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我们对自己的过错的审视,往往不如看待别人所犯的过错那么严重。正如德国人肯比斯所言:“我们很少用同样的天平去衡量邻居。”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我们对导致过错的背景了解得很清楚,以至于我们对于别人的过错不能原谅,对于自己的过错就比较容易原谅,从而使我们常把注意力集中于别人的过错上。即使我们有时不得不正视自己的过错,也总觉得它们是可以宽恕的。这是因为,无论我们自己是好是坏,我们只能容忍自己。
可是轮到我们评断他人时,就完全不同了。我们会用另外一副眼光去品评他们,往往使旁人体无完肤,一点也不留情面。且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假使我们发现旁人说谎,我们的谴责是何等严酷啊,可是,我们有哪一个人能说自己从没说过一次谎?也许还不止100次呢!
人性中掺杂着伟大与渺小,善与恶,崇高与卑微。我们彼此都差不多。也许有些人性格较强,机会较多,因此可以更自由地表现天性,但在骨子里,我们的人性是相同的。就以我自己来说,我决不会比大多数人更好或更坏。假使要我把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举动,以及脑海中的每一意念都记录下来,世人一定会惊讶我已成为堕落败坏的魔鬼了。明白以上的道理,会使我们容忍他人,如同容忍自己一样。
既然,责己不必太严,对于他人的过错,即使是名闻天下的贤达,也不能过于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