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位和个人有的可能,处在整个决策系统的特定层。这一特定情况,决定了其开发有效信息存在许多劣势:区域狭小,信息的覆盖面窄;局限性大,信息的代表性差隔层多,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弱,等等。面对这些不利因素,应努力于劣势之中找优势,确定自己开发有用信息的强项。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被赋予的角色或者说功能定位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很显然,独立董事如果只做到公正客观和独立,是不可能担此重任的,是充当不好“专业裁判”的。作为一个监督者,必须拥有充分的公司内部信息。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所处的信息劣势,是影响独立董事发挥“专业裁判”作用的关键因素。
独立董事在获取信息劣势方面的天然劣势1、从国内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构成可以看出,他们在获取公司内部经营信息方面存在劣势。独立董事构成基本上是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他们大多都是学者和研究人员。很显然,像这样的独立董事机构,明显缺乏必要的财务技能,缺乏对企业务发展的战略管理知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没有能力独立获取公司内部运作的必要的相关信息。
其次,独立董事的激励影响信息获得。从国内外实践看,独立董事的激励主要是收入激励和声誉激励。独立董事的报酬一般由津贴和车马费构成,与企业业绩无关。这种报酬结构很难激励独立董事积极主动去获取事关公司发展、内部各种交易等方面的信息。声誉激励,一般来说,完全靠独立董事个人的自身素质,对获取内部信息只具有限作用。
第三,独立董事的时间和精力。由于独立董事多数是社会名流身兼数职,甚至有的一个人担任四、五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他们事务繁忙,根本没有时间与精力关注公司内部运营状况,无心去获取公司管理方面的信息,尤其是事关中小投资者根本利益方面的信息。
第四,独立董事所处接口位置。既然独立董事是公司的“外部人”,因此他们并不了解公司内部运营信息,要获取想关信息,只能从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处获取或听从他们的安排,自己去收集。这样,独立董事在获取公司内部信息,显然存在劣势。
第五,独立董事的目标模糊。从现实情况分析,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目标并不清楚,他们的角色好像是上市公司的战略咨询顾问,尤其是技术战略咨询顾问,他们所拥有的也只是这方面的信息。至于担当“保护中小投资者,监督公司经营管理”责任或目标,好像不太明确,这当然会影响独立董事本来应该获取的这方面信息。
第六,独立董事权责不明。关于独立董事的权力和责任,并无明确的强制性规范和要求,这使独立董事有时无权获取他们想知道的,甚至该知道的有关公司内部方面的信息。这使得独立董事处于信息劣势地位。
第七,历史、习惯和文化的影响。即使在国外,根据独立董事运作情况分析,由于历史、习惯和文化的影响,独立董事往往是象征性工作,既然是象征的,他们也非常自觉。不该关心的信息,即使是重大的信息,也不会关注过问。在中国,上市公司往往“一股独大”、“大股东控制”,这样的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只能是象征性的,因此,该让独立董事知道的信息,会让他们知道,不该独立董事知道的信息,他们也不会主动地去了解、搜索。
既然导致独立董事的信息劣势根源不仅在于公司管理层的操纵信息和刻意安排,而且不在独立董事构成本身。因此,改进独立董事信息劣势,进而建立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通过正式的制度安排来进行,另一方面,通过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来进行,也就是既要规范管理层信息传导,又要鼓励独立董事主动去获取更多的信息。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明确公司管理层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加大对操纵信息披露的处罚力度,以确保更多的信息、更重要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内部交易的信息,得到及时全面的披露。一句话,要增加向独立董事传递信息的数量与质量。二、在信息传递正式的制度安排上,要规范、合理、科学,特别是在董事会的议程安排,公司经营报告以及董事会频度上,要有明确的规定与安排。严防操纵。三、为确保独立董事能获取更多的信息,特别是事关重大交易的信息,应授予独立董事适当的信息监管权。四、由于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外部人”。使得独立董事与公司只有有限的、松散的联系,进而造成独立董事在获取公司内部信息方面处于劣势,因此,增加对独立董事的激励,鼓励他们增加与公司的接触,与公司保持更加紧密的联系。同时,可以设计“场合”,面对面的接触,增加信息沟通,便于他们了解公司内部更多的信息。五、改变独立董事只通过公司管理层获取信息的单一模式和渠道,鼓励独立董事主动深入公司,进行考察、了解。这样,不仅增加独立董事获取更多的信息,而且,使得他们有感情,容易信息传递、信息沟通。六、采取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内部重要委员会的任职,这样,他们不仅获取重要内部信息更有保证。而且他们也更容易监督。
通过对独立董事信息劣势产生根源的分析,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这种信息劣势得到改进,使得信息传导机制有效、畅通,我们坚信,独立董事在“监管公司经营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一定会得到有效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