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会
音乐会不同于歌剧和教会音乐,它是一种公开性的音乐表演形式,一般也不是指独唱会或独奏会,而是由一组演唱家或演奏家演出,也可以轮流演唱、演奏。
这种表演形式起源于17世纪的西欧,但当时只在国王、王子的宫廷或富裕的保护人私房里举行,据说也有按价付钱的先例,而且人人都可以聆听这样的音乐会。
开创音乐会的先行者是英国小提琴家约翰·班尼斯特,他首先于1672年在伦敦举行了一系列类似的音乐会,然后人们相继模仿他的尝试。18世纪初,法国也举行了类似的音乐会,名曰“宗教音乐会”。到了18世纪后半叶,有个名叫萨洛蒙的德国作曲家、小提琴家,在伦敦组织举行了一系列的管弦乐音乐会,为此,海顿还创作了《伦敦交响曲》。
随着公开性音乐会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需要有各种建筑物供音乐会使用,当时专供音乐会使用的欧洲最古老的大楼也许是牛津“圣泉”(意译)音乐厅,它于1748年就开始对外开放,至今仍然供人们使用。
音乐厅中举行的公开售票的世界上第一次音乐会,始于1781年11月25日,地点:德国莱比锡布业公会音乐厅。
在18世纪80年代以前,欧洲音乐演出活动主要在教堂(宗教音乐)及王公贵族的宫廷(室内音乐)中进行。只有当某些禁止娱乐活动的宗教节目不允许上演歌剧时,才能在剧院里临时演出一些音乐节目,这就成了早期的音乐会。但当时的歌剧院只有贵族阶级才有权进入,普通市民是不能入内欣赏音乐的。
为普通市民服务的世界上第一座音乐厅,是德国莱比锡一些喜爱音乐的商人们集资建造的。后来,伦敦、巴黎、维也纳等城市也逐渐出现了专为市民欣赏音乐而建造的音乐厅。这样,公开售票的音乐会,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就逐渐盛行起来了。