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外有个地方叫“碎草滩”,是一片非常广阔的平地。我们乘坐三轮蹦蹦车到达这里时,居然发现四周已经围满了百姓,至少有五六千人。这么偏僻的镇子,真不知道这些人从哪里冒出来。
我们四个有露面后,引起了一些关注,但人们的视线很快被那些细狗吸引了。
这种狗腰很细,腿部细长高挺,耳朵也是细长,整个形体显得瘦而精干,一看就是特别善跑的种类,难怪会成为狩猎撵兔的能手。
“据说此狗原产地在古埃及。”陆子鹰开口说道。
“你还懂这个?”我看了看他。
唐纤纤忽然一拍手。“我明白了!”
随即用一种妩媚温柔的眼神凝视陆子鹰。
陆子鹰使劲搓了搓胳膊,“拜托不要这样看着我,你让我就有种恐怖的感觉。”
唐纤纤笑道:“有个词叫作‘鹰犬’,说的是不是你和这些细狗啊?”
“如果可以用意念掐人……”
“你最想掐的人是夏兰。”唐纤纤抢着说。
陆子鹰被噎得很难受,转脸看我。
“看我干什么?”我瞥了他一眼,目光移到别处。
唐纤纤这几天很兴奋,其实我也为她高兴。
柳仲照例神色凝重,密切观察着四周。在这样人潮汹涌的地方,每个异常变化都可能引起他的警觉。
“快看那条狗!”唐纤纤往前一指。
我转脸望过去,远处有只细狗昂然站立,浑身赤红,透出一股英姿勃发的骄傲之气。
“……哟,那是去年的冠军狗,王子!”旁边有人议论。
“乖乖,老皮把它当儿子一样,每天拿上等精肉伺候……”
“狗X的一条狗值30多万,纯种的,一个狗崽子都要卖四五万……”
“你懂个屁,这家伙去年到欧洲参加过赛狗比赛,荣获青年组冠军……”
……
唐纤纤越听越好奇,正要走过去,柳仲一把抓住她。“别动。”
“怎么了?”唐纤纤正在兴头上。
“那狗很危险。”柳仲说。
“有那么严重吗?”唐纤纤咧了咧嘴角。不过还是停下脚步,只是远远地观望着。
王子沐浴在阳光中,全身的短毛熠熠生辉,居然呈现出血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