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起把人生的重担拉向山顶?”
太太的余怒未消:“因为我们两个人之间有一个是驴子。”
如果此时丈夫感到失败,或者又被激怒,就意味着幽默感的消失。具有幽默感的丈夫,不但应该看到这时妻子余怒未消,同时也应看到妻子由于进入想象境界,离现实的争执已稍远,而且由于这句话说得很聪明,有点幽默的意味并多少有点得意。这正是她的心情有可能转化的机遇,聪明的丈夫这时要抓紧这个机遇,让她从原来的愤怒心情中解脱出来。在这种场合如果能继续她的幽默而发挥下去,比一下子一本正经地提出和好的建议要自然而有效得多。但要幽默下去,也还有个问题:是用自我调侃的办法还是钝化锋芒的方法,甚至是导致荒谬、歪打正着的方法呢?这就是对丈夫的考验了。丈夫可以这样说:
“驴子有一个特点你知道吗?”
“什么特点?”
“一旦发起火就永远不会认输。”
也许妻子能够容忍这种荒诞化了的隐含的攻击性,破涕一笑,风暴就过去了。也许对于有些妻子来说,这样玄虚化的攻击性还是太强,聪明的丈夫最好用一点自我调侃的办法,例如可以这样说:
“你看得出,两匹拉车的哪一头是驴子呢?”
“不知道。”
“我看是那一头正在喘气的、可怜巴巴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它是一头怕老婆的驴子。”
这时使用这种几乎没有攻击性的自我调侃安全系数最大,风险最小。但是对主动退让者的要求很高:第一,他得有过人的宽广胸怀;第二,他得有处变不惊的镇静;第三,他得有急中生智的本领,在紧张的对峙中他要善于处理幽默中的攻击性和调侃性之间的关系。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运用幽默要达到预期目的,最重要的是与争执的对方分享幽默。一旦你因为对方不能领悟你的幽默而责备对方太笨时,无异于宣告你自己的幽默已经失败,因为你不能使他和你分享幽默。
自然,要使愤怒的对方分享你轻松的情致是相当困难的,但是并不是不可能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幽默的攻击性与调侃性是可以经过试探、补救、更正的。话说得不得体可以想办法打个圆场,甚至挽回。例如,上面所说的那个丈夫在夫人气消了以后如果感到刚才的让步做得太大了,他可以在另一种场合突然把刚才的事情作为一种“典故”来运用。如果她夫人请他去做一件事时,他可以不去,说:“那驴子有一个新发现,那就是他没有必要怕老婆。”说完,当然他最好还是替妻子干事。妻子也可以运用这个典故,作相反的推演。
一个“典故”可以反复运用,互相在走样的运用中增加分享幽默的机会,提高同一幽默题材的使用率。
任何此类的“典故”,由于突然转移到一个毫不相干的情境中而显得十分逗笑,甚至愤怒的吵架本身也都可以因变成典故而被反复更新地使用。
答非所问
问的是曲子如何,回答说诗歌很好,这与逻辑不通,却很幽默。
一般说来,幽默感是一种轻松的情绪,它有利于宽松人际关系。但过分紧张的对峙,会使幽默无用武之地。幽默可以缓和对峙,但不管怎样缓和,对峙毕竟还是对峙。幽默有它的局限,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对峙,而不能在性质上改变对峙。
在原则性的对抗中,既寸步不让,又能带上幽默的色彩,这种幽默属于硬性幽默。但是对原则的坚持,并不一定要锋芒毕露,收敛锋芒而又英气逼人才能更显示出硬性幽默的威力。
一个画家去拜访德国著名画家阿道夫·门采尔,向他诉苦:“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我画一幅画用了一天工夫,可是卖出去却要一年?”
门采尔认真地说:“请倒过来试试吧,亲爱的!如果你花一年工夫去画它,那么只用一天工夫就准能卖掉。”
门采尔本来是批评这位画家作画粗制滥造的,可是用了一种建议的、假定的语气来表述,特别是用了“倒过来试试”这样的俏皮话,就把批评的锋芒收敛在温和的语气之中了。
为了把硬性的锋芒藏起来,幽默家常常使语言带上玄虚感,让你一下子摸不着头脑时被他击中。
一位打扮时髦的富商的妻子,来拜访一位名作家。她想知道什么是开始写作的最好方法。
“从左到右。”作家回答。
表面上顺顺当当地作了回答,实际上等于没有回答,这意味着,这个问题根本不值得回答,这里硬性的锋芒被“从左到右”的毫无实用价值的玄虚话语掩盖了。
绝对硬性的幽默是没有的,幽默之所以成为幽默就是因为它是软的、含蓄的、轻快的。在硬性幽默中,不管怎样,也有软性的成分,哪怕是攻击性很强的,也得软化。硬性幽默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软硬兼施的功夫。硬性幽默的艺术可以说是某种用软性语言表达某种硬性原则的艺术。原则是坚定的,但是软化的巧妙各有不同。把锋芒别出心裁地伪装起来是硬性幽默家的基本功夫。
有个向导,陪伴一位法官打猎。回来时,有人问他:“法官今日收获如何?”
“法官枪法高明,”他回答,“只是上帝对于飞鸟特别仁慈。”实际上他说的是飞鸟很幸运地逃过了法官的子弹,可是他把原因归诸上帝。软化的玄虚感由于他口头上肯定了法官的枪法高明而增加。这里软化的方法就是玄虚化的方法、间接化的方法、曲折化的方法、不怕自相矛盾的方法。
有时,为了更玄虚一点,更曲折一些,不惜采用答非所问的办法。
德国一位名叫贝仑哈特的年轻钢琴家为诗人席勒的诗——《钟之歌》谱曲后,特地举行了一个演奏会,把大名鼎鼎的勃拉姆斯也请来了。勃拉姆斯凝神地听着,有时还满意地点点头。演奏结束后,贝仑哈特问勃拉姆斯:“阁下是否很欣赏此曲?”勃拉姆斯笑着说:“《钟之歌》到底是首不朽的诗。”
问的是曲子如何,答的是诗很好。答非所问,似乎连起码的逻辑也不懂,很玄,但也很曲折地暗示,他所欣赏的是席勒的诗而不是贝仑哈特的曲。回答越是玄,幽默的硬性越是减弱,而到了答非所问、顾左右而言他的程度,软性就占了上风。原因是针对的锋芒完全收敛了,为了回避正面的攻击性而不作直接的回答。
精神上完全占了优势,而又不想把优势表现出来,或看出对方的愚昧,不是蔑视,而是给予同情和怜悯,即所谓悲天悯人之心油然而生,这是一种更为超脱的精神境界。美国的赫伯特鲁把自我嘲弄当做幽默的最高境界虽然不无道理,但是并不高明,应该说悲天悯人的软性幽默才是幽默的最高层次。
契诃夫成了名,家里总是不断有慕名而来的崇拜者。有一天来了三位上流社会的妇女,她们一进来就力图表现出很关心政治问题的样子提出问题:“安东·巴甫洛维奇,你以为战争将会怎样呢?”契诃夫咳嗽了两下,想了一会儿,随后温和而认真地说:“大概是和平……”
“当然啊!会是哪一方胜利呢?希腊人还是土耳其人?”
“我以为是强的一方胜利……”
“那么照您看来,哪一方是强的呢?”
“就是营养好教育高的一方……”
到这里为止,契诃夫用的都是故作蠢言的方法来回避正面回答三位太太的问题,但是三位太太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们仍然沉浸在对契诃夫高深的智慧的无限崇拜心情之中。
一位太太大声赞美道:“啊,多聪明!”
另一位太太问道:“您比较喜欢哪一方啊?希腊人还是土耳其人?”
契诃夫和蔼地看了她一眼,带着亲切温和的微笑答道:“我喜欢蜜饯,您呢,您喜欢吗?”
“很喜欢!”太太们兴致勃勃地嚷道。
“它多么香啊!”另一位太太认真地说。
于是这三位太太活泼地谈起来,并且显出她们对于这个蜜饯的问题有非常广博的学问和精细的知识。她们显然很高兴:现在用不着再费脑筋装出对于她们从未想过希腊人和土耳其人的事情的真正关心了。
契诃夫的这种幽默的关键在于不去回答究竟是喜欢希腊人还是土耳其人胜利的问题,而是以答非所问不动声色的方式提出她们是否喜欢蜜饯的问题,从而表现出他对三位太太的同情胜过了不满。
这样的幽默是最轻的幽默。幽默到让对方感觉不到锋芒何在,因而是最无伤害性的,但对方感觉不到锋芒,不等于没有锋芒。对于一个稍有教养的旁观者来说,三位太太的浅薄和虚荣是一目了然的。从这一点来说幽默虽然以软为特点的,但也不是绝对软的。
软硬兼施,绵里藏针,才是幽默家高明的表现。
歪曲经典
在导致荒谬的办法中,有一种办法是利用众所周知的经典作背景,然后作出歪曲的荒谬的解释,这种方法的戏谑性极强。
在导致荒谬的办法中,喜剧性效果比较强的莫过于歪曲经典法。因为经典最具庄严的意味,语言又多为人所共知,一旦小有歪曲,与原意的反差就分外强烈。在我国,古典经籍多为文言,与日常口语相去甚远,在通常情况下,不要说加以歪曲,就是把它翻成现代汉语的口语或方言,也可能造成极大的语义反差,产生不和谐之感而显得滑稽,如一首唐朝的诗中写到一个男子为一个姑娘所动而尾随之,写得很有诗意,可是把它翻成现代汉语的“盯梢”,就不但一点没有诗意反而显得很不正经了。又如一个语文工作者把唐朝这种轻薄青年翻译为现代汉语的“阿飞”,就变得极其滑稽了。这是由于古典诗歌庄重的或浪漫的词义作为国人潜在的、共同的意识是相当稳定的,千百年来已经沉淀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只要在语义上、风格上稍有误差,人们就会十分敏感,以至在还没有来得及意识到为什么,就可能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司马迁的《史记》上有一句名言,叫做“一诺千金”,说的是秦汉之际,和刘邦一起打天下的武将季布,只要他答应一件事,有多少金钱也无法使其改变。香港有个笑话就歪曲地解释了这个典故:
有一位女士问先生:“‘千金一诺’怎么解释?”先生说:“‘千金’者,小姐也,‘一诺’者,答应也。意思是,小姐啊,你答应一次吧。”
把历史英雄的典故,通过词义的曲解变成了眼前求爱的语言媒介,二者之间距离有多遥远,则滑稽的程度就有多大。立志谈吐诙谐者,对这一规律应当深深领悟。通常人即使要作暗示性的表达,也都易倾向于近取譬;然而近取譬,容易抒情,却不容易产生不和谐和相当的滑稽感和诙谐感。要使自己的讲话有谐趣,则应从不甚切合的远处着眼,以远取譬为上。古代典籍之于凡人,一般距离都十分遥远,既遥远而又歪曲,自然容易生谐趣。古与不古不是问题的最关键之处,最关键的仍然是曲解。
如果这种曲解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连锁性的,其谐趣则相应层层放大。有一个县官,处理一切事情的唯一依据是一本《论语》,他常说:“人家都说,半部《论语》可以治天下,何况我有整整一本。”有一天早上,他升堂判处三个贼。
第一个贼偷了一只小鸡,县官一翻《论语》,便判道:“黄昏时分,将此人处死。”
旁边一位幕僚暗暗对他说道:“太重了!”县官瞪大眼睛嚷道:“《论语》上不是说过‘朝闻盗,夕死可矣’吗?”
其实,《论语》的原文是:“朝闻道,夕死可矣。”
第二个贼偷了一口钟,县官看过《论语》以后,匆忙宣布释放。幕僚莫名其妙,县官说:“《论语》云:‘夫子之盗钟,恕而已矣。’圣人规定盗钟要宽恕。”
其实《论语》的原文是:“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县官不但读了白字,而且弄错了句读。
第三个是杀人放火的惯犯。县官看了案卷,知道此人的父亲也是个大贼,三年以前已经被斩首。他竟马上离座,对贼人低头便拜,连声说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你是个大孝子,公差无礼,还请见谅。”
三个案件由于对《论语》的曲解导致宣判结果越来越离谱,因而显得越来越荒唐,其诙谐效果也就随之层层递加。
这种诙谐故事结构看似复杂,好像难得有这样互相连锁的巧合事件,但是,对编故事的人来说,并不是先有三个故事巧合于《论语》中的语句,而是倒过来,先在《论语》中选三个可能被歪曲的句子,以同音异义为媒介,使经典原义与故事中的歪曲语义尽可能拉开距离,导致显而易见的荒谬,最后按荒谬的程度顺序编排,把最严重的放在最后作为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