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秋里我回老家,从七爷看到寻思已久的《和氏家谱》,其执笔者是我的曾祖父的祖父。《同官县志》艺文志记载说他曾有哲学伦理学著作《野处杂俎》四卷,估计已经失传。毕竟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近几辈均为做庄稼人,虽有识文断字的,在我从小却不敢有类似书香门第的奢望,家里边连一本可读的书也没有。使我为之欣喜的只有乡间老师从城里背回来的新课本。常是用割牛草染绿了的小手一口气从头至尾翻阅完的。我爱念书,书里有诱惑人的未知世界。生活却过早地把我抛入社会,在农村和矿山滚打了几年。其间虽零星读到一些书,但主要读的是一本难念的生活的大书。这段生活至今仍营养着我的精神与文章。到二十岁离开家乡,我仅仅拥有一本不知从哪儿偷来的高尔基的《母亲》和半本破烂不堪的写剿匪的小说。
知识的受罚形成文化的荒漠,我的贫乏的精神渴望智慧之泉,有如一个踽踽的旅人。我的大学时代虽然也未摆脱心灵的干燥,但还是读到了许多沾满灰尘的书。徜徉于文学的长廊,结识了众多的古今中外的文学大9币,一个农家的后人开始痴迷于书的领域并怯生生地用笨拙的方块字描摹生活,试图有自己写的书编入图书馆浩如烟海的书目卡片。一种拥有属于自己藏书的欲望,迫使我节衣缩食,用父亲拉炭、母亲卖鸡蛋换来的本来就很微薄的供养费去买书刊。借书读固然既受益又不破费,但心理上对书的占有欲已不啻是一种嗜好。离开学校时,我这抽不起八分钱一盒羊群烟的穷学生,竟然有一大木箱子的书的财产。
之后所读的书几乎都是买来的。买书成了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曾经也是不识货,不辨真伪高下,当时觉得可读,但不少书在我的书架上领不了几年风骚就被淘汰掉了。盲目的过程当是难免的,在读书这层意思上好似楼层底下的开始一层梯阶。一些书当纸卖破烂了,一捆没意思的书卖的钱又恰好再买一本薄薄的值得读的书。藏书的内容在递进更换,去伪存真、去粗存精则是知识升华的一种现象。无须怕露富,我近几年购买力比穷学生时好多了,却对买书吝啬起来。书价成倍增长是其中一个原因,但主要是对所要读的拥有的书种选择愈来愈严,几乎到了苛刻的程度。自己喜欢的书是不计较价格高低的,不喜欢的书白送也不要。现在买来的书在藏书中当终生不渝,有的放在手头反复去读,爱不释手,视为知己。许是职业的需要,而更多是灵魂的需要。
我读的书经历了一个由接近文学圈到涉猎文化圈的过程。其实到底还是文学,只是由肤浅向潜质靠近。所喜欢的作家的圈子在缩小,较多地去博览其他艺术门类和哲学、美学、历史及一些杂书,不想看热闹,想看些门道,读智慧之书。善读智慧之书,离真理总不会太远。在生活着,在体验生命的滋味,同时不断从旁人的经验中间接地印证为人为文的感受,从而去享受或忍受人生(约翰生语)。有人说,世界上的书太多了,就算是智慧之书也读不完。一个人没有读过的书永远多于读过的书,浅尝之作也一定多于精读之作。我感到,愈读书愈觉得自己读书甚少,知之甚少。
我是一条小蚕,不可能吐出一条丝绸之路,但我总是吃桑叶吐丝结茧的一个生命。故我爱书、读书,可我讨厌书呆子、书虫。
《陕西日报》199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