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年轻时候牙病很频繁,龋齿所致。虽不算严重,但疼痛起来也是传说中的“要人命”。几乎没有办法防治,真个是含凉水、塞胡椒粒,就差用鞋底子自己抽自己了。以后先进一点,无非是喷个西瓜霜,抹点牙膏什么的。自从补了牙之后,用“牙周宁”这种最普通的药,也能治好牙痛了。
30多岁后,自己总结出来,开始使用两面针中药牙膏,这么多年来,除了偶尔吃粗纤维肉食等塞牙所致红肿牙痛外,基本不犯牙病了。在超市专门买最廉价的两面针,不再买高露洁和佳洁士、黑人等,促销员往往含蓄地施之惊疑,直率地施之蔑视。
呵呵,我不想白送我的专利啊,何况她们也没咨询我,我说了也不会相信。
我早晚各刷一次牙,不算很勤,也没有养成真正洁癖者饭后必漱口的良好习惯。不过常年每天以两面针刷牙各一次,所以顽固的牙痛真是很少光顾了。
只有洗发还没调整过来。因为自己头皮屑较少,又很厌烦梳洗装扮诸如此类,洗发往往囫囵一通。护发素嫌麻烦,因还要再冲洗一遍;焗油膏更是从来不用。所以买洗发水基本都挑选名曰几合一的。
直到这次大病后,发现可怕的头皮屑在我刚刚洗完的头发上簌簌而落,惊恐有加。我是最讨厌头皮屑的,见到别人一头、一肩膀、满衣领子头皮屑,便不忍再看其人。见到美女白领如此,衣着光鲜都市女郎如此,更为不忍。自己多年即使两三天不洗头,在内蒙古达到一周不洗头,也不过满头擦了头油一般油光光,并不见一粒头皮屑。
体质或许为之改变,搬家到这个新地方水土不服,我很怀疑。这和是否本地外地无关,我在内蒙古、江西住过总计那么长时间,在其他地方无论东西南北,都没水土不服过(除了沛县三年经常发高烧,最高40.5度,这个数字记忆清晰——不知是年幼体质虚弱,还是水土不服)。
所以觉得洗发水的选择,也是将要以去头屑为主了。头屑一去,首先自己看了清爽,舒服自信,别人看怎样倒在其次。至于养护之类,有必要就恢复年轻时习惯,适当购置吧。
联想到面部皮肤,保护滋润是第一重要的,所以不止女人,男人也要用护肤品。但是出于遮盖遮掩的化妆,尤其是化浓妆为主,那么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
又想到,衣食住行,这个顺序是不正确的。
吃,应该是最本能的,最需要的,应该是第一位的。试想饥渴难捱,即使肥马轻裘、高堂华屋有个P用,梁武帝最终就是这样饿死的。
住,是次重要的,仅次于吃的。饱食终日,然寄人篱下或流落街头,那是浪人行径。
衣,是排在第三位,这里当然不是指仅存蔽体之衣,而是指必要或奢侈的额外常服礼服。
行,最末一位较为合理。吃、住、穿都像样了,才可以谈得上出门见人、散心啊。
20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