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风笑吟吟的瞧着欣喜的海伦斯蒂,心中也感到安静欢喜。他一直把海伦期蒂当成自己的妹妹一样看待,她高兴,他也高兴。
唐风并不是不知道海伦斯蒂对他的爱意,只不过,他对海伦斯蒂没有那种男女之间的感觉,更何况,在这样一个动荡黑暗的年代,每个人都朝不保夕,谈论爱情,太过奢侈了,那不想自己受到感情的羁绊,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才是他的追求,也免得有一天他抛尸荒野的时侯,还要害一个女人为他黯然神伤……
这时,院子中又传来了脚步声,黑汉刘易斯粗哑的声音响起来:“唐,老头子叫你过去,说是客人到了。”
“知道了,你先回去,我马上过去。”唐风打发走刘易斯,又对海伦斯蒂笑道:“一块到你家去吧。”
海伦斯蒂有些不悦:“又有生意上门了?我爸也真是的,你刚回来还没休息,怎么又要出门?他也太狠心了,我去找他。”
唐风说:“是我自己要去的,你不要怪你爸爸。这次去雅格城,听说那里有一种叫‘天使之翼’彩色贝壳很漂亮,我给你带一对回来,挂在你的卧室里。”
海伦斯蒂虽然不想放唐风走,但看到唐风态度温柔中带着坚决,只好撅着小嘴巴,不乐意的同意了。
唐风推出“贵族”摩托车,和海伦斯蒂并肩向蓝盾酒吧走去。
他们刚出胡同,还没走到酒吧门口,就看到门口停了一辆敞篷的黑色军用悍马车,这辆号称越野之王的悍马,静静地停在那里,如一只蓄势待发的豹子,充满了力量。
看到竟是辆军用悍马车,唐风的心头不由一沉,如果这是他的“顾客”乘用的工具,那就说明对方是军方的人,即然军方的人雇佣他,看来这次的任务有些棘手。
越走越近,唐风的心头一点一点向下沉,因为他看清了悍马车上,有一件黑沉沉的武器。
看清这种武器,唐风的心头沉到了谷底,脸色阴沉下来。
这是一种叫做“霸王神枪”重型机枪,有六个枪头转射,最高射速可以达到每分钟一万发,是冲锋机枪中的王者。
三个月前,他亲眼看到过一支小型军队的官兵,用这种霸王神枪射击前去抢夺清水和粮食的饥民,数百名饥民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全都射成了马蜂窝,惨不忍睹。那些残忍的官兵乘坐着越野悍马,疯狂的向四下逃跑的饥民扫射,嗒嗒嗒嗒不绝于耳的子弹撕裂空气的声音,让远在五百米外的他,听得头皮发紧,背部发冷,他几乎有一种冲动,想去杀掉那些杀人如麻的官兵,但他知道以自己的肉血之躯,在那种霸道的武器前面,实在是不堪一击。
这种叫霸王神枪的重型机枪,最适用的就是覆盖性的扫射,杀伤之大,没有亲眼见过人,是难以想像的。它的枪身自重就有近五十公斤,再加上可以装满一万发子弹的子弹匣,至少有七十公斤,一个人是不可能抱着这种武器冲杀的,只能固定在某个制高点,或者蹲放在移动的车辆上。
现在这种叫“霸王神枪”的重型机枪,就蹲在军用悍马车的前方。
唐风看到这种霸道的军方武器放在车上,几乎就想取消这次的生意,他可不想和一些军队的人扯上关系,更不想糊里糊涂的被杀掉。他是想到了母亲的那幅画,他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决定见机行事。
他母亲的那幅《烟雨江南》,是母亲用了数月之久画成的心血之作,本来不想卖掉的,但因为某些原因,还是卖掉了。他现在想方设法要把画收回来,不只是为了要找到母亲的遗作,更主要的,是那幅画朦胧优美,上面画的是核战之前母亲的家园。现在的世界已经面目全非,他只能靠着画面来找到曾经美好的世界。
唐风把摩托车停放在酒吧门口,和海伦斯蒂一块走进酒吧。
酒吧里面除了杰克大叔和他的手下,还有两个陌生的女人,一大一小。
年龄较大的女子二十岁上下,是个黑白混血儿。白色因子在她的身体里占了百分之七十的成分,所以看起来有些接近黄种人的肤色,但她的头发却遗传了黑色人种的天然卷曲,在脑后扎了个马尾,显然精明干练。她的脸型是完美的椭圆形,显得下巴小巧而不尖刻。她的鼻子即不像白人的那样高耸鹰勾,而不像黑人的宽大扁平,而是一种很精致的线条轮廓。嘴辱圆润丰满,这一点倒是遗传自黑种人多一些。
一身紫色的皮衣,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材,修长丰满的左腿上方,挂着一只枪套,里面放着一把长铳手枪,更显得英姿飒爽,矫捷利索。
此时,她的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正盯在唐风的脸上,眼神冷酷镇定,一看就是受过特殊训练的部队特工。
唐风的眼睛,在黑色眼镜后面,移到了另一个女人身上。不,这不是女人,只能称小女孩。她看来只有十二三岁,纯种的白人女孩,有一种蓬松的金黄色头发,脸容虽有些憔悴,但秀美的脸蛋已经具有美人胚子的潜质,尤其是那一双忧郁的宝蓝色的眼睛,望着唐风时,更有一种楚楚可怜的哀愁,让唐风心弦一颤。
唐风马上肯定:这个小女孩就是他此次的“镖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