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禹笙”
萧成风望着大门的方向,颇有几分无奈,他这好兄弟今晚若是不坏他的好事儿,定是无法安睡。
林暮雪透过猫眼向外看去,果然是大名鼎鼎,博学多才的褚禹笙。
“褚博士。”林暮雪打开家门,望着只穿着一条裤衩的褚禹笙,没好气地问道,“您那么晚还不睡觉,请问有何贵干?”
褚禹笙摸了摸鼻子,笑道:“好巧啊,原来你们也还没睡啊?”
“你说呢?”林暮雪白了他一眼,随即将头撇向一侧,避开他这副无法入眼的模样。
褚禹笙将头伸向门内,望了望,说道:“嫂子,是这样的,我今天来的时候没带换洗的衣服,我想问下成风,能不能借他的衬衫给我穿穿。”
“衬衫在衣柜里。”萧成风从卧室里走了过来,看到他这副样子,微微皱起了眉头。
“你们没有……”褚禹笙的眼神在萧成风和林暮雪身上不断游走,完全忘了他只是来借衣服的。
萧成风没有回答他的问题,面无表情地说了句“晚安!”便将门关上。
“褚博士好像特别喜欢穿着裤衩出门。”林暮雪对他这一特殊嗜好,有些难以理解。
对于这一点儿,萧成风也很无奈,“他从小就这样,下次我会好好教育他,不会让他在你面前摆弄风骚,污了你的眼。”
萧成风说着,走到厨房给自己泡了杯茶,然后打开电视机,悠哉地坐到了沙发上,“你去洗澡吧。”
“你不睡觉吗?”大晚上还喝茶,他想干嘛?
“我想清醒一下。”萧成风喝了口茶水,拿起电视遥控器调到了体育频道,“顺便等着禹笙再次光临。”
“褚博士他还会来吗?”
“会。”萧成风非常肯定地说,“他今晚不折腾个够,是绝对不会轻易放过我们的。”
林暮雪顿时无语,这世上居然还有人喜欢做电灯泡。
其实有件事,林暮雪一直都觉得很奇怪,褚禹笙和萧成风明明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兄弟,两人同吃同睡,甚至还是同一天长的水痘,可他俩的性格差异怎么就那么大呢,生活习惯也完全不同。
林暮雪忽然感到无比庆幸,庆幸她的萧成风不像褚禹笙那般放荡不羁。
“你赶快去洗澡。”萧成风再次催道,“太晚了影响睡眠。”
待林暮雪从浴室出来,果然又看到了褚禹笙,他正坐在沙发上和萧成风一起喝茶看球,不过身上的裤衩已经换成了睡衣。
“褚博士,您又怎么又来了?”
“那个……”褚禹笙挤着嗓子咳了几声,解释道:“我嗓子有点不舒服,过来讨杯水喝。”
“那边的厨房里就有开水。”林暮雪记得她在收拾碗筷的时候,分明就烧过一壶水。
“这样啊,我可能没注意到。”褚禹笙笑嘻嘻地说,“嫂子,我既然都来了,不如就在这边喝饱了再回去睡觉,免得半夜又要跑过来找水喝,到时候还要是吵到你和成风休息,那就太不道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