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向前…….向前——我们地队伍像太阳,脚踏着祖国的大地……”高亢的歌声在山间传开,夹杂着悦耳的驼铃之声,煞是好听。
“老丈,这歌真好听,您是打哪儿学来的?”孙昊一路疾驰,赶奔青龙关,准备与那里的崔嘉会合,整兵南下,昨日刚巧遇到这队商队,打听了一下,居然是赶奔威海城的,正好与自己顺路,于是感到旅途寂寞的孙昊,借机跟着商队同行一程,不想却听到了这耳熟能详的歌曲。记得这是自己交给各军团的曲目之一,目的是提高将士们的自身荣誉感、责任感、以及归属感,如今不想,却从一位赶马车的老丈嘴里听到了这首歌,于是感兴趣地有此一问。
老丈听到身边有人夸赞自己,很是得意道:“小伙子,你知道俺刚才唱的是啥不?”不等孙昊回答,老人便迫不及待地炫耀道:“俺唱地是咱大汉的军歌,这可是当今太子爷亲手写的,听听这气势,啧——”
见到老人一脸陶醉的样子,孙昊脸都红了,心说罪过啊,自己又剽窃了,虽然当惯了文化大盗,可是让一个老人这样仰慕,还真是羞愧。
老人自然不知道自己唱的歌,就出自身边这位面目俊朗的小伙子手笔,依然滔滔不绝道:“俺这首歌是跟俺回家省亲的儿子学的,这小子在家那些日子一直哼哼,俺听了几遍就会了,比起那些风啊月啊的,这才叫歌曲,哈哈,你们说是不是?”
“不错,这个咱们听得懂,老哥你再唱一遍,俺们也学学……”
“刘老头的二儿子,是在徐大帅帐下当兵的,好家伙,那叫一个威武,我见过……”
“什么当兵的,我听说都升为军官了,好像是个什么队长来着,对,是中队长!手下好几百号人呢!”
“真的假的,咱们这些苦哈哈的崽子,还能当官?”
“去边去,都什么年代了?如今是大汉朝,是汉王陛下、昊太子的天下,咱老百姓有盼头!”
“是啊,二娃子,你老在外面跑,可能还不知道,如今朝廷减免地租,分发土地,而且开垦荒地还有奖励,这些好事,以前咱想都不敢想,官府的老爷也好见多了,上次俺家二叔前去告状,给门子递钱,他们都不敢收,说有个什么台盯着他们,咱们的日子真算见到青天了……”
听到周围有一句没一句地谈起琐事,孙昊很是欣慰,心说这些百姓的话虽然并不华丽,但是比起朝堂之上的歌功颂德,更能让他感动,看来自己并没有白忙一场,国家富裕的同时,百姓也记住了自己的恩德,这才是自己想要的根基,民心诚不可欺!
“小伙子,我看你仪表堂堂,还带着家伙,是个练家子吧?”有人看着孙昊身后的枪囊,下意识地问道。
“呵呵,是啊老丈,小子习过几年武,想要到青龙关去投军,为国效力!”孙昊大言不惭道。
“呵呵,小伙子,好气魄!你赶上好时候了,如今世道好啊,只要你有本事就能出头,不像以前,讲究出身,我儿子就是这样当上中队长的,回来的时候,肩膀上还扛着星星呢。”刚刚唱歌的老丈接话道,显然儿子当上军官,让他感到无比自豪。
“唉!这兵也不是那么容易当的,以前当兵都需要挨家挨户地摊派,甚至强抓,现在倒好,居然还要什么入伍考核,俺家侄子上次就被刷下来了,咱大汉就是跟以前不一样。”
“不过我听说,这次又要打仗了,是跟西边的异族,听说那些异族都是蓝眼睛,浑身金毛的怪物,妈呀,想想就吓人。”
“你怕啥,异族是去打大唐,关咱们什么事?鲁魏联军如何,还不是成了一堆渣?如今到外地去经商,一提咱是汉人,腰板背儿直。”
听到百姓议论异族之事,并不恐慌,孙昊会心地一笑,心说自己让麒麟卫散播消息,引导舆论,看来已经见效,自己可不希望大汉的百姓整日担惊受怕的,至于担心?那也该是大唐皇帝该做的事,跟自己没有一毛钱关系。
孙昊正享受这难得的惬意,听着百姓对新政、对大汉王室、对自己的赞誉,感觉这大汉的天下真的是朗朗乾坤,太平盛世,可惜,此时偏偏有人来破坏兴致,让孙昊觉得好像正在享受美餐德时候,突然掉下一泼鸟屎。
“打……打……打劫!此山是俺开,此树是俺栽,要想打这过,留下买路财!”一声嗡里嗡气地吼声,震得山道两旁的山峰轰轰作响,也让众人的车队停了下来。
孙昊本来看到有人拦路,心里很不痛快,但是听到这话,感觉好亲切,原来这个世界打劫也是这套啊,嘿嘿,有趣,不过这汉子好大的嗓门,应该有几分本事吧!否则怎敢自己劫持一队车队?
赶车地众人也被突然窜出的劫匪给弄愣了,众人倒是没有惧怕,对方就一个人,何况还没听说过这条路上有劫匪出没,八成是个愣头青,你瞧,连话都说不利索。于是一人壮着胆子,喝道:“我说小伙子,我们都是穷苦百姓,自家打的粮食,运到威海城去换些盐、茶,为的就是图个便宜,哪里有多余的钱给你啊!你看是不是高抬贵手,放我们过去?”
“啊?是这样啊,可是俺饿啊……”劫匪憨厚地嘀咕了一句,险些没把众人逗乐了,心说这劫匪傻乎乎的,挺有意思,要不是这劫匪长得身高马大的,看上去不好惹,众人都忍不住想要逗一逗他。
孙昊也看出来了,这个劫匪应该年岁不大,而且恐怕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刚才那几句话指不定是从哪学的,倒是有些意思,心中的杀意顿时散去,要是真遇到劫匪,太子爷我不介意用人血祭奠一下手中的枪,虽然这杆新铸的大枪是准备给异族开斋的。
想到这里,孙昊打马上前,向那劫匪迎去,路过众人的时候,有人提醒他要小心,那汉子好像不好惹,孙昊笑了笑示意无妨,当距离劫匪不足十步的时候,孙昊停了下来,仔细打量此人,心里暗道:好家伙,好大的个子,这家伙出生的时候得多大个?怎么长这么大?”
不怪孙昊有此想法,这劫匪赤着双脚站在地面上,竟然与骑在马背上的孙昊高度相当,要知道孙昊虽然没有带上踏雪,但是所骑乘的坐骑也是万里挑一的良驹,个头自然不小,可见这汉子的身材,立在马前就像一座小山,给人一种压迫感。
“这位壮士尊姓大名,为何在这里落草?可知这朗朗乾坤,大汉江山,还由不得你作恶?”孙昊没有动手,而是出言询问,他感觉这蒙面的劫匪不像是个恶人。
果然,听到孙昊的话,劫匪有些犹豫,最后眼中竟然有些泛红,嘟囔道:“俺,俺也知道劫道不好,可,可是俺,俺娘病了,俺打了一只大猫,想要进城给俺娘请个大夫,可是走到这里,俺实在是忍不住了……”“咕噜!”不等劫匪把话说完,一声肚子的叫声传来。
孙昊与众人都明白了过来,心说此人倒是个孝子,为了给母亲看病,竟然宁可饿着肚子,也不肯将换钱的猎物,用来果腹,也不知道,他嘴里的大猫是什么东西,应该是山猫之类的吧!此时众人对劫匪的戒心不知不觉地消除,孙昊从自己的包袱里拽出大饼跟肉干,递给面前的劫匪,到没有怀疑他说的话,因为这劫匪说话的时候,眼神很清澈,而且这里虽是山道,但是过往行人很多,要是真有劫匪,恐怕早就传开了,地方官府不敢不管,也正是因为过往的人多,野物才很少出没,这人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吧。
当看到劫匪将脸上的蒙布扯下,狼吞虎咽的样子,孙昊不禁莞尔,心说这人长得高大,但是年龄还真不大,恐怕不足二十吧?不过当此人将孙昊所备的干粮都干掉之后,众人不仅要怀疑,是不是因为他口中的大猫不够填饱肚子,他才想到要打劫的?这饭量足足顶的上十个壮年,真是个怪物。
当听说众人要到威海城去,此人提出随行,众人不好拒绝,也觉得人多有个照应,便答允下来,也知道了他名叫魏达,今年才十七岁,是这深山里的猎户,当他将自己准备换钱的猎物抗出来的时候,众人不禁一呆,这就是他嘴里的大猫?这是猫?
别人不明白这是什么,孙昊可是清楚的很,剑齿虎,北域深山中特有的魔兽,寻常武士三五百人也未必是它的对手,真正的山中之王,想到这里,孙昊看向眼前少年的目光变了,这个名叫魏达的小子,真是天赋异禀啊!以孙昊的目光,自然看得出这少年身上没有任何斗气波动,只凭力气想要打死一只剑齿虎,简直不敢想象,孙昊突然起了收服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