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他像你一样,也是个金珠玛米……”
拉姆在讲述这个人时,给我的感觉她的脚坠着身子往下陷,她和我之间有了一段距离,由于我是跟着她移动,我们的距离总也拉不开。于是,我和她一起走过了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
拉姆在草滩的这个“小岛”上已经安家一个多月了。不言而喻,生活是异常艰难的。但是,对她来说,最难熬的不是生活这一关——经管着自己的一群羊,吃的穿的都有了,牧民们祖祖辈辈不就是这么过的么——最难熬的是寂寞。每天从早到晚就她孤孤零零一人守着十多只羊,日子越嚼越寡淡。她常常觉得周围有许多无形的陌生眼睛在探究地盯着她。可是,等她睁大眼睛去搜寻时,什么也没有。“会习惯的!”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一日,大约是吃罢早饭的时辰,冬草和她的帐篷像霜打了一样在寒风中呻吟着。她蜷缩在帐篷的一个角里大气也不敢出。半小时前,有一个人闯进了帐篷,那是在她没有任何提防的情况下闯进来的。身单力弱的她实在无法阻拦。就在那人临走抢掠拉姆那少得可怜的家当时,拉姆突然看见了他的脸,呀,好面熟?噢,想起来了,是她家府上的一个管家……
往日供她上马蹬的家奴,转过脸去变成了恶狼。
一场残酷的躁动之后,帐篷内外鸦雀无声。
她把身躯和心都紧紧地收缩起来,不敢动,害怕又有狼来。她已经没有防御的能力了,浑身酸痛。
不知过了多久,她完全没有时间概念了。忽然,她听见帐篷外有响动,好像是脚步声。她屏住了呼吸。
一切又复于寂静。
许久,才传来轻轻的叩门声。接着是一个慢声细语的男声:
“有人吗?”
她不敢应声。
世界变得出奇的宁静。
似乎过了很久很久,她又听见叩门声,她仍然不敢答应。
很长时间没了动静。她想,那人很可能走了。她很奇怪,他为什么不进来呢?这已经歪歪斜斜的帐篷,一脚就能踹倒。还有那敲门的动作、那说话的声音,为什么那么小心翼翼?对!他不是坏人。不会有这么规矩的坏人。她决定看个究竟。
就在她撩开挂在帐篷门上的那块氆氇布时,她惊呆了,一个浑身疲乏、满脸挂着汗水的兵站在外面,他好像在期待什么。
噢!她明白了,他是等着她来开门。
她开了门,是一个兵,他的第一句话便是:“大姐,让你受惊了,实在不好意思。”
“你……”
“大姐,给我一口水喝吧,我要去追一个叛匪!”
“叛匪?”
这一瞬间,兵军帽上的红五星把一切都告诉了她。她马上想起了刚才的那个野兽,是应该把那东西追上,抓住。
拉姆忙转身拿起铜壶,摇了摇,里面还有一点水,便送给那个兵。没想,兵端起铜壶只抿了一口就不喝了,说:
“你也过得很艰难,留下自己喝吧!”
兵说着低头看了看脚,对姑娘说:“谢谢大姐了,我还要去赶路。”
拉姆这才发现兵的一双赤脚站在自己面前,十个脚趾血肉模糊,脚上沾满了沙土、草屑。她的心像尖刀碰了一下,轻轻地问道:
“你的鞋呢?”
兵尴尬地笑笑,回答:“荒山野岭,走的地方没有路,鞋帮被折腾得飞了。只好光着脚丫追。”
拉姆什么也没说。再次转身进了帐篷,拿出了一只藏靴,递给兵:
“很不好意思,就剩下这一只靴子了。有一只脚不受苦总是好的。”停停,她又说:“另一只靴子被刚才从这儿逃走的一个叛匪抢走了……”
兵打断了姑娘的话:“叛匪?扎西巴朵?”
“正是他!”姑娘的口气十分肯定。因为他是她家的管家。
“大姐,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是藏靴我不能收。”
“你不要说了,眼下最急人的事是抓住叛匪!”
说着,她就把藏靴塞到兵的怀里,自己进了帐篷,撂下了那块氆氇布……
少许,只听见从里面传出一句话:“我叫拉姆,记下我的名字吧!”
兵说:“捉住了叛匪,我会来看你,还你藏靴。”
他走了,大步流星地向前跑着。
拉姆从窗口望着,兵没有穿靴子,一直背着靴走向远方……
我很高兴有机会重见拉姆。但是,对她提出找到那个兵的要求,我却无法满足她。兵的去向及他后来是否抓住了叛匪,我一概不知,也没法知道。我便如实地对她说,拉姆,请你原谅,我像你一样不能找到那个兵。
她的眉宇间闪出一缕失望的表情,说,照你这么说我再也见不着他了?
我没有点头,只在心里叹了口气。
本来我还想问问她现在的生活情况,可是,她走了,连头也没有回就走了。不知何故我很想大哭一场。没有时间的空间就是这么脆弱。
后来,那篇名为《一只藏靴》的散文发表在1982年第2期《白唇鹿》上。《白唇鹿》是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文联办的文学季刊。
……回忆的片断,支离破碎,像流星闪过似的,曲曲折折地穿过我杂乱无章的思路。
我从回忆中走出来,回到谷露村的小帐篷里时,手里仍然拿的是那本刊登着那则报道的刊物。这则报道与我在《一只藏靴》中写的那件事太相似了。
真的,太相似了!
往事很短,现实很长……
次丹堆古喇嘛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还像上次一样,他是突然破门而入的。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总要用这种方式见我。给我的感觉他像要急不可待地给我讲述什么事,可是,进门后他又是吞吞吐吐地不那么利索。
与上次不同的是,他这回没穿袈裟,换了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藏袍,手里拿着一本书。
我一看,《白唇鹿》啊!
我必然要问他一句:你,怎么会有这本书?
他的回答简直像天方夜谭:是你送给我的呀!你忘了,15年前?
“我送的?我什么时候送的?你是说上次咱们见面的事吗?”
“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咱们是老朋友了!那一年,《白唇鹿》刚印出来,你亲手把这本书送给我,让我转给你指名要送的那个人。很遗憾,我没有完全任务。现在只有把书退还给你。”他说得十分认真。
我越听越糊涂了。可是,他说得那么有板有眼,我有口也难辩呀!他肯定是记错了人。不对呀!他既然认定我们是老朋友,为什么上次他来找我只宁不提《白唇鹿》的事?
我把我的这个疑点提出来,他置之一笑:
“要不怎么说我糊涂呢!上回我眼看着你是我的朋友,可就是不敢认。再说,我把你的名字忘了,这样就更张不开口了。我回去看了看刊物,知道了你的名字,今天把证物拿来,你能不认我这个老朋友吗?”
我还是不敢认他。我确实没有给他送过这本刊物,在我几十年的人生经历里真的没有他这样一个朋友。他肯定是认错了,记差了事。可是,这证物,《白唇鹿》……
好,索性不提这事了。我另找话题,免得走进死胡同,越走越出不来。我问他:“你两次来找我,我看出来了,你心里有话,但始终没说出来。”
“你是说我的那位朋友吧,也就是那顶帐篷的主人吗?是的,我是要给你讲讲她了。她就是你这篇文章里写的那个藏族姑娘,贵族小姐……”
“你是说她是拉姆?”我脱口而问。
“没错!就是她,拉姆!”
好像漆黑沉重的夜里又下起了大暴雨,我的身躯和灵魂都被憋得难以喘息。世界在有时候为什么变得如此狭小……
这时,次丹堆古已经像上次见到我一样,双膝跪地。我看着眼前这个圆形的躯体,心酸得快要滴血了。我知道他将要给我讲的肯定是一个十分沉重的故事。我扶他在卡垫上坐好,他身体上的缺陷使他的任何行动都十分不便。
他把《白唇鹿》用拇指一页一页地捻着飞散开来,让我看着。
然后他又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在手兜里——一个羊皮做的褡裢。他向我要开水,说润润嗓子。他喝水喝得声好响,满帐篷里都是嘴唇挨在碗边吮吸的声音。
生命如一缕春草的根须,随风吹到山北山南的任何一隅都会在春天的阳光里繁衍生息。然而,它又随时会被风吹折,枯萎。
飘游呀,人也像小草的根须……
“你应该接着你的《一只藏靴》往下写了……”次丹堆古这样说。
半年后。班长李湘终于找到了拉姆姑娘。或者说拉姆找到了李湘。半年中,他们俩毫无目的地互相寻找着。不容易呀!数千里的藏北无人区,走进一个人还不是像大海里撂了根针!
感情总是储存在时间里。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对啦,应该交待一句,李湘就是追寻叛匪的那个兵。拉姆把自己被叛匪抢劫后剩下的一只藏靴送给他,他舍不得穿,也无法穿,直到他再次见到拉姆时,靴子还背在肩上。
这时的他已经让高原的寒风苦雪把脸镀成了赤红色,很像当地的藏民。
李湘没有追上那个叛匪,尤其可怕的是他也找不到部队了。
当时他身处无人区中心地带,分不清东西南北,只能是胡走乱撞,希望靠侥幸走出去。结果越来越没有方向感,越走双腿越软。他数着日落月出的轮回,计算着天数,过一天在手中的拐杖上刻一道印痕。一百多天过去了,他还在精疲力竭地转悠着。那些日子,他常常三天五日、有时是十天半月,才能碰上一户牧民,他向他们打听部队的方向,他们谁也不知道哪里有军营。他们和李湘说话时总是站得远远的,满脸的惊恐。
李湘无法归队,只能孤苦地流浪着。草根、野果、小动物就是他的食品,任何一个沟坎、山洞就是他的家。
在无人区里遇到任何一个陌生人,包括那些仇视你的陌生牧民,你都会像见了亲爹亲娘一样亲切。尽管人家躲着你,你也会把撕不断的目光久久地贴在那远去了的人彩上。直到人影在蓝天与草原相衔的地方消失,你才收回目光,说一句:他们还会回来吗?
这天,他意外地遇到了拉姆。
“是你呀?”他惊喜。
“是你呀!”她也惊喜。
俩人紧紧地相抱在一起。他用粗壮的手指摸着她那落满沙尘的头发。她告诉他:“我一个人再走下去非得疯了,垮了不行。碰见一只雪狐我都想抱起它亲一口。你来了就好!”
……
从此,他俩结伙流浪在茫茫草原上。拉姆会说汉话,这样他们的交流就十分方便。
流浪的日子里男女之间最容易建立感情、爱情。他俩后来就结婚了。
新婚的日子苦也甜。
结婚的那天傍晚,他俩双双骑在一峰骆驼上,随心所欲地、漫无边际地在草滩上散步,他们说这是他俩的“结婚典礼”。
“喂!记得吗?咱俩认识有多长时间了。”
拉姆每叫李湘时都喊一声“喂”。喂——不是汉族人们习惯中的所谓非礼称呼,在拉姆心中这声“喂”有一种特殊的亲切感。她觉得,叫他名字显得生分,唤他阿哥也有些见外。就这个“喂”好,既含蓄又害羞,还带几分调皮。
李湘说:“这要看你指的是哪一次认识,不要忘了,我们的相识有两次。”
“你够傻了,当然要从第一次认识算起。就是你穿去我的藏靴那一次。”
“谁穿你的藏靴来着?一个大活男人穿着女人的靴子,怎么走路?嘻嘻,开个玩笑,实话说,我那次背着你那只靴子赶路,好有精神,身上好像安了一架马达。”
“嗨,回答我的问题,咱俩认识有多久了?”
“这,我得一点点算。半年,又一个半年,再加一个三个月……”
“你真笨,有那么算的么,来,把手伸过来,数数我这里的宝贝疙瘩,就什么都知道了。”
“什么宝贝?在哪儿?”
李湘扭过头看一眼身后的拉姆,拉姆乘机把李湘的手抓住放在自己的藏袍里面。那里有一串疙疙瘩瘩的东西。他正要问个究竟,拉姆吆喝一声让骆驼收步子,她撩开藏袍让李湘看,那是一堆丝绒,上面挽了许多蚂蚁似的小球球。
“结绳记事?”李湘好惊奇。
“太阳出来一次我就挽一个球,挽够三十个球时,便结一个大的,它代表一个月。你数数这球,一共有多少,一个大球就是一个月……”
李湘笑了,说:“我开初也在拐杖杆上划道道记天数,后来道道划得多了,数不清了,只好作罢。”
“有这些球球,你那道道废了也就废了。来,数数看有多少日子!”
李湘根本不用数,只凭眼睛一望而知……“啊,五十个了!一年十二个月,四年就是四十八个月,噢,一共四年零两个月!”
“四年了,时间没拴缰绳,跑得溜快!”拉姆感叹。
“我自从放弃了划道道以后,确实就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我只能从自己穿衣服的薄厚上推知到了什么季节。多亏你有心,让我知道了我们在无人区已经流浪了四年多,这四年时间赛过外面的二十年,我都老了,你看,我头上的白发!”
“你有白发了?”拉姆分明不相信,她仰头望丈夫,天黑了,什么也看不见。
“用手摸摸,白发要比黑发粗。你数着点,看我到底有多少根白发?”
拉姆顺从地把手指义开,插进了丈夫的头发里。霎时,她觉得全身好温暖,丈夫头发里散发出来的男子汉那种汗腥混合着体温的味道,渗入了她的心里,她感到身子都快化了。
正是这种意味无穷的温暖伴随着她度过一个又一个寒冷的日子。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又一个冬天过去了,又一个春天来了……
路边塄坎上的冻土浸出了一道道湿纹。
又一个春天来到无人区。又是一天傍晚,拉姆和李湘照例骑着骆驼走在草原上,不同的是他们已经是三口之家了。儿子小多吉的出生给这个清冷而寂寞的家庭增添了无限的欢乐。
每天,只有落日在天边燃烧的时候,他们才收牧,才外出骑着骆驼散步。不知为什么他们爱草原的晚霞,但是在落日的燃烧中,他们迎来的是一个又一个黎明。
三人骑着骆驼走着,拉姆抱着儿子,李湘抱着妻子。拉姆紧紧地依偎在他的怀里。
天完全黑了。骆驼仍在不知疲倦地颠簸着。
突然,李湘惊叫一声:“看!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