣读了****中央关于****如何背叛毛主席的文件。一般时候,区里开大会,总是如同过节,孩子们肯定是要去凑热闹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去区公所礼堂外面玩。那是秋季,不是杜鹃啼血的春天。这种喜欢在木梓树上做窝的鸟儿,不会像人那样刻意对试图来犯者设下陷阱,大人们在礼堂里召开连半点热闹影子都见不到的会议,失望的孩子们便在外面自己找乐。弟弟不是第一个爬树掏鸟窝的,在他前面的孩子都失败了,轮到弟弟上树时,他当然更加渴望因为成功而成为此时此刻的英雄。弟弟几乎做到了,他爬上高高的木梓树,正当他将手伸向杜鹃鸟窝时,脚上踩着的那只树结巴突然断了,弟弟从几丈高的空中大叫着跌下来,无声无息地趴在地上。就在我们不知所措时,区公所的一位干部闻讯跑过来,抓起弟弟的双腿,倒过来,抖了几把,在一声大哭中弟弟复活了。复活过来的弟弟还冲着对方骂,直到明白事理后才停歇下来。包括母亲在内,所有的大人后来都会问上一句,为什么要上树?为什么要掏鸟窝?

老包家的牛,足以让置身这牛之外的人,问上一千个为什么。在乡村,这样的问题是不存在的,如同弟弟从树上摔下来。在城市里,肯定是要经过种种环节,送到去医院急救。但在乡村,人的灵魂在哪里丢掉,就会长久地守在哪里,譬如那棵大树下,别人帮忙及时将弟弟的身体倒过来抖两下,舍不得远走的灵魂便赶紧回到温暖的肉身上。

人当然是有灵魂的,然而人的灵魂在哪里呢?

老包家的牛让我多出一重疑虑:如果真有灵魂,它一定也在苦苦寻找属于自己的肉身!更让人困惑,当一种灵感显现或者一种事物暴露之后,我们却无法认定其是灵魂还是肉身。

当一个人懂得灵魂时,那种为寻找灵魂的遥遥无期的命运也就开始了。穷尽一生所做的各种事情,哪怕它们彼此之间毫不相干,本质上还是为着那据说只有七点几毫克的丁点灵魂。

小时候住在山里,每当黄昏来临,如果没有别的事情吸引,我就会出神地望着远处山腰上的那棵大樟树。传说中这是一天当中灵魂开始出没的时候,月光落地,清风入夜,这些都是它的背景。在我的小说中,曾经有过这样的描写,一棵独立山中的大樟树,是这片大山的灵魂的旗帜。大约是在十三四岁时,我终于如愿,同一群上山砍柴的伙伴们一道,走了约十几里路,到达这棵长在高山之上的大樟树下,很奇怪,出发时自己还曾激动过,真的用手搂抱着醇香醉人的树干时,心里平静得如同刚刚在路边用手掬起来喝得痛快的泉水。

女儿尚小的那几年,家里前后请过几位小保姆。之所以做不长,大部分是因为思家心太切。但也有两位例外。早来的那位女孩,初中毕业。朋友们特地介绍说,她家离大樟树只有两里路。大樟树本是一棵有名的树,那地方原本叫满溪坪,小的时候,母亲就在那棵树下的供销社里当过售货员。也就二三十年的时间,作为地名的满溪坪就没有人叫了,而换成了大樟树。女孩来之前正在山上采茶。一见面我就问她,那棵大樟树还在不在。女孩回答说,在,已被列为县里重点保护的古树了。

女孩一来就明白地表示自己最多只做半年。开始还不太在意,以为是想家的另一种说法。后来才发现女孩是当真的。她之所以愿意出来,是想挣钱给父亲治病。从中介绍的朋友先就说过,女孩的父亲患了食道癌。所以,女孩拿到第一份工资后就委托我们替她存起来,连一分钱都舍不得花。女孩只要有空就看报纸,而且特别喜欢看各类广告。开始我们还以为是各种招工和招聘信息,直到有一回清理床铺时,发现她的枕头下面压着许多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各类治疗食道癌的信息,我们才有所明白。

正好半年的那天晚上,女孩突然对我们说,她要去汉口中山大道的某个地方买能治食道癌的药。这之前我们带女孩到过江北几次,每次都是乘出租车。这时候的女孩却连乘几路公共汽车、哪一站上哪一站下,甚至中途如何换车都能倒背如流。女孩要买的那种灵芝做成的药,媒体上已不止一次披露,其治癌的功效是假的。女孩言之切切的样子,让我们不好直接提出告诫,只好答应说,我先去看看情况,然后再带她去。同时费尽心机地将披露相关情况的文章找出来,放到她的房间里,希望她看过后,能有所转变。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女孩反而更加迫切地反复催问我们,何时让她去汉口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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